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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原新聞採編高維平被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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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日上午九點三十分,北京東城區法院對東城區法輪功學員高維平非法開庭。法官僅允許四名家屬進入法庭旁聽。

高維平
高維平

高維平由法警架進法庭,面容消瘦,略顯憔悴,行動緩慢。在辯護律師的要求下,法警除去了高維平戴著的手銬。在回答法官問題時,高維平反應有些遲緩。

現年五十二歲的高維平女士,原中國新聞社研究部採編,一九九二年修煉法輪大法後身體好了,皮膚白裏透紅。

她按照法輪功要求的真、善、忍的標準做人,在工作中認真負責,在利益上,先人後己,她曾幾次將單位分給自己的房子讓與他人;一九九八年中國大水災,她默默拿出五千元支援災區失學兒童。

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中,高維平女士多次被非法拘留,二次被非法勞教,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僑辦、中新社非法處分、扣發工資、無故開除、失去經濟來源,被迫與丈夫離婚,孤身一人生活。

二零一七年二月九日,在北京王府井新華書店,高維平被書店經理誣告,遭東城區東方廣場派出所數名警察綁架。

該派出所成立一個近十人的所謂「案件小組」,將高維平構陷到東城檢察院。十一月三日東城區法院對此開庭。

東城區刑一庭法官白崇偉、陪審員宋曉鵬對高維平進行構陷。

東城區檢察院公訴人佟捷一直不斷的宣讀王府井書店郭俊濤、白某某等的所謂證詞,並提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量刑建議。

辯護律師在中國法律和兩高的司法解釋框架內進行了無罪辯護,認為高維平無罪。

高維平陳述了自己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道德提升;並敘述了從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自己受到的迫害,陳述多次被白崇偉打斷,無法完整陳述。


相關單位和人員如下:

一、北京市東城區法院
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城區交道口東大街1號 東城區法院 郵編:100007
涉案主審法官:白崇偉 刑庭副庭長 電話:01084190716
審判委員會委員(案件最終判決需要全體委員參與):趙軍01084190000、薛峰13601323103、王波01084190000、張永忠、孟德英01084190651、范國偉01084190077、狄啟騁13681113496、蘆超、羅成芳13901124923、李恩義01087895141、田國慶01087895271、佟永英01084190701、岑翀、曾進01084190602、劉潤華01084190652、胡秉義01087895301、全玉海13701039069、姜在斌13801069316 、董菲01084190161

陪審員:宋曉鵬

二、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
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四北大街265號 東城區檢察院 郵編:100007
電話:010-59115830、010-59558976、01059558977
涉案檢察官:公訴一處 佟捷18911018787
檢察長:藍向東 18910837888
副檢察長:宋志虹18911018836、溫長軍18911018839
三、王府井新華書店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王府井大街218號 王府井新華書店 郵編:100006
舉報高維平的員工:郭俊濤13436957693 、白某某
電話:010-65132842 01065252592
客服郵箱:wfjsddzyj@126.com
四、北京市東城區東方廣場派出所 電話:010-85118110
郵寄地址:北京市王府井大街218-2號4層 東方廣場派出所 郵編:100006
涉案警察包括:
負責人趙永新13661363138、陳小林15810991738、楊雲慶13501211779、
李海寬13701019608、張文潮15001270128、張靈甲15120072707
呂甫鋼13521273816、王江立13901020567、董建軍13651397655
五、東城區交道口派出所(參與高維平案件的)
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城區交道口南大街板廠胡同7號 交道口派出所 郵編:100007
派出所電話:01064040877,01084081657
涉案警察:李敏學 01084081557 、紀文龍 01084081557
六、北京市公安局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前門東大街9號 北京市公安局 郵政編碼:100740
警察:騰靜(參與高維平案件的提請逮捕承辦人) 電話:0108522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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