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控告內容提醒同修理智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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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七日】二零一五年十一月間,本地四名法輪功學員因為控告江澤民而被綁架,遭非法庭審。當法官問及控告內容時,被非法庭審的大法弟子都答不上來。法官武斷的說,控告狀不是你們寫的,你們連控告的內容都不知道,這是「誣告」。當然,是不是「誣告」得看控告的內容是不是事實,與控告人能不能記住內容沒有直接關係。

二零一五年下半年起,大陸大法弟子紛紛控告迫害法輪功的罪魁禍首江澤民。許多受迫害的大法弟子都以自己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後被迫害的親身經歷來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但是有許多的同修,想控告而又害怕因此遭迫害,在寫控告狀,有的寫的非常的簡單,有的寫的隱掉自己的迫害事實,而有的是抄寫別人的控告狀。所以就出現連控告狀的內容都不清楚。這些都有在怕自己不參與而不能圓滿的執著,只是在那種氣勢下郵寄了控告狀。本地的控告狀四百多份(當時的數),我都看了一遍,有些是在應付差事。

不管是從修煉的角度,還是從常人社會的角度,控告或者寫控告狀確實是一件嚴肅的事情。我記得我寫控告狀時,我寫了九天,寫完之後,就是修改。因為我對訴訟不是那麼熟悉,但是我感覺在修改的過程中,不斷的完善和充足自己訴訟的內容。後來,明慧網出來模板了,我花了一晚上時間,看這個模板,因為在模板中揭示出來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內容,我也是不知曉的。看完之後,我把已經寫好的控告狀,按照模板的模式寫好,我想這行了。因為控告江澤民的內容,我不但非常的知曉,在看控告狀模板中,不斷的完善、充實,能更好的起到控告的作用。

大法弟子來到世間,是來證實法、救度眾生的。如果我們自己打官司,去控告一個人,連控告的內容都不知道,如何去控告這個人呢?我們在控告中,對舊勢力的干擾和迫害,又如何講真相救那些相關的人呢?所以,這樣的學員,我想應該真正的去了解法輪功受迫害的真相。大法弟子必須自己首先了解真相、明白真相,才能講清真相。

個人體會,不當之處,請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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