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有法救人忙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九日】回顧二十二年的修煉歷程,一直是慈悲偉大的師尊處處呵護、點化,使我由一個業力滿身混沌之人成為宇宙生命矚目的大法弟子,我無法表達對師尊的感恩,只有做好三件事以回報師尊的救度之恩。

我是一九九四年有幸得法修煉的。修煉前我得理不饒人,爭強好勝,脾氣很壞,因為總和顧客吵架,所以月獎金常年被扣;天天生氣,玩世不恭把自己搞得一身糟,尿毒症、風濕性心臟病、神經官能症,吃不好、睡不好,吃藥打針度日如年。得法後,用大法的標準要求自己,歸正自己的一言一行,病痛不翼而飛,走路一身輕;在單位還被評為先進勞模。

這些年來,我把講真相救人當作我生活的全部。我每天都是上午學法、下午講真相,不被世人的態度帶動,就是樂呵呵的講,每天都能勸退好多人。

我家的大房子在大學附近,我常年低價出租給大學生居住,為他們提供方便生活的一切條件,放寒暑假我一律不收他們的房費。他們說:大娘你和別人不一樣。我給他們講真相勸三退,給他們《九評共產黨》,大學生都願意看,並說:我們不入黨,入黨出不了國。他們經常向我提問題,我就給他們解答。他們自己就給我介紹學生來,走一批來一批,不用我操心。租房子的大學生越多越好勸退,都能得救。

我家出門就是菜市場,只要有緣,我就講真相。我還經常利用紅燈車輛排隊時,向車裏送真相資料,他們問我:有新的嗎?於是我就把兜子給他們,讓他自己拿,最後他們告訴我注意安全。有時也遇到不要真相資料的,給他們,他們就給扔出來,我就撿起來也不生氣,車開走了我心裏很惋惜這些生命。

有一次我給一位大哥講真相,他說他是某廠的,在北京別人給他三退了,他說在北京有煉法輪功的,被警察打的夠嗆,又抄家又打人,警察就是匪徒。分手走了三十米遠,他又跑回來喊我:大妹子,我忘了告訴你,要注意安全,全國的警察都一樣,都很壞。我非常感動,激動的淚水流了出來,並謝謝他。

二零一四年十月九日,講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我被綁架到派出所,他們抄了我的家,搶走很多大法書籍和資料,還有兩萬多元現金。在派出所於姓警察打我,用手摳我的肝、拽我的頭髮搧嘴巴子,一邊打一邊踢著說:「我就不怕報應,打死法輪功(學員)沒罪,哪個國家都讓煉中國就不行,你能怎麼的。」他把我反銬到鐵椅子上,我給他們講真相也不聽,半夜一點多他們給我劫持到看守所,在車上說:「你在裏面呆著吧,判你十年八年的」。我一點沒動心,說:你們說的不算我師父說了算。

看守所給我抽血,我不讓抽他們就打我踢我,給我關到六房。晚上我睡不著覺,向內找自己的漏,對事情的前後仔仔細細的過,注意自己的心理動向。不找不知道,一找嚇一跳,原來我有那麼強的執著自我的心,願聽好話的心。在選擇講真相地點上與同修分歧,雖然同意同修的選擇,但我心裏不高興。當我給一個民工講真相,做三退後要書時,我就送他兩本內容不同的明慧雜誌,同修在旁邊說我浪費大法資源,我聽了也不高興。當我們要往回走時,看到對面來了一輛警車,在我們身邊過去不遠又返回來,我警覺了讓同修向東走,我把警察引到南邊被綁架,是我與同修產生間隔被邪惡鑽了空子,問題找到了。我就心裏求師父:師父啊,弟子有漏也不能在這裏,我得出去救人。我想十天之內一定出去。當時我就感到師父就在我身邊,並說:十天太長。

我每天就是發正念、向內找、講真相。在六號房呆了三天,把那裏的有緣人都三退了,第四天看守所長和彭姓警察把我叫到辦公室,我想正好給她們講真相。他們問我:你吃不吃飯?我說:我回家吃。又問我:你穿不穿號服?我說:不穿犯人的衣服,他們說:那不是犯人的衣服,那是識別服。所長讓人拿來管子和腳鐐,是給死刑犯用的,很重,問我:怕不怕,我說:不怕,因為我沒犯罪。這時我就講法輪功師父教我們修煉「真、善、忍」 ,教我們做好人,不殺生;天安門自焚是騙局。我講了讓她們善待大法弟子給自己留條後路、給家人也帶來了幸福。所長和彭警官說:你吃不吃飯?我說:不吃這裏的飯。彭警官說:我給你帶飯吃不吃?我說:不吃。又問我穿不穿囚服?我說:不穿。她們說:這裏沒有暖氣你冷不冷?我說:不冷。

彭警官真的在家裏帶來了麵片雞蛋、包子、蛋糕,還給我買了一箱餅乾。我甚麼都沒吃,她來氣了說:給你臉不要臉,上鋪板上拽我胳膊,結果她胳膊不能動了。第六天她踢我腰,結果她腰椎盤突出的病犯了不能動了。從那以後她不敢動我了。第七天,我出現腦梗的症狀,說:我胳膊麻木。她們叫來獄醫給我扒眼睛又劃腳心,我不動。她們把我送到醫院拍片子說急性腦梗,把我銬在床上打點滴。我心裏就和師父說:師父啊,如果她們給我用藥,師父您就給我把藥提出去,就當是水。這時一種很大的藥味就出來了。兩個警察看著我。五點多,看守所所長開車到醫院和我說:趕緊讓你家人把你接回去,我們不能再拉你回去了,拉你回去你就回不去了。派出所不想放你,說在你家抄的東西太多,有一個派出所警察就在門口看著你。

大女兒和丈夫把我接回家,是十月十六日,是七天正念回家。剛到家沒有五分鐘,派出所警察就來了,讓我簽字說是取保候審,讓我每週到派出所報到三次,我不配合。他們就讓本地派出所和社區人員天天到我家騷擾,我就發正念解體他們背後的爛鬼。我家樓道大門的門鈴不響,他們就按別人家的門鈴。我想不能總讓他們到家來騷擾使得這個門洞的鄰居都不安寧,我到他們那裏去講真相救他們。

因為派出所留了名片在門上,說是副所長。我發了一晚上正念,第二天早上隻身來到派出所,進門就問有叫某某某的所長嗎?他就把我領到接待室,我就給他講了真相,我說:某某派出所警察抄了我的家,還搶走我家兩萬元錢,我們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犯法的事不做,不會給你們帶來麻煩,你們應該善待法輪功才是,給自己留條後路、給家人也會帶來了幸福。我不歸你們管,我有師父管,你們別再到我家去了,應該善惡分明。說完我就回家了,從那以後他們不騷擾我了。

以上是我個人現階段的認識,不一定對,寫出來讓同修互相借鑑、互相鼓勵,共同精進。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