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了六小時真相後警察送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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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二日】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下午,為營救被非法關押的同修,我和同修們配合去近距離發正念。四點發完正念後我和兩名同修邊走邊給遇到的世人講真相勸「三退」。

迎面來了十多個中學生,我給他們講真相,勸他們退出共青團和少先隊。講完後他們表示明白了,並主動寫下了自己的名字,退出了加入的團、隊組織。我告訴他們要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四點半左右,據說其中一個孩子的朋友報警的緣故,三個「一一零」的警察帶著錄像機把我圍住,並索要我的手提包。我說:「我是合法公民,沒有違法,我有人身自由、言論自由,你們這種行為犯法。」說完我轉身就走。兩個警察上前攔住我,並給我錄像。我給他們講真相,他們不聽,讓我跟他們走。我不配合,他們將我強行劫持到派出所。我繼續給他們講真相,兩個警察連拖帶架將我關進鐵籠子裏。

我想起師父的法:「修煉人嘛,向內找這是一個法寶。」[1]我開始向內找。找到自己沒有完全放下名利情,和沒修去的各種執著心,這是被舊勢力鑽空子的原因。但我有漏也不許舊勢力和邪惡迫害我,我會在法中歸正。於是我開始雙盤立掌發正念清理自己,並清除操控派出所警察對我行惡的一切邪惡因素和黑手爛鬼及共產邪靈。

發完正念,背誦師父的《論語》後,師父的法理顯現在眼前:「我的根都紮在宇宙上,誰能動了你,就能動了我,說白了,他就能動了這個宇宙」[2],「弟子正念足 師有回天力」[3],「你有怕 它就抓 念一正 惡就垮 修煉人 裝著法 發正念 爛鬼炸 神在世 證實法」[4],「我是李洪志的弟子,其它的安排都不要、都不承認」[5],背完師父有關的法後,儘快調整好自己的心態,接著給警察講法輪大法的真相,講大法的美好,修煉人修大法後身心健康、道德提升,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江澤民出於小人的妒嫉一意孤行迫害法輪功;講江澤民集團製造「天安門自焚」偽案,目地是煽動民眾仇恨法輪功,挑動群眾鬥群眾,讓不明真相的人對大法犯罪;江澤民迫害法輪功違法違憲,讓公檢法人員為他賣命,作為警察千萬別再跟著江澤民走,警察也得守法、也得保命。接著講了「公務員辦案責任終身制」和貴州出現的「中國共產黨亡」的「藏字石」等真相。

警察聽後說,好就在家煉吧,這些事我們也管不了,有舉報的我們就得管。還說甚麼他們不能放我,我是走不了了。我心想:「你們怎麼把我抓來的就得怎麼給我送回去。」

派出所所長說要讓國保大隊來管。他找來公安局國保大隊的警察。國保警察說要給我做體檢並拘留。

我換了一種講真相的方式,開始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這時有的警察也跟著說:「好,好……」

一個警察把我拽去做筆錄,我不去,只講法輪大法好。他們就自編自寫了一份假筆錄,又把我拖回鐵籠子裏。

過了一會,一男一女兩警察看我在雙盤發正念,就把我拽到地上,我仍然雙盤。女警就給我穿上鞋,幾個警察一起把我拖出鐵籠子抬上警車拉去醫院體檢。

我一路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他們全程給我錄像。到醫院,那些男女警察一齊上陣,有的按我的手,有的按我的腿,強行給我做心電圖、量血壓,看到我的身體被他們折騰的抽搐了,他們就把我抬上警車。

我繼續喊「法輪大法好!」喊累了就發正念,並求師父救我,讓我回去救人。他們一直把我放在車上,我就躺在車裏。晚上八點多,他們將我拉到看守所。

我不下車,他們連抬帶拽,把我拖進拘留所扔在大廳的地上。我依然不停的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罪惡滔天!」「迫害大法天理不容!……」

拘留所警察要給我測血壓,我不讓,我說這不是我呆的地方!由於堅決不配合,他們無法量血壓,沒辦法只好去商量下一步怎麼辦?

這時我就給周圍的警察大聲說:「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功教人向善做好人,使人道德回升,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罪惡滔天,迫害大法天理不容,善待大法功德無量!警察們,給自己及家人留條後路吧,不要再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了。迫害法輪功的壞人:薄熙來、周永康、徐才厚、李東生、武常順等等等等,都已落馬遭惡報。你們今天迫害法輪功的所作所為就是你們的犯罪記錄……」

我越講聲音越大。看到警察不明真相很可憐,我就流淚了。我說:「法輪功沒有錯,我們的師父在慈悲救眾生,大法弟子講真相沒有錯,我們給人講真相是讓人明白真相得救度,我們對得起你們每一個人,對得起當地的父老鄉親,希望你們人人都有好的未來……」

晚上十點,那幾個警察過來對我說要送我回家。十點二十二分,我回到了家中。

回想這六個小時,無論在派出所還是拘留所,我始終沒配合警察的要求,我做到了信師信法,也沒讓這些警察對大法犯罪。

感謝師尊的慈悲呵護!叩謝師尊!
謝謝同修們的正念加持!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九》〈二零零九年華盛頓DC國際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3]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師徒恩〉
[4]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怕啥〉
[5]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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