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修,這個字不能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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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二月二日】最近我們地區對訴江法輪功學員的騷擾,綁架拘留比較多,是由省政法委開會統一策劃、統一口徑,對訴江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

據一位同修在政法委工作的親戚說,給各派出所都安排了指標任務。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底,市區各政法委和公安分局、派出所紛紛出動,到處上門騷擾訴江學員或強行傳喚他們到派出所在保證書上簽字,或綁架拘留。一時間,市拘留所裏陸續非法關押了男女法輪功學員各幾十人。很多同修都能不同程度的正念抵制迫害,不配合邪惡的要求,但也有一些學員或是法理不清,或是出於怕心而配合了邪惡的要求和指使。在派出所裏按警察的詢問有問就答,在傳喚證、行政處罰決定書上簽字,被拘留到期出所時又在行政處罰釋放書上簽字。下面我把同修拿回來的這些證、書上的關鍵內容摘錄如下:

一、 傳喚證:××市公安局××區分局 傳喚證 行傳字 年 號
×××(法輪功學員名字) 因你涉嫌 尋釁滋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二條 現傳喚你於X年X日X時到X派出所接受詢問 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傳喚或逃避傳喚的,依法強制傳喚 ××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公章 被傳喚人簽名。

二、行政處罰決定書:××市公安局××區分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行罰決字 年 號 違法行為人姓名等個人信息
現查明×××長期修煉法輪功,在明知國家和法律已將法輪功定為X教的情況下,無故於X年X月通過向最高人民檢察院郵寄刑事控告狀濫訴方式,對黨、政府及個人進行攻擊 以上事實有違法嫌疑人的陳述、書證、視聽資料等證據證實。
行政處罰決定已向我宣告並送達 ××市公安局×× 區公安分局公章
被處罰人簽名

三、行政拘留家屬通知書:上面違法名稱是「尋釁滋事」

四、行政處罰執行期滿釋放決定書:違法名稱與上面《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說法相同。

我們大法弟子都知道,我們修的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按照宇宙的最高特性真、善、忍的標準,修心向善,提高道德。我們不求世間的任何名利,也不與任何人為敵。在社會各階層都是公認的道德高尚的好人。而集邪惡於一身的小人江澤民卻出於妒嫉,公然踐踏憲法和法律,濫用職權,操控整個國家機器打擊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

江澤民曾揚言「三個月消滅法輪功」,下達指示對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打死算自殺」,想一下子置之於死地。全國性的瘋狂抄家、排查監控、非法抓捕,數千萬法輪功學員處於紅色恐怖的高壓恐懼、社會歧視中,數百萬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留、勞教、判刑,無數人被迫害的家破人亡,甚至被活摘器官。中華大地出現如此大奸、大惡的獨夫民賊,人人皆應得而誅之。而我們作為信佛向善的修煉人控告江澤民,是運用現行法律制止迫害、結束迫害,以挽救被邪惡謊言毒害而反對、仇恨大法的世人,免於被天懲的災難淘汰,是佛家慈悲眾生的大善行為。我們沒有起訴直接操控迫害我們的政法委、六一零人員,沒有控告直接迫害我們的公檢法人員,而是再給他們一個反思改過的機會,也正是體現了大法弟子這種大善大忍的慈悲胸懷。

同修啊,邪惡操控警察說我們訴江是「尋釁滋事」、是「濫訴」、是「攻擊」,這完全是政治流氓似的惡意顛倒黑白,是強權攪亂是非,你怎麼能在這上面簽名呢?你把自己擺到哪去了?你把師父和大法又擺到甚麼地方去了呢?簽名承認這些不等於自取其辱了嗎?!正直的常人還講個剛直不阿呢。古人講捨生取義,其實不簽這個侮辱大法弟子尊嚴的名也不需要捨身,這次很多同修都不配合簽名不照樣堂堂正正走出來了嗎?我認識的一個同修說她在派出所裏面對警察的威脅,堅決不配合,不簽字,不接受、不承認對大法弟子的這種迫害,本來很兇的警察變得語氣緩和了,還流露出了佩服的眼神。拘留釋放出所時不簽名,警察甚麼也沒說就讓她走了。出來後另兩個同修一問她沒簽名,說,哎呀,我們簽了,趕緊跑回去要更改。

還有平時因講真相被迫害的同修,在派出所、拘留所也會叫你在被拘留處罰決定書、釋放書上簽字的事,有一個同修說,一看上面有「利用邪教、會道門、封建迷信破壞社會秩序」,平靜而堅定的說:這寫的是甚麼呀?我幹這些事了嗎?我不簽。結果警察說,不簽算了吧,我簽個名。照樣把同修按時送出來。

還有的同修,警察叫去派出所問話就趕快去,說「這是人家的工作,我們得配合人家的工作啊。」完全忘了,警察是管壞人的,而我們是世界上最好的好人,他傳喚我們問話是對好人的迫害,配合他,使他對好人犯罪,卻是從生命的根本上害了他呀!明慧交流文章中說有的同修面對上門騷擾警察,不懼不怕,慈悲祥和的講真相,即保護了自己講三退救了警察,那當然是最好了。我們這裏也有的同修,警察也告訴家人要她去派出所問話,同修在兩天內加大密度發正念否定舊勢力的安排,不停的學法背法、修心向內找不足歸正自己,並求師父做主,結果就抵制了迫害。

從當今國家憲法、法律角度上講,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有控告、檢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的權利。從公檢法權責分工上講,高檢、高院都簽收的控告狀,基層政法委、公安警察是無權過問的。無委託授權的情況下,誰摻和誰是嚴重的知法犯法,將來是要追究法律責任的。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特別是公檢法人員心裏比老百姓清楚,你怕他不戳穿他,他氣勢洶洶好像他有理似的,你一戳穿他馬上就是一個紙老虎,心虛理虧的很。

當然,同修都在不同狀態中修煉,突然面對騷擾迫害,正念不一定都那麼足,被邪惡迫害到了,那麼下面它讓你走的每一步都是舊勢力安排的想毀掉修煉人的陷阱。但是正法中畢竟是我們慈悲偉大的師父在正法,是師父在掌控一切。相對於師父的安排來說,舊勢力對我們的安排只是假相,甚麼也不是。舊勢力以大法弟子有漏為理由執意要考驗它看不上的大法弟子,但它說了不算,因為舊勢力本身就是師父正法中要清除的對像。師父說:「我是說舊勢力對大法弟子的干擾我不承認,因為大法弟子是我的弟子,誰也不配管,更不能使它們利用、強加大法弟子以達到它們的目地從而毀壞我弟子的陰謀得逞。」[1]

我想不管自己修煉狀態如何,關鍵時只要不被邪惡氣勢假相嚇倒,能想到自己是大法弟子,想到師父、想到大法,可能就會把握的好一些,不給自己留下太多遺憾。

層次所限,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六》〈亞太地區學員會議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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