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年七二零後,惡警余曉河與胡興首次非法抄家,抄走大法的各種書籍和師父在廣州講法錄音帶,我沒把大法的書保護好,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也對不起自己。是師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我一定要好好學法,堅修到底。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八日下午,我和三個同修在一起口頭交流學法心得體會,被重慶市北碚區三聖鎮派出所惡警余曉河抓到柳蔭區派出所非法關押。惡警用手銬銬住我和其他兩位同修的雙手,毫無人性的不給飯吃,不給水喝,連睡覺都要銬一隻手。晚上我們要上廁所,喊惡警,它們根本不理不睬。值班的抱來一床破棉被給我們用。我們學法輪大法做好人又沒錯,社會上那些殺人放火、賣淫嫖娼的事警察不管,卻專門毫無人性的迫害大法學員,惡警還說:「你們煉法輪功還上甚麼廁所」。
四月十九日,惡警余曉河與司法主任胡興打電話,叫家人擔保,強迫家人繳棉被錢二十元和五百元保證金,六一零還要求我們每天到街道居委會報到。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三日下午,因同修發真相資料被悅來鄉六一零惡警非法抓捕迫害,同修說出給了我師父經文。悅來鄉六一零追到本地,由本地惡黨政府政法委書記張頂華、主任胡興、惡警余曉河,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三日把我抓到柳蔭派出所,不給吃、喝,關在不到兩平方的雞窩裏,不能睡覺,看一晚上的拖尾巴蛆,因家屬樓大便管子爛了,蛆爬進雞窩。
七月十四日下午,我被非法押送到北碚區拘留所關押十五天。在拘留所裏不把大法學員當人,每天吃的是豬狗食不如的殘湯剩菜、剩飯混合,溜酸,還沒有多的。之後,惡警余曉河又把我非法送到洗腦班強行洗腦,在洗腦班每天繳十五元伙食費,洗碗、漱口、洗臉、洗衣、上廁所都跟著,不准同修交流,進出要喊報告,晚上睡覺把門鎖上,她們想開才開,全部大法學員一起上廁所,還要跟著,不許交流。每間屋兩個「包夾」跟一個大法學員,坐著還要把腳吊起,不准打坐煉功。
二零零二年的一天,我和一個學員因學法不深,違心妥協了。然而,我們明白之後,直接寫信到北碚惡黨、黨校,宣布違心言論一律作廢並證實法輪大法好。六一零又把我和另一個學員非法關押在三聖鎮政府兩天,不讓我們坐凳子,同時面朝牆壁站著。全惡黨政府的人輪流監管,不許回家,不許睡覺,晚上也要輪流監管。我和另一位同修堅決絕食抵制,他們沒辦法,只好放我們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