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兩度勞教 冤獄九年 吉林省徐嚴剛控告惡首江澤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三十七歲的吉林省前郭蒙縣古艾裏鄉法輪功學員徐嚴剛,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刑事控告書》,起訴中共前國家主席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徐嚴剛在他的控告書中講述了他被非法勞教兩次共三年和冤獄九年遭受的一幕幕慘烈的迫害情景,其中的一幕:「在飲馬河勞教所……把我四肢綁在床上,雙手吊在床頭,雙腳綁在床尾,惡人們把這叫『死人床』,我被綁在床上一個月,動彈不得,這樣惡警和牢頭還經常毒打我。」

「當時我的雙腳腫脹,充水浮腫,腿比腰都粗。……後來腿雖消腫了,但由於腿長時間捆綁,筋和肉已長死,不能回彎,不能下蹲。管教把我捆綁在床上,用人壓住大腿,用力來回扳小腿,當時我感覺肉與肉、肉與骨頭都被撕破拉開,撕心般疼痛。」

下面是法輪功學員徐嚴剛在《刑事控告書》中講述的遭受迫害的事實。

修煉真、善、忍 回歸善良本性

我是一九九九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修煉大法前,我脾氣特別不好。修煉大法後,學法煉功中,我按照師父說的真、善、忍要求去做,處處關心別人,為別人著想,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心性提高,心清體健,回歸善良本性。

可是這麼好的功法,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出於妒嫉一手策劃了迫害法輪功,剝奪了公民信仰自由。大法弟子被非法拘留、勞教、判刑。在這種形勢下,各級政府和派出所經常到我家中恫嚇和騷擾……

在公安局關押遭毒打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我和另外九名大法弟子去北京上訪講清真相,在通遼火車上,被警察劫持下車,說「上級有命令,不許法輪功學員進京」。隨後通遼公安局刑警大隊趕到火車站,先是對我們進行一頓毒打,之後,劫持到通遼公安局關押一宿。

第二天,轉交到通榆縣公安局(我們是在通榆火車站上的車)。通榆公安局長及幾個警察對我們毆打,幾個人輪番打我耳光,有的用腳踹,有的用腳踢,我胸部疼痛難忍,呼吸困難。我和他們爭辯,那個警察狂笑說:「真是見識短,警察哪有不打人的?!」當天夜裏,把我們送回到前郭縣拘留所。拘留期間,我們絕食抗議非法關押,於二零零一年一月被家人接回。

飲馬河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嚴管迫害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五日,紅星牧場派出所所長劉振禮帶領幾個人,把我綁架到前郭縣拘留所。第二天和其他六十位大法弟子,被分乘四輛大客車,送往九台飲馬河勞教所,我被勞教一年。

酷刑演示:死人床(呈「大」字型綁在抻床上)
酷刑演示:死人床(呈「大」字型綁在抻床上)

在飲馬河勞教所,我繼續絕食反迫害,我被單獨關押、嚴管。他們把我一隻手銬在床上,大小便拿一個盒,在床邊解手,從不打開手銬。我喊:「法輪大法好」,反迫害,他們就採取更狠毒的辦法,把四肢綁在床上,雙手吊在床頭,雙腳綁在床尾,惡人們把這叫「死人床」,我被綁在床上一個月,動彈不得,這樣惡警和牢頭還經常毒打我。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當時我的雙腳腫脹,沖水浮腫,腿比腰都粗。後來獄醫說:「腿如果發炎,有截肢的危險。」後來腿雖消腫了,但由於腿長時間捆綁,筋和肉已長死,不能回彎,不能下蹲。管教把我捆綁在床上,用人壓住大腿,用力來回扳小腿,當時我感覺肉與肉、肉與骨頭都被撕破拉開,撕心般疼痛。

酷刑演示:鞋底打臉
酷刑演示:鞋底打臉

在嚴管期間,教育隊教導員高克雙拳直擊面部,鼻子嘩嘩流血。有時用木板打腳底板,木板被打折。馬延琳、張立新、葛中等幾個警察輪番用拖鞋打我耳光,打累為止。用電棍電擊,直到沒電為止。用重拳猛擊,重腳猛踹。他們六個兩人一班每班八小時,死刑床一邊坐一個人看著我,不讓我睡覺。他們用繩子把我嘴勒上,叫「帶子」。張立新用力按我鼻子,我淚流滿面,他們叫:「吃一棗」。

嚴管室的牆都凍冰了,他們把窗戶長時間打開凍我。我拒絕奴役而被牢頭毒打,不讓其他人和我說話,有人主動和我說話而被用皮帶猛抽頭部,皮帶被抽斷。我再高喊:「法輪大法好」,郭一平帶領一幫人把我抬進管教室圍打。

再次被非法勞教 期間母親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二年六月六日,我走出勞教所半年後,第二次被綁架,再次勞教兩年。在勞教期間,我絕食反迫害,拒絕觀看污衊大法電視。以醫院王院長為首的一幫警察,把我綁上,把牙齒用鐵器撬碎強行灌食。長期肉體和精神的迫害使我生命垂危。不得不送九台醫院搶救。監舍內長期潮濕,床板長了綠毛,身上長滿疥瘡,痛苦不堪。

期間,聽說我母親被綁架到長春女子勞教所被勞教,心痛不已。

在勞教期間,我受盡了折磨,拳打、腳踢、電棍擊是家常便飯。至今我鼻子被他們打的有輕度歪斜。更殘酷的是,用芥末油往鼻子裏灌。所謂的洗澡,冬天從頭一盆接一盆的澆涼水。

石嶺監獄:冤獄九年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七日,縣公安局和縣國保大隊馬洪哲等多名警察闖入我家進行非法搜查,搶走了電視機、影碟機、摩托車、幾個大鍋等值錢物品,同時把我打倒在地,扒光衣服,用繩子勒住手和腳,用皮帶抽腦袋,之後綁架到前郭縣裏。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二日,我和董鳳山等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我被冤判九年,後被轉送到石嶺監獄關押。

由於多年的迫害和身體極度虛弱,伴有輕度咳嗽,後檢查是肺結核。就這樣,監獄人員也不放過我,把我送進教育監區(專門迫害法輪功),輪番與我們談話,進行所謂的「轉化」,警察楊鐵軍授意犯人說:「這幾個新來的,在看守所時不放棄煉功,應該嚴厲對待。」

酷刑演示:澆涼水
酷刑演示:澆涼水

我被帶進水房,一牢頭「龍哥」為首的犯人對我暴打,衣服被扒光,身體被仰臥在地上,幾人用皮管暴抽。而後按住趴臥在地暴打。一邊打一邊用涼水管子澆水,說是怕昏迷。我被打得皮開肉綻,穿上棉衣,背後都被淌出的血浸透。第二天,繼續毒打(至今六年過去了,我背部仍留有當年暴打的疤痕)。幾天後,和我一同從前郭去的法輪功學員董鳳山被活活打死。

母親被迫害致死 妻離子散

回家後,使我更傷心的是母親由於被迫害而含冤離世,死前還念我的名字。在我勞教期間,妻子流離失所,孩子在家都由親戚照顧。這就是在江澤民的層層授意下,使這些原本應該除惡揚善的警察們變成了助紂為虐、迫害良善的惡人。他們的行為使我和家人精神上遭受嚴重的傷害。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