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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不批捕 瀋陽劉秀春獲釋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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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九日上午,瀋陽市沈河區法輪功學員劉秀春得到皇姑區檢察院不批捕(無條件放人)的決定,劉秀春在十月十九日晚上十點被平安接回家中。

五十三歲的劉秀春女士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上午八時左右,在她兒子家中幫忙裝修時,被警察非法抓捕。劉秀春位於瀋陽市大東區的出租房屋及地處沈河區的房屋都遭到警察非法抄家。警察搶走法輪大法書籍、真相台曆、台曆板等私人物品。當時警察沒有通知家屬,只有裝修工人在場。

晚上家屬到大東區各派出所及劉秀春自己家所在地大南派出所去找人,他們均否認出警抓人。

經調查得知,下達非法抓捕命令的是皇姑區610辦公室的黃輝(音,其辦公電話:024-86404354)和另一個國保指使夥同遼河派出所警察幹的。劉秀春被非法關押在瀋陽市第一看守所。

家屬得知親人遭綁架、非法關押,焦急萬分,聘請了律師為劉秀春進行法律援助。

構陷她的案子已於十月十二日上報到皇姑區檢察院,告知七天後(十月二十日)決定是否批捕。期間,家屬一直在和皇姑公安分局和皇姑區檢察院講真相

十月十九日上午,劉秀春得到了皇姑區檢察院不批捕判決書,當晚平安回到家中。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擁有法輪功資料是合法的,告訴人們法輪功真相、讓人做好人,同樣是合法的。

人類真正的法律是要懲惡揚善,是維護人類正義、道德、良知的;絕對不是當官的打壓老百姓的工具。中共江澤民集團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敗壞了社會道德,同時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給中國社會帶來了無法估量的損失,從今日中國「假、惡、鬥」遍地,道德淪喪,貪污腐敗,就可以看出來。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

希望公安局國保警察不要再被610人員操控隨意抓人,給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造成無端傷害,因此給自己造下的極其深重的罪孽。黃輝等人應該感謝皇姑區檢察院做出的這個不批捕決定,是他們終止了一場對好人的迫害,也減少了你們的罪業。

中國百姓希望中國的法制能夠更加健全、完善,公安警察、檢察官、法官等執法人員都能遵照憲法和法律依法辦事,儘快從中共江澤民集團的操縱中解脫出來,抵制610邪惡的指使,做自己的主人,找回公檢法司人員應有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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