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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多年被迫害 保定學院教師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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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河北保定市保定學院體育系教師齊淑英及丈夫劉永旺,因修煉法輪功,在過去的十六中被迫害的家庭破碎。齊淑英經歷七次被綁架,三次刑事拘留,二次共四年非法勞教等迫害。劉永旺被非法勞教三年、非法判刑八年,共被關押了十一年。齊淑英的老父親在恐懼和對女兒的思念中離世。

二零一五年六月,齊淑英女士對發動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提出控告,以下是她在控告書中陳述的被迫害情況。

一、孩子百天時 母親被綁架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四日,北京石景山區八寶山派出所非法搜抄了我在石景山衙門口村的租住的房屋,由於孩子的爸爸正在外地出差,警察在抄走了大量書籍及弘法材料後,竟不顧孩子僅三個多月大,強行把正在哺乳期的我帶走,晚上非法審訊,直到第二天中午才放回。

這天正是孩子百天,我被帶走的十幾個小時中,有近一半的時間在哭,餓了哭,哭累了再睡。孩子的姑姑用盡了辦法也無濟於事,只能不停地抱著孩子走來走去。在晚上非法審訊時,他們看到我的奶水自然流出,幾乎把整個前胸的衣服濕透時,當時一辦案的警察竟絲絲壞笑,沒有絲毫同情感。

二、跟蹤、綁架、被迫流離失所,遭非法勞教

二零零一年二、三月,當時我所在的學校害怕本單位的法輪功人員上訪,派出保安跟蹤他們,這些保安幾乎是對法輪功學員寸步不離,法輪功學員走到哪裏,他們跟到哪裏。學校時常把本單位的幾名法輪功人員叫到一起,做所謂的談話,並與當地派出所,非法把幾名法輪功學員綁架到學校的臨時洗腦班(學校為了關押他們,把學校單身宿舍一樓臨時改建)非法關押。當時我不放棄修煉,被學校停課、停薪,每月只給200元生活費。為了撫養孩子及逃離非法迫害,我以給孩子拿衣服的空隙時間逃離出來,從此被迫流離失所,後輾轉到上海去打工。

二零零一年九月十四日,我一家人在上海租住屋內被上海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松江區看守所。在那裏,由於我及其丈夫劉永旺不配合他們的一切要求,一直絕食絕水抗議,六天後松江區看守所惡醫拿著小拇指粗細的膠皮螺紋管子對我強行灌食,五、六個人按住我,強行插管,鮮血不時外流,我不堪疼痛,開始少量進食,半個多月後,又開始絕食,直到十月十五日被轉到保定市看守所。

在從上海到保定被非法劫持的路上,保定北市區公安局時任政保科科長呂冠江,時不時侮辱及謾罵我夫妻倆,強行拉拽身體非常虛弱的夫妻。12月13日,我及丈夫劉永旺被非法勞教三年,劫持到保定市八里莊勞教所。在保定市八里莊勞教所期間,我被強制洗腦,並被強制做奴工──插花,每天少則八、九個小時,多達十四、五個小時,勞教所的警察公開違法讓勞教人員超時超量的勞動,為了她們的獎金得多些,她們不顧老少、身體是否有病,病的是否嚴重,統統分活,按人頭發放生產任務。

在二零零三年五月初,因超強體力勞動,年僅三十歲的我得了腰椎間盤突出,去勞教所醫務室,醫生建議休息一星期,給了少許藥,可是,僅休息三天,勞教所警察劉子薇就給我分配了生產任務。直到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四日回家時,我的腿還不能恢復正常走路,不能快走、不能跑動。

三、借奧運會之名行迫害之事:從看守所、拘留所到洗腦班

在二零零八年七月四日上午11點左右,學院公體部書記李煥芹給我打電話,以上級領導要找我談話和領錢為由,將我騙至學校(因當時學校已停課),欲與青年路派出所等合夥對我迫害,我沒有配合,就在親戚家住了幾天。保定市青年路派出所副所長魏景川等警察監視並蹲坑我的家,趁我姪子齊偉龍回到家時,進行了非法抄家,並監視收留孩子的阿姨和孩子。

五天後,當孩子的爺爺從曲陽老家趕來接走孩子,保定市青年路派出所及北市區政府610人員又跟到曲陽,對老人施加壓力。之後我考慮到不給學校找麻煩,主動與單位溝通,單位領導擔保後,我才回到曲陽老家。

二零零八年八月三日,李煥芹、徐學峰(當時公體部主任)帶車到曲陽北留營村把正在娘家休暑假的我騙至保定,先是接到學校,之後回到自己家中。僅隔半日,八月四日下午四點左右,徐學峰、保衛處幹事楊成立帶人到我家,開門後,青年路派出所、北市區公安分局警察及北市區「610」政府人員蜂擁而至,擠滿了整整三個房間,青年路派出所副所長魏景川、北市區分局國保大隊長谷迎濤親手拉拽我,採用流氓粗暴手段將我從五樓硬拽到樓下、抬到車上,劫持到青年路派出所,當時我穿著裙子,要求換件衣服,被惡警粗野的動手阻止,並將不放心隨車跟來的懷孕八個月的外甥女推倒在地,致使我的外甥女受驚嚇,而沒有任何人對此事做出過任何道歉及賠償。

當時,我孩子年僅九歲,爸爸已經被判重刑八年,唯一相依為命的母親又被警察帶走,撕心裂肺的哭泣,不斷的哭著說道:「……你們把我爸爸綁走了,現在又帶走我媽媽,我怎麼辦?」孩子從五樓跟到一樓,眼睜睜的看著媽媽被綁架走。八月五日,我的另一外甥女帶孩子來送錢送衣物,要求讓孩子見媽媽一面,派出所只許送錢,拒絕我們母女相見。之後將我劫持到保定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

八月十三日,我被轉移到保定市拘留所進行行政拘留。八月二十日是拘留期滿的日子,一大早,我年邁的公爹帶著孫女來接人,沒料到保定師範學院公體部書記李煥芹、保衛科科長張秋波等四人,青年路派出所副所長魏景川,北市區防範辦(610辦公室)兩人,共10餘人把我劫持到保定市棉紡廠小白樓的洗腦班,在洗腦班裏,時任洗腦班的一副處長楊喜增,經常有意無意的找我的缺點,當我讓他解釋洗腦班在法律上的定義時,他惱羞成怒的說:「共產黨就是專政,在這裏,我說了算,就是專政你」。並且,他還對學校領導建議,不要給我安排課,這樣,奧運會結束後,學校竟一個學期沒讓我上課。又一次給這個家庭帶來直接經濟上的損失近八千多元。

四、丈夫被迫害三次休克 我與營救者遭綁架折磨

我的丈夫劉永旺,畢業於天津大學,曾是北京某外企公司的部門經理。因修煉法輪大法,二零零六年被保定市新市區法院非法判刑八年,關押到冀東監獄第一支隊。劉永旺認為自己屬於被誣陷冤判,一再要求官方改正錯誤判決,被冀東監獄第一支隊基木中隊主管獄警鄭亞軍視為冒犯。出於霸道與傲慢的心態,在連續八個月的時間內,把劉永旺關入旁人不得入內的樓頂空房間,相繼指使十四名在押犯人每天變著花樣,肆意虐待、侮辱摧殘劉永旺。在短短的幾個月中劉永旺被他們毆打休克過去三次,有一次休克將近十分鐘,生命處於生死邊緣。

我為了營救時刻在生死邊緣掙扎的丈夫,聘請到維權律師。二零一零年八月四日,北京律師程海、河北律師李綸,接受劉家委託,來到冀東監獄,幾經周折終於和劉永旺見了面。通過律師正式對冀東監獄和保定勞教所及對當時參與迫害他的保定市國保惡警們提起訴訟。

這一系列的曝光,讓河北省政法委大為光火,開始利用手中的權力威脅律師,阻止訴訟的正常進行,然程海律師不懼威脅,讓有些人在這件事上無計可施,於是第二年的十月七日,開始對我及幫助她的好友們進行瘋狂綁架,僅一天保定警察瘋狂綁架七名法輪功學員。

酷刑演示:鐵椅子
酷刑演示:鐵椅子

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晚上8:30左右。我和女兒正在家中,忽然斷電了,當時以為是跳閘了,於是打開房門查看,這時一群警察闖進來。原來這些警察,故意把我家的閘拉了,使用這種見不得光的手段,趁機實施綁架。七、八個警察闖進來後抄家,搶走了打印機、台式電腦、筆記本電腦、移動硬盤、掃描儀、手機、大法書籍及光盤等私人物品,共計損失6000元左右,連夜將我綁架到保定市百樓派出所,把我雙手及雙腳固定到鐵椅子上,以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區分局國保大隊長崔浩為首,北市區刑警隊開始輪流瘋狂的對我進行刑訊逼供,他們四十八小時不讓我閤眼,用刻薄及侮辱性的語言對我進行謾罵,有一警察妄圖動手打人,被我嚴厲制止。

長時間固定到鐵椅子上,被限制上廁所,解開後被告人不能走動,慢慢走起路來也是一瘸一拐,他們害怕出事,趕緊叫來醫生,醫生量完血壓及心跳後,他們才允許我稍稍活動,但她的逼問沒有停止,我拒不配合。到第三天的晚上,他們才允許我在沙發上睡了幾個小時,這幾天我一直沒有怎麼進食,他們害怕出事,第五天讓我回到家中。

五、2.25三省綁架案,我再一次被勞教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早晨六點半左右,我和女兒一起被警察從家中綁架。參與綁架我母女的是保定市北市區分局、五四路派出所警察,五四路派出所指導員姚愛娣騙開房門,把我家的筆記本電腦、打印機、手機、小音箱、書籍等物品強行拿走,當時沒有任何街道及單位的人在場,十三歲的孩子也同時被帶走,孩子在派出所被整整關押了一天,直到晚上大伯從外地趕到保定才把她領回家。隨後,孩子開始高燒及少語,學習成績也受到影響。

此次主辦此案的是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區分局國保大隊長崔浩,保定市國保王洪恩直接授意,五四路派出所警察連夜把我送到保定市看守所,他們這次綁架的藉口是齊淑英幫朋友代收了一批空白光盤盒,辦案人員崔浩、李建民一共去看守所三次,每一次都是誘供及欺騙,在沒有任何可迫害的藉口後,崔浩、李建民、顧姓警察於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日上午把我劫持到河北省女子勞教所關押迫害。

在河北省女子勞教所,自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一至六月二日這四十多天裏,以辛集的陳新普、邯鄲的谷月英為首的曾經修煉法輪功的二人,在勞教所三大隊警察王昕、郝明、劉子薇、丁佳佳的授意下,對我強行「轉化」,每天都被一幫轉化人員圍攻,她們先是把我關在大教室,後關押在304所謂的圖書室,從早晨5點至晚上12點,每天不停的給我洗腦。我的一舉一動都受到監視,除她們及隊長外,不允許與任何人接觸。四十多天後,我沒有妥協,隊長們讓我去做奴工──踩電動鎖邊機鎖毛巾邊。

勞教所三大隊主管迫害法輪功的郝明,教育科科長李雪萌以不轉化為由,對我進行加期六天的迫害。

六、騷擾及迫害沒有停止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冤獄八年的丈夫回到家中,一家人終於團聚。然而其後保定市「610」幕後操縱公安局及各級政府人員,對我又騷擾了5~6次。二零一四年五月七日,新市場派出所片警田靖又打電話騷擾我要求見面,說是『上級』要求他必須這樣做。我出於善意與其見面,殊不知這正是他們陰謀迫害的開始。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上午7點50左右,我在自家租住的樓下,正要去上班時,被新市場派出所片警田靖及一李姓副所長劫持回家,搶走我的鑰匙並非法抄家,非法抄走數碼相機、筆記本電腦、打印機、平板電腦及法輪功書籍40多本等物品,沒有歸還。此次主要辦案人員是副所長韓濤及楊新佔,劫持我到派出所一天後,強行照相、抽血、按手印後放回。

這場迫害對我孩子及家人造成很大傷害,丈夫被非法關押十一年,我又被多次迫害,苦難伴隨著女兒的童年及少年,孩子在多次無父無母照顧的境況下是怎樣艱難走過孤獨、苦悶、痛苦、恐懼呢?真的用語言難以形容!我的父親,在我流離失所及第一次非法勞教期間,老人因思念我而過早離世,造成我終身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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