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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法輪功學員胡明文面臨第三次非法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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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重慶報導)家住重慶市北碚區三聖鎮72歲的法輪功學員胡明文,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一日,被靜觀派出所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北碚區看守所至今,現接通知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在重慶市北碚區法院開庭。

這是胡明文第三次面臨非法開庭,構陷他的所謂「案件」曾兩次被檢察院退卷,還有兩次開庭被取消。

胡明文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一日被靜觀鎮派出所警察綁架,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北碚區看守所。據悉,這次綁架,是因為在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上午,山聖鎮派出所、610人員五-六個人,突然闖到胡明文家欲實施綁架。胡明文趁機走脫,為避免迫害不得已流離失所。當時警察闖入胡明文家中沒有出示任何手續,搶走私人財物,電腦一台、打印機一台、刻錄機一台、還有其他材料等多種物品。

胡明文的女兒給靜觀派出所打電話,派出所的人員說:已下逮捕證。胡明文的女兒問:為甚麼不通知家人。派出所的人說叫她到靜觀派出所去一趟。家人找到靜觀派出所討說法,要證據。派出所警察說:我們沒有行拘證和逮捕證給你們,我們不管此事了,你們到檢察院去查。

家人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一日去北碚區政法委,那裏的人員說材料送到北碚區檢察院了。家人到了檢察院,檢察院人員聲稱(胡說八道):這是重大案件,沒有行拘證和逮捕證。

在胡明文被非法關押的逾一年的時間裏,構陷他的所謂「案件」曾兩次被檢察院退卷。但是北碚區國保、610執意構陷,企圖再次網羅罪證加害胡明文。

重慶市北碚區法院決定六月六日對胡明文非法開庭。由於送達傳票和起訴書的時間,和要求胡明文簽的日期不符,違反法律程序,中途取消開庭。家屬在法院投訴他們違法,他們互相推諉,要求家屬等開庭後投訴。北碚區法院定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再次開庭,但不知何故又被取消。

現家人接到通知,重慶市北碚區法院將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違法開庭。


參與的相關人員及電話:

重慶市北碚區靜觀鎮綜治辦:李康、李玲、
重慶市北碚區公安一科:閔軍
重慶市北碚區檢察院:趙海龍:023-61309500
重慶市北碚區國保:包勇志:13452114110 、國保:馮華、

北碚區法院地址:重慶市北碚區碚南大道507號 郵編:400700
北碚區法院電話:02368316671(鄧) 02368316736 02368316533
北碚區法院地址:重慶市北碚區碚南大道507號 郵編:400700

重慶市北碚區政法委電話
傳真:023-68202661
移動值班電話:13594617808
向紅月:書記
辦公室電話:023-68866166
住宅電話:023-68256609
移動電話:13983304666
胡湧:常務副書記610辦公室主任
辦公室電話:023-60648293
住宅電話:023-63191000
移動電話:13908310933
韓海燕610辦公室副主任
辦公室電話:023-60648296
移動電話:18996465656
重慶市檢察院 023-67752000
重慶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單位地址:重慶市中山三路) 023-63850100
重慶市高級法院(單位地址:重慶市渝北區加洲花園) 023-6767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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