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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遭酷刑 孫被害死 女兒被迫害精神失常

——吉林市八旬老人陳淑華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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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七日】吉林省吉林市船營區沙河鄉八十八歲的陳淑華老人,全家共有九人在法輪大法中修煉,道德回升,身體健康,家庭和睦。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滅絕人性的迫害後,陳淑華老人全家三代人被迫害的家破人亡,妻離子散,兒子被勞教遭酷刑折磨;小女兒多次被非法關押,酷刑折磨、被逼迫喝破壞中樞神經藥物,至今精神失常;孫媳婦多次被勞教,遭受電擊、毒打、大針刺十指酷刑;唯一的孫子遭迫害,四十天慘死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九月,陳淑華老人為了為冤死的孫子、精神失常的女兒討回公道,向最高檢察院郵寄了控告元凶江澤民的起訴狀,要求追究江澤民刑事責任。

以下是陳淑華老人的控告:

孫子王建國被迫害致死

我唯一的孫子王建國,因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曾被非法拘留一次,勞教兩年,二零零六年三月二日被綁架後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四十天被迫害致死,年僅三十歲。

王建國
王建國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日,孫子王建國和孫媳趙秋梅在自家開的麻辣燙餐館被南京派出所警察綁架。王建國在被非法提審的過程中,臉和胳膊被打傷,衣服被打破。後他劫持到吉林市看守所。王建國為了抵制迫害,絕食進行抗議,遭到吉林市看守所的獄警野蠻灌食,四十天被迫害致死。年僅三十歲。

這突如其來的噩耗傳來,真的是晴天霹靂,親人們頓時都陷入深深的悲痛中,那撕心裂肺的哭聲,所有見到的人都淚流不止。我的精神幾乎漰潰,那年我已八十一歲了,我天天吃不下飯,睡不著覺,天天捧著孫兒的像,眼淚流乾了,這種白髮人送黑髮人的痛苦難以承受。我抱著孫兒的遺像,到吉林市政府為被迫害致死的孫兒伸冤,可是天下烏鴉一般黑,我上告無門,有時還受到威脅,那段時間我坐立不住,整天捧著孫兒的像走啊走啊,我覺得我的精神,身心快要支持不住了。

我整天哭個不停,白天在大街上抱著孫子的遺像走,晚上抱著孫子的遺像哭個不停,整日整夜睡不著覺。有時會漫無目的地在大街上走,走著走著就走丟了,找不到自己的家了,好心人就會把我送回家。二零一四年四月初我又再次走丟,好心人怕我被壞人騙,就把我送到派出所, 後來我大女兒到派出所才把我帶回家。因為承受的打擊和壓力太大,哭得太傷心,我那明亮的眼睛也花了許多,有時看不清東西。

陳淑華老人晝夜抱著孫子的遺像哭。
陳淑華老人晝夜抱著孫子的遺像哭。

兒子遭非法勞教

我兒王樹森多次遭綁架、關押、非法勞教,期間被酷刑折磨。

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八日,我兒王樹森因在電線桿上粘貼大法真相標語,被綁架到越北鎮派出所四名警察將我兒強行綁架到派出所,警察把我兒銬在鐵柵棚裏,對我兒施行酷刑,用一根鞋帶在我兒的背後交叉的勒住兩指頭用力緊勒,蹲下不讓動,頭頂牆,用力從背後往上掰兩臂,用手槍把打我兒頭,拳打腳踢,直到他們都累了,又把我兒押到通風的一個小鐵柵棚裏叫蚊子咬到天亮,手銬都扣到肉裏了,疼痛難忍,被凍的全身發抖。二零零一年九月末的一天,我兒遭非法勞教兩年,先後被非法關押在歡喜嶺勞教所、九台飲馬河勞教所。期間我兒遭嚴管迫害,不讓睡覺,長期坐板,被奴役幹活,我兒一年多都被嚴管迫害,幹的都是最髒最累的活,吃的大多數都是玉米帶皮、帶皮粉碎後蒸的狗都不吃的粘糊糊餅。

孫媳遭電刑、藥物迫害等酷刑

我孫媳趙秋梅曾六次被綁架、關洗腦班、拘留所,遭非法勞教兩次共三年。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九日,孫媳依法到北京上訪時被綁架,多名警察對她拳打腳踢,猛踢她的陰部,用狼牙棒把她打得口吐鮮血,把她撞到牆上暈死過去,她昏死過去後,便衣警察們給她打了不知名的毒針。
孫媳醒來後,全身動不了,整個頭全是包,大包上有小包,右眼被打的冒出來,顏色是紫黑色,嘴角被打的直流血,兩個手臂被撅的不敢動,左邊從臀部到膝蓋整個被打成紫黑色,從頭到腳沒有好地方。

後趙秋梅被非法勞教,在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她遭獄警毆打、電刑等酷刑折磨。二零零三年新年前的一天,五個獄警李文娜、王麗梅、溫影、肖愛秋、張立紅拿著兩隻電棍、一副手銬、三根皮帶對趙秋梅大打出手。她的頭部、頸部、背部、肩部、腰部被打得傷痕累累。趙秋梅被迫害出嚴重的心臟病。

女兒王秀芬遭藥物迫害致精神失常

我的小女兒王秀芬因修煉法輪功多次被綁架,二零零零年三月被非法勞教,在黑嘴子女子勞教所被酷刑折磨致精神失常:

二零零零年十月,在勞教所所長范友蘭的命令下,獄警對拒絕「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暴力「轉化」,我女兒王秀芬遭嚴重迫害:二十多天不讓睡覺,受盡了各種體罰,罰站,開飛機等,最殘酷的是給她上「飛刑」,就是用兩把老式木頭椅子,兩把椅子拉開一個人的距離,老式椅子靠背頂端有兩個木頭方,把王秀芬扒光衣服後,把兩個乳房硌到前邊椅子兩個木方頭上,把兩腳硌到後邊椅子橫樑上,中間脫空,兩隻手用人拽著,兩個胳膊平行伸直,兩個腳也用兩個人拽著硌著,然後用七根電棍全身電擊,連硌帶電我女兒王秀芬疼的昏死過去,才被抬下來。

第二天,獄警又逼我女兒寫「五書」即:決裂書、揭批書、悔過書、保證書、決心書。王秀芬不從,獄警就對她繼續上「飛刑」。後來,獄警在王秀芬的飲水、飯中下藥,導致她精神失常。

據與王秀芬認識的人講,二十多天後,王秀芬被從轉化班送回勞教所四大隊,一起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看到她的頭髮都白了,身體瘦瘦的,兩隻大眼睛呆呆的,說話語無倫次,經常一個人嘀咕。

從勞教所回家後,精神恍惚,時而明白,時而糊塗,不吃飯,不睡覺,不說話。她回家第三天,派出所警察說逼她馬上離開吉林市,去她丈夫經商的某市,警察一直押她送到車站,第二天又到家中查看人走沒走,然而非法把我女兒戶口註銷了。而女婿看我女兒精神不正常了,就和她離了婚。從此我女兒沒有戶口,沒有經濟來源,只能靠家人養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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