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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荊門中級法院維持對彭亞新、張光傑的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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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湖北荊門石化法輪功學員張光傑(女、五十歲左右)被非法判刑三年,彭亞新(男、四十歲左右)被非法判刑兩年,二人各被勒索五千元。

兩位法輪功學員不服非法判決,上訴荊門中級法院要求無罪釋放,承辦人是荊門中級法院刑二庭水雙。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前後,刑二庭水雙裁定維持非法原判。

目前兩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都沒有收到判決書,也沒有任何公檢法人員告訴兩位法輪功學員的家人被維持原判的情況。

水雙曾經承諾過,要家屬等待,說會通知家屬當事人被非法判決的情況,水雙沒有通知。

張光傑女士面臨著隨時被綁架到武漢女子監獄迫害。彭亞新因為身體狀況極差,也只有二個多月的非法刑期,目前在湖北沙洋看守所。

彭亞新的狀況危險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法輪功學員彭亞新的家人終於見到了被非法關押一年九個多月的彭先生。他瘦骨嶙峋的樣子,完全超出家人的想像。一米七的個頭,只有八十斤。額頭骨頭深陷,全身骨頭凸起,令人不忍目睹。完全證實了以往的傳聞:說彭亞新洗澡時,旁人不忍看,走路搖晃。唯精神狀態尚好。

據彭自己和所方工作人員的態度,看守所方面對他還很是照顧,非法判決書一下來,所方急忙執行「外牢」,意思是可以不用長期關押在室內。看守所也很擔憂彭的狀況,彭先生長期只能吃一點點湯水、餅乾類。

看守所幾個警察都跟彭的律師說,彭已經不適合關在裏面了,趕緊想辦法搞出去。彭的律師給湖北荊門中級法院的法官水雙郵寄過變更當事人強制措施書面申請,水雙說「收到過一個包裹」。

彭的家人也給水雙當面提交過要求保外變更彭亞新強制措施的書面申請和沙洋看守所提供的彭身體狀況的證明材料,但水雙只看了看,拒絕收下材料。水雙以其「精神狀態蠻好」「比我半年前看到的好多了」為由推脫,不肯讓彭回家。

今天彭自己說,辦理保外很是麻煩,一拖幾個月,等折騰完了,幾個月都過去了。但彭亞新的身體幾乎已經到了死亡的邊緣,呈現骷髏狀,令觀者悚然。

目前沒有哪個部門願意出面擔責,家人很是無奈,不知道哪個部門管這樣的事,無處可以申訴,尤其遠在羅田鄉下的家人心急如焚。

湖北省荊門市中級法院:
刑二庭法官水雙07242635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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