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撫順市望花區建設派出所副所長劉洋帶兩輛警車、十六名派出所警察,四名市國保警察,先後將賀立中、趙靜家抄家,並將兩位老人綁架(當時趙靜在赫家聊天,不知甚麼原因就遭綁架),她們被帶到望花建設派出所,當晚被送入撫順南溝看守所。
趙靜與賀立中家屬為老人聘請律師。律師接見賀立中老人時,看到老人身體虛弱,老人向律師反應心臟很難受。經過詢問,律師得知老人曾有大三陽和心臟病史,律師第二次接見時向南溝看守所提出應再次體檢,看守所警察說得拿錢來。賀立中通過煉功,本來是個健康的人,卻無辜遭非法關押迫害,造成身體舊病萌發。負責任的、拿錢的,不應該是直接實施迫害者的單位嗎?
此案件,開始由市國保魏振興主辦,老人家屬請來律師後,案件又返回望花派出所,由實施綁架者於博主辦,市國保彭越還想直接向家屬索要錢財。
另:遼寧省撫順市法輪功學員李麗珍已被批捕
遼寧省鐵嶺市法輪功學員李麗珍(女,50多歲),在撫順市順城區妹妹家的房屋居住,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四日晚十點多,被千金派出所警察綁架。經了解得知已被批捕,現非法關押在撫順南溝看守所一個多月了。
李麗珍在二零一四年大約五月份前後,在撫順曾被綁架過,被抄家,搶走七、八千元,還有經書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