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四十八歲的張遠航女士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七日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澤民,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以下是張遠航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事實:
我於一九九九年四月修煉法輪功,在大法真、善、忍的指導下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平得到了昇華。同年七月在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大法的迫害後便遭到迫害。下面是我被迫害經過。
二零零一年六月初,我因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范家屯公安分局警察和四平市政法委孫書記闖入我家非法抄家,並企圖綁架我。我在外得知消息後,被迫離家。丈夫怕我被迫害給我送到外地的朋友家。由於范家屯分局警察到處找我,警察劉守廣等人到姐姐和妹妹家騷擾,我只好又輾轉一朋友家,就這樣漂泊在外。
那時我的兒子才七歲,上小學二年級,警察到學校找我兒子問我的情況,兒子被嚇得夠嗆。兒子和丈夫沒人照顧只好去婆婆家,兩位老人知道此事後嚇得心驚膽顫,公公本來就有病,這樣病情加重了許多。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日左右,范家屯鎮鐵北派出所所長龍鳳山等四、五個人闖入我家,逼迫我按手印,我按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我不配合,他們揚言要綁架我,我再一次被迫離家漂泊。
二零零三年四月份,我和丈夫在公主嶺市大嶺鎮經營一商店,突然有一天,大嶺鎮派出所警察張正朋(開槍打法輪功學員馮奎的惡人)氣勢洶洶的闖入我家,問我叫甚麼名字,說你趕緊離開這裏,不允許在這兒開商店。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九日下午,我因向世人講法輪功真相遭人惡告,被公主嶺市懷德鎮派出所、大嶺鎮派出所警察綁架。當時六、七個警察闖入我家,沒有出示任何證件,進屋就搜東西,把我的大法書籍、真相資料全部搶走,然後強行把我抬上車。我先被綁架到懷德鎮派出所,後被劫持到公主嶺市拘留所,二十六天後被非法批勞教一年,六月二十六日我被劫持到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在勞教所,我遭到電棍電擊,被綁「死人床」、野蠻灌食、逼做奴工等迫害;最後還被非法加期一百八十天。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才走出勞教所。我的身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吃不下、睡不好,頭髮白了,牙齒鬆動。
二零一零年五月初,范家屯鎮北街街長王亞江夥同大嶺鎮派出所戶籍員陳志勇四、五個人闖入我家商店,逼我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我說:「你們不要干涉我的生活,你們的工作和我沒有任何關係。」大約僵持三十分鐘,他們才走。當時有顧客正在買貨,都覺得很吃驚。
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九下午六點,大嶺鎮派出所十來個人突然闖入我商店,把我抬上車,綁架到四平市洗腦班,逼迫我「轉化」,我怕再次被勞教,違心的寫了保證書。
我姐姐張岩也因修煉法輪功,多次被騷擾、綁架、關押,她被非法勞教兩次。由於姐姐被多次迫害,她本人及家人已承受到極限,無奈只好到南方兒子家。因失去了學法煉功的環境,身體出現病症,於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含冤離世,享年六十歲。如果沒有江澤民發動的這場對法輪大法的血腥迫害,我的姐姐今天還會健康的活在這個世上。江澤民對法輪大法的迫害使多少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