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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次被勞教 四川樂山李馮琪控告元凶江澤民

——曾目睹有人被「轉化」致瘋 有人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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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省樂山市李馮琪,因為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警察綁架,兩次被非法勞教,還曾長期被關押在洗腦班迫害,遭受折磨。

現年五十二歲的李馮琪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以下是李馮琪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我於一九九六年七月有幸修煉法輪大法。從此改掉了打人、罵人、說髒話的惡習,看到地上有錢也不會撿了,買菜多找了錢我會主動還給對方。修煉大法讓我身心受益,道德昇華。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運動。同年九月,我到北京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在火車上被國安警察押回樂山,非法拘留十五天。回來後我一個人到河邊煉功,又被張公橋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第二天才叫我父親將我領回。

第一次遭非法勞教:親眼見有人被 「轉化」致瘋

一九九九年十月,我參加集體煉功被綁架到樂山石柱山看守所,因為我們煉功、背法,被看守所所長帶領武警拉出監室暴打,所長和兩個武警強行讓我給他們下跪,我不跪,三個人也沒法讓我給他們跪下,所長氣急敗壞拿來一根兩米長,三寸厚,三寸寬的汽車輪胎皮鞭狠狠地在我雙手上抽了一鞭,又在我大腿上抽了兩鞭,當時馬上變形巨腫。十六年至今我右大腿還是變形的。

因我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當晚就被劫持到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在勞教所,我們被逼每天五點半起床幹奴工,晚上十二點以後才收工,每天只睡四小時。不久勞教所成立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專管隊,張小芳為隊長,兩百多法輪功學員每天被暴打、電棍電、體罰、不准睡覺、不准說一句話,我身上全是舊傷、新傷。每天睡前被逼寫所謂思想彙報,我就寫法輪功真相,打我也寫。最後張小芳不管我寫甚麼了。在勞教所我親眼看見有被迫「轉化」的人瘋了,因為受不了各種慘烈的酷刑,更受不了良心的煎熬。

到一年半非法勞教期滿時,張小芳說:你只要「轉化」馬上放你回家,還可見上你父親最後一面。我這才知道父親由於思念我吃不好睡不好,抑鬱成疾得了癌症,已經不行了。我多麼希望能夠在父親最後的日子裏陪在他身邊,但我不能出賣良知。結果我被非法加教四十天,出獄時父親已去世四十天。

第二次遭非法勞教:親眼見法輪功學員遺體被抬了出去

二零零三年二月,警察跟蹤兩名法輪功學員到我家,將我綁架,後又對我非法勞教兩年半。在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七大隊,我被關在一個房間,兩個案犯二十四小時看著我,雙手銬在床腳上,人蹲著,不准說話,不准睡覺;兩天後坐在小凳上,不准洗澡,不准睡覺,發現睡覺就暴打,四十多天沒讓我睡一分鐘。後來就安排我勾花,由於沒睡頭都是脹的,勾不出花,案犯就暴打我;因為看不懂圖就問其他犯人被發現又被暴打,每天都被包夾任意暴打。我每天一點以後才能睡,四點半就必須起床,每天睡時雙手被銬上手銬舉過頭頂銬在床條上。一名包夾和我睡一床,她睡下去基本沒位置,我只能側身睡在床邊。每天幹十七、八個小時奴工,不「轉化」不准洗澡,上廁所一天只准兩次,只准小便,不准大便,不能說話,自己的錢買的日用品卻不准用,兩個包夾隨意用。

在勞教所警察和犯人為了各自的邪惡慾望與目的:獄警「轉化」法輪功學員會升官、發獎金,犯人協助獄警迫害法輪功學員可以減勞教期,所以勞教所裏的迫害達到不擇手段瘋狂、變態滅絕人性的地步。

我更可憐他們,因為善惡皆有報。每天獄警查監室,我一邊一個包夾都睡著了,我每次都將他們弄醒,不然他們被發現了就會被加教或被暴打。有一天一個包夾對我說:我再也不會打你了,你真的是修煉法輪功為的是做一個好人,我們這樣對你你都無怨無恨的承受著,這樣的苦難,你每天都是微笑著面對我們,我再打你我不是人。

在勞教所我親眼看見被酷刑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被擔架抬了出去。二零零五年八月家人接我回家。這次的迫害身體、精神上的巨大承受,讓我很長時間都沒走出這種迫害的陰影。

長期被關洗腦班:怕我死在裏面才放我回家

二零零六年,我被國安、社區人員綁架到洗腦班迫害,八個月後我被轉到樂山桂花樓拘留所非法關押,共被非法關押一年兩個月,我絕食反迫害二十多天,他們怕我死在裏面才放我回家。

二零零七年,國安、「610辦公室」、社區人員將我從家裏強行綁架到大石橋洗腦班,我絕食二十多天才被放回。

在這十六年江澤民操縱的血腥迫害中,幾張紙怎麼能寫完上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血淚史。江澤民發起的這場對法輪功學員的血腥迫害,是對人性、良心、正義、道德的迫害,摧毀的是人類的道德和良知,是對全人類正義和良知的挑戰,也是今天中國大陸道德急速下滑的根本原因。特此申請最高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重塑法律尊嚴,還司法本來面目,兌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結束對法輪功的一切迫害,還李洪志師父清白,讓法輪大法所有書籍公開出版,還法輪功學員公開、合法的修煉環境,立即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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