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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非法勞教二年、冤獄三年 大慶崔洪豔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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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今年五十四歲的崔洪豔女士,大慶市淨水廠職工,因堅持修煉真、善、忍,十七年來被非法勞教二年、判刑三年,還遭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數次,殘酷的迫害給崔洪豔女士及家庭造成了嚴重的傷害。二零一五年六月八日,崔洪豔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刑事控告狀》,起訴帶來這場災難的首惡江澤民。

下面是崔洪豔女士在《刑事控告狀》中的部份內容。

修煉大法 全身疾病不治而癒

我從小體弱多病,手腳骨質增生,風濕病,風濕性心臟病,胃病,經常感冒發燒。一九九四年,一場車禍造成腦出血、顱腦損傷、頸椎四節彎曲,出現頭痛頭暈、自己不能翻身,睡不著覺,左胳膊手、腳麻木,顱內壓高眼底出血,視力下降。長期中西醫藥吃的胃出血、內分泌失調。工資不夠吃藥,到處借錢,整日心情不好,人面黃肌瘦。

一九九六年春天,煉法輪功後,一聽講法錄音帶,就睡著,六個月,全身疾病不治而癒,煥然一新,能正常上班,又兼職做保險業務,家庭收入大增,一家人幸福快樂。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脅迫所有國家機關迫害法輪功學員。崔洪豔遭受黑龍江女子監獄、大慶市公安鐵人分局、檢察院、法院、「六一零」辦公室人員的迫害,簡述如下。

被輾轉關押看守所和拘留所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我去天安門請願,被北京前門便衣綁架到前門派出所,後由大慶油田公司「六一零」辦公室姓史的把我押到大慶駐北京辦事處太陽島賓館。第二天,十二月一日,淨水廠副廠長舒曉濱和供水公司經保大隊李鐵峰,給辦事處交罰款二千元和三百元錢住宿費,接我回大慶。

單位黨委書記魏學、工會主席李德威、保衛幹事王福有已到火車站,直接把我綁到鐵人派出所。魏學、李德威、王福有、舒曉濱、李鐵峰等他們吃飯店花了三百多元錢,打白條子給我。後來,回到單位領取買斷錢,會計給我一張單子,上面寫扣我一年工資的百分之十,和上北京接我的路費、飯、水果等五千元。銷售水的兌現扣除一分沒給。

鐵人派出所李群、曲某把我綁架到大慶市第一看守所四零五室非法關押,獄警不讓煉功,煉功,就被男獄警打,共被非法關押二十四天,十二月二十五日,被轉到大慶市薩區看守所,一個女獄警把我棉褲撕開搜身。

十二月二十九日,鐵人派出所警察李群和姓曲的,把我轉到大慶市薩區拘留所關押。被關押期間,單位黨委書記魏學、工會主席李德威、保衛幹事王福有、「六一零」主任雷家振到家騷擾。片警李群等人到家妄圖詐騙錢財,恐嚇說,我事大了,得勞教,謊說我把家附近鄧小平巨幅畫像燒了,當時婆婆一聽,嚇得心臟病犯了,丈夫說:「神了,她關在裏面,還能出來燒像?!」李群一聽被揭穿,灰溜溜地走了。

我被關押三個月零十五天。在二零零一年三月十六日,鐵人派出所片警李群、車通把我接到鐵人派出所。李群強迫家人交一萬元,才放人。

冤獄三年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早八點,在單位供水公司景園收費所,被鐵人分局友誼社區警務大隊張吉慶等警察綁架到鐵人分局。馬雲鳴趕到說:崔洪豔一萬元錢已沒收了,沒事了,說著就到局長孫秀范辦公室,十分鐘出來,就變態度,和侯永飛給我羅織罪名材料。王景林等把我銬在椅子上,讓我簽字,被拒絕,馬上把我綁架大慶市第一看守所,關押在彭麗峰女獄警的406監室裏。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日,鐵人分局馬雲鳴、崔恩忠到看守所送非法逮捕書。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二日,由大慶市薩爾圖區檢察院起訴,薩爾圖區法院非法開庭枉判刑三年,判決書在女子監獄毀掉。

二零零七年二月九日,我被劫持到黑龍江女子監獄九監區。我被關押在高淑霞管的304監室裏。監室裏犯人丁輝(道長)、殺人犯王玉華(雙鴨山)、詐騙犯蔣曉敏(大慶)、賈捷(哈市)貪污犯周x利(鶴崗電視台)。

監區長陶淑萍、僕宇指使高淑霞讓犯人迫害我。丁輝和王玉華蔣曉敏罰我站著,每天從早上五點三十起床站到半夜一點三十,才讓睡覺。301監室長犯人郭小華常來配合丁輝、賈捷拿事先準備好的「保證書」、「悔過書」、「批判書」三書把筆放到我手裏,丁輝把著我手簽名,我不簽,賈捷就用拳頭打我胸口,郭小華像瘋了一樣用手抓著我的前襟,使勁摔我,沒摔倒,嘴裏罵著。不寫就不讓上廁所。一次,我跟包夾王玉華說上廁所,她說,不寫就不讓上廁所,這樣,我對她說了三次,等了三個小時,才讓上。而且,每次上廁所還沒上完,就催著出來。三天,我渾身發腫,手腫的像小饅頭,腳腫的原來穿三十六號鞋現三十八號鞋穿不進去,丁輝和王玉華用腳踹,我的腳立即就出血印。

從早到晚,電視播放污衊大法、大法創始人光碟,「天安門自焚案」焦點訪談等,稍不聽不看,不是謾罵就是拳頭打,七天,我頭痛,頸椎僵直,血壓升高。一個月後,轉到犯人張靜監室,犯人有王小宏等人包夾。

二零零八年,我被轉到四樓,犯人趙鐵霞,包夾有劉曉霞、魏冬、於春燕、田麗、王東梅、孫偉彤(少年犯)等等。監獄獄警為了賺錢,攬來活讓在押犯人幹,裝醫用棉籤也不消毒,牙籤、冰勺滿地踩,為了趕任務,整天從早到晚,除了吃飯上廁所,也不讓洗手。包裝箱上標明發往北京。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四日,我出監獄。

家人被傷害

十六年來,我被非法抄家二次、行政拘留二次、刑事拘留四次、勞教一次、判刑一次,給我本人及家庭造成了嚴重的傷害,給家人帶來了極大的惶恐不安,整天提心吊膽,備受歧視。

兒子從小就是老師、家長眼裏品學兼優的好孩子,鐵人分局非法抄家和到學校去騷擾,使原本是高中班主任喜歡的優秀學生,遭到班主任和同學們歧視和刻意的疏遠,臨近高考,母親被關進監獄,孩子的學習受到影響,身體日漸消瘦,奶奶姑姑心疼。

丈夫兩次被鐵人分局綁架,巨大的精神壓力,造成心臟病、高血壓。

八旬老父受驚嚇,心臟病復發,之後離世。婆婆也離世了。近八旬老母整日以淚洗面,幾度暈倒。聽到被關進監獄,四十五天昏迷不醒。由於被迫害,保險銷售和淨化水兩項銷售損失近二百萬元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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