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去監獄要求會見,被監獄教育科610成員倪永斌告知,入監後前三個月不能會見,非法剝奪了家屬會見的合法權益。
四月六日上午家屬又趕到上海市提籃橋監獄,要求會見,仍是倪永斌表示監獄有規定,不能會見。在家屬強烈要求保障顏希洪的會見和通訊的合法權利後,倪永斌答應儘快和監獄四監區溝通,讓顏希洪寫信報平安。
下午家屬又前往上海市提籃橋信訪部門、監獄四監區、上海市監獄管理局信訪部門反映情況,後倪永斌及另外一名獄警再次與家屬見面,當家屬再次明確告知,他們的說法是違反監獄法及上海市監獄管理局規定,並請他們把監獄規定不能會見的法律規定拿出來時,倪永斌又改口說,是顏希洪自己沒有寫會見單,不想會見。
對於上海市提籃橋監獄這種隨意編造理由、非法剝奪會見權的行為,顏希洪家屬已向上海市提籃橋監獄監獄長、監區長、駐監獄檢察室、上海市監獄管理局紀委、上海市監獄管理局信訪部門、上海市監獄管理局警務督察室郵寄書面申請,反映顏希洪通訊、會見合法權利被剝奪的基本情況,引述了監獄法、上海市監獄管理局相關規定,明確要求:一、直接面見監獄四監區監區長或主管隊長,詳細了解顏希洪的情況,二、請上海市提籃橋監獄對於顏希洪不能回信、不能會見的原因給予書面的答覆,三、顏希洪的合法權益是否得到保障,包括是否有體罰、剝奪合理休息睡眠、被強制洗腦等等,給予書面詳細答覆。
上海奉賢區法輪功學員顏希洪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被上海奉賢區國保綁架,顏希洪開辦公司的正常業務無法開展,一家人失去了經濟來源,妻子帶著三個小孩,艱難度日。這已經是顏希洪第四次遭受迫害。後顏希洪被上海市奉賢區法院非法判二年六個月。
上海市提籃橋監獄 地址:上海市長陽路147號 郵編:200082 電話:02155589900 電話:*1000總值班室 電話:02135104888 傳真:02165121125
監獄長:王東晟
政委:程穎 電話:02155589900*1002 02165378143
行政副監獄長 李念旗 電話:02155589900*1008 /*1003 02165458184
副監獄長:殷光輝 電話:02155589900*1004 02165451569
教育科 電話:02155589900*1609 /*3939/ *1610
陳偉民科長,電話:02155589900轉5204
張勇副科長,電話:02155589900轉5204
倪永斌紀律教育組610成員
四監區 門崗*2410分機,監區長02165122710 *2411,副監區長*2412分機,各警長*2415分機 *2416分機 *2417分機 *2418分機
監區長:盛清
教育生產副監區長:王辰健
四監區隊長:遊誠傑、陳之偉、曲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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