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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難中堅信真善忍

——記廣東省茂名市電白區李坤一家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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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從九歲到二十三歲,我就有太多太多的不明白……」,一位廣東女兒說,「眼見阿爸即將結束冤獄歸家,而年近花甲的阿媽又被冤枉入獄。世上最痛苦的事不是一無所有,也不是擁有後再失去,而是曾經擁有也曾經失去,可是在失去之後以為即將再次得到時再一次失去。我想要的,從來不是甚麼功名利祿,我想要的不過是簡簡單單的闔家團聚,全家安樂,可是這簡單的幸福卻為何那麼困難?」

「我煉功做好人你們抓我,嫖賭的你們不抓。」李坤質問,警察回答說,「不嫖賭就沒有稅收,你嫖賭我不抓你,你煉功我就抓你!」

這不是小說,這是發生在廣東省茂名市電白區坡心鎮的事實。

十四年折磨

蘇武牧羊,十年蒼蒼,還有羊群為伴,藍天陽光。李坤十四年冤獄,拳腳繩銬不離,遭受各種體罰虐待、酷刑折磨。現年六十歲的李坤說:

開始兩個月,他們用造謠、誹謗的所謂教轉材料對我進行洗腦,看那一套對我不起作用時,開始進行暴力「轉化」,將我反綁在監區大院,他們上班時,則暴力虐待,除拳頭打外,幾個人還長時間壓住我身上的某些穴位,那種痛苦無法用語言形容。中午他們休息時,則逼我在烈日下暴曬……我被折磨的消瘦落形、曬的似黑炭般,我妻子、大姐等家人四月份來接見,警察因害怕曝光不准我見親人。

示意圖:烈日下暴曬折磨
示意圖:烈日下暴曬折磨

二零零四年底,十三監區,監區長劉付國,主管幹事姓馮(高州人,華師畢業,後因迫害法輪功有功升職至副監區長),姓許的主管幹事(徐聞人),監獄又對我進行精神折磨、體罰虐待、暴力迫害。白天出工時,我被逼接受洗腦的同時,在工場長時間腳尖蹲著,晚上回到監舍在五樓走廊蹲,有時蹲至一、兩點,有時兩、三點,有時三、四點,有時五、六點甚至天亮,有時睡下床十分鐘、幾分鐘就叫醒一次。白天打瞌睡的時候,惡徒打手就拿一條很硬實的塑料尺敲我的額頭、腳眼、腳骨、腳趾、手指、手背,被打的地方長年不消腫,頭被打的整天是麻木的,被折磨瘦至皮包骨,當時我只剩七十多斤,走路精神恍惚、眼睜不開,連帶班的獄警都擔心說:不知我甚麼時候會跌倒永遠爬不起來了,祈禱在他帶班的時候千萬不要出事。

一個夏季,高溫三十七、八度的炎熱天氣,獄警還強逼我穿著長衫長褲,不給水喝、不給上廁所、不讓大小便。回到監舍,夏天一個星期至半個月才給衝一次涼,全身發臭,冬天嚴寒天氣則打開窗要我沖涼半個小時,後面還有惡徒用大塊紙皮搧風。夜晚在監舍五樓走廊蹲著,一打瞌睡的時候,被值夜班的惡犯不單是拳打腳踢、還用煙頭烙、燒燙。還用手指粗的竹棍戳我膝蓋、腳趾等處。冬天嚴寒天氣打開窗,用冷水淋濕我背脊,弄濕我後背的衣服,冷的我全身打冷顫。

中共酷刑示意圖:火燒炮烙
中共酷刑示意圖:火燒炮烙

整天要我用腳尖蹲著,後來用所謂「升降機」的體罰我(即每天連續十幾小時不斷蹲下又起立),這些都不能使我妥協時,又換新的手段──彎腰雙手指觸地。長期體罰折磨到我支持不住的時候,姓許的主管警察帶頭對我拳打腳踢,之後三、四個惡犯把我摁倒趴在地下,向後拗我的手臂、腳骨、腰骨,用盡力捏我手腳的麻筋,致使我全身骨頭撕心裂肺的劇痛,慘叫聲很遠的監區都能聽的見,喉嚨都喊腫、聲都喊啞了。無力走路,吃飯拿匙羹的力氣都沒有,吃飯時兩個犯人架撐著我下樓吃飯。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二零零五年三月份第一個星期天,我終於承受不住,痛至休克、暈了過去,惡徒們將我拖至廁所,扒掉衣服用水淋,用拖把拖我的後背、拖我頭,拖的我滿頭滿背都是沙子。淋醒後只讓我穿著一條褲衩,赤腳光身蹲在走廊吹冷風,姓許的警察還在一旁講給人洗腦的歪理邪說。就這樣長期體罰酷刑折磨下,身體終於垮了,身體又瘦至皮包骨,警察說:你只有「轉化」,不「轉化」就死路一條。

二零一零年一月份,獄方將我轉回十三監區單倉禁閉,手段更加殘忍。主管「教轉管區」的副監區長馮某,警長曾建杏,開始的幾個月則逼我看洗腦材料、光碟。八月十五中秋節時,監區長石森虎(自說本身是地主的兒子,父母曾受過邪黨的運動迫害)認為還要對我加強「學習」。就因他這一句話,我又開始遭受到虐待,回到監舍開始蹲,不給坐了。過了中秋、「十一」後,副監獄長杜文濤下到監區來,與監區的領導和主管迫害法輪功的那些警察開會研究對付我的策略,第二天就把我轉至六樓沒有監控的監房,中午對我下毒手之前,姓馮的副監區長來找我說:你沒有考慮的餘地了(意即要我接受他所謂的教育,講假話批判法輪功,對惡黨歌功頌德,不然的話就用暴力強制轉化)。姓許的警察說:咱們又見面了。(馮、許兩人曾是二零零五年對我下毒手的警察)

中午吃過飯後,所謂的互監組全換了人,監控頭目張洋換了殺人犯黃建才(湛江霞山人,判死緩,黃在我剛轉回十三監區的頭一個月就掐住我的脖子,捏住我的喉嚨強行灌藥、灌水,致使我窒息失去知覺後,才鬆開手,此人心狠手辣,滿臉橫肉,曾因此事轉離教轉管區一段時間),其它成員有王威華(陽春人)、楊春朝、張洋(組員,不再是組長)等一共八個人,夜班兩個,白天六個用刑罰。警察交待說不整死、不整斷骨頭就行。他們開始逼我從早上一直蹲至晚上十二點,晚上十二點後坐地板,坐到凌晨四五點,上床睡覺後有時又打、或用毛巾捂住口鼻不能呼吸十三監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手段歹毒殘暴:

1、用毛巾捂住口鼻把我的頭摁到裝滿水的桶裏,那種窒息的滋味非常難受。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2、用手指挖肝挖脾挖眼,勾住鼻孔將人往上提。

3、蹲著的時候,十分鐘到半個小時,長的時候,一個小時就這樣不定時將我摁住趴在地上,四、五個人摁壓住胸部不能呼吸,同時幾個人拗腳骨、拗手骨、再加上不能呼吸,一旦蹲久支持不住即拉至廁所,或時不時拉入廁所,面貼住牆壁,將兩手反至背後,將手和小臂用力反拗至背後垂直,再用手頂住肘部前身貼住牆上下推動。那種痛苦的滋味不是用語言能形容、能訴說、能表達出來的,我嚎叫到聲音也啞了,眼淚也流乾了,連人體水份脂肪都乾巴巴的,真是皮包骨的了。黃建才說我就喜歡看你難受的樣子,我就高興。深深切身體會到共產邪黨紅色恐怖下的種種流氓更流氓手段。

中共酷刑示意圖:「飛」
中共酷刑示意圖:「飛」

4、中午不准睡覺,深夜至凌晨給躺下一、兩個鐘頭,其實不讓你睡著的,眼睛一閉上就有人動了,有個惡犯專門守在床邊拿著東西攥你的鼻孔、耳朵、眼睛,有時黃建才一巴掌打來,用毛巾捂住我的口鼻,差不多斷氣了才鬆開。蹲著的時候,冷不防從背後將你的頭頸向左後、右後扭至極限,致使頸骨長期痛,胸部心口不知受了幾多拳頭(幾百拳吧?記不清那麼多了!),也是長期痛的。

5、每天被酷刑迫害後,所謂的犯醫拿著血壓儀器來量血壓所謂檢查身體,然後假惺惺地說你身體正常,要我簽字,我要不簽字幾個人摁住對我又下毒手酷刑折磨。據犯醫說姓馮的副監區長交代對我檢查身體要我簽字。

6、摁住我對著廁所,在這樣完全沒有人性殘忍無法形容的情況下我疝氣加劇。到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份,將我拉至恩平人民醫院做手術,手術完之後就拉我回陽江監獄醫院。手術一個星期後黃建才在我傷口還很痛的情況下又要我蹲,所謂學習體罰,護理醫護的犯人說:你這麼快又要人蹲了,刀口還沒好,不要逼的刀口又裂開了。黃建才說:裂開了再重新手術。

戒毒所、看守所

二零零零年二月,江澤民準備「出巡」到茂名,整個茂名的氣氛緊張起來,最急的要算610系統,他們嗅到了江澤民這次「出巡」的真正意圖。在中共官場,領導人出巡,表面的原因都是冠冕堂皇,實質都是有其目的,這次也不例外。據說,廣東對迫害法輪功的運動不積極,李長春在廣東還沒有判一例勞教案例,曾慶紅偷偷給江澤民出了一個主意,叫他到廣州搞甚麼講話,暗中給廣東施壓,同時也收買李長春。日後的事實證明,李長春果然在廣東開動中共整人的破機器迫害法輪功,並以此進入所謂「常委」。

當時,茂名市電白區610國保大隊長阮忠,緊急召集電白公安局國保成員和電白各鎮派出所開會。電白坡心鎮一次性把鎮裏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關到坡心鎮荒廢了的一個戒毒所(即電白治江指揮部)。李坤也是其中的一個,一個好人為甚麼給關到戒毒所,鄉親都很疑惑,裏面到底發生甚麼事情,大家也不是很清楚,李坤的女兒也一樣不知道:

「後來,阿媽帶我去了一個地方,那裏有一堵長長的圍牆,上面刷著三個字:戒毒所。以前聽大人們聊天時說,誰誰家的兒子食白粉(方言吸毒之意),被送進戒毒所了。我很疑惑,阿爸又沒吸毒,為甚麼要在這裏?然後我見到了阿爸,還有很多認識的叔叔阿姨。他們對我說:不要害怕,你爸很快就可以回來了。我很開心。可是,我還是很想念爸爸。所以一到星期六早上,我就會和另一個小女孩帶著作業走上三十分鐘的路到那裏,我看我阿爸,她看她奶奶。我們在裏面做完作業後,也總要在那裏呆到傍晚,直到看門的人強制讓我們離開。那時候,一週七天,我最期待星期六。

「有一天,放學剛回到家,有人來家裏說,爸爸因為絕食反迫害昏倒了,被送去醫院。我慌慌張張跟著大人跑到醫院,只見到躺在推車上的阿爸,一臉蒼白,我以為他就快死了,怕的想哭。阿爸也看到了我,想跟我說話,抬手示意我靠前,我把耳朵貼近他的嘴邊才聽到他說:「不要怕,阿爸沒事,很快就回家。」

好好的一個人給關在戒毒所三十三天,然後給送到醫院搶救,然後暫時釋放李坤。

看李坤身體恢復的差不多了,在二零零零年七月份,阮忠帶一幫人到李坤家裏撬桌子,亂搜一通,有錢搶錢,沒錢搶物,又把李坤關到電白看守所。看守所裏,強制李坤勞動做裝飾閃閃的小燈泡,穿拉電線,開頭幾天雙手十指全部磨起血泡化膿,很疼根本幹不了活,但也得幹,因是有任務的,任務不完成就不許睡覺要幹通宵,不幹或任務不完成就遭牢頭、監霸毒打、刑罰,有的其他犯人經常遭毒打、刑罰,幾天或更長時間不許睡覺,連續幹活也無法完成任務。

憋在心裏的話

二零零零年年底,李坤到了北京天安門廣場,他覺得這時候終於可以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了。「法輪大法好」這句話憋著心裏太久太久,心裏太委屈太委屈,來到天安門表達心裏樸素的感受,也是最後的選擇,沒辦法中的辦法。李坤一刻也沒停留,把身上帶的橫幅高高舉在頭上,高呼「法輪大法好」,又一聲「法輪大法好」,在天安門上空迴盪。一群便衣和警察飛撲過來……

那天是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一日,李坤被關在北京門頭溝看守所,李坤不服,絕食抗議,第八天的時候,無條件釋放了。李坤可以說是個例外,全國各地去北京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的人,多數會被接回當地拘留和罰款,不報姓名的會給送去神秘的集中營或被失蹤,有的送去馬三家勞教所,在那裏會發生更可怕的事情,包括活摘器官。

李坤參軍退伍後,在家務農,身體也是一身糟,腸胃病、十二指腸球部潰瘍、結腸炎、便秘、乙肝大三陽、鼻炎、神經衰弱、經常頭痛等多種疾病,被折磨得晚上睡不著覺。在一九九八年一月開始學煉法輪功,三天後神經衰弱神奇般好了,頭不痛,睡覺也睡的香;半個月後胃病好了,以前不敢吃凍、硬、難消化的東西,後來吃甚麼都可以了;一個月後乙肝也好了,臉色變的紅潤,真正體會到無病一身輕的感覺。以前一天睡十幾個小時還是感覺很疲勞,總覺的睡不夠,影響工作,身體淨化後一天睡三四個小時也不感覺疲勞;暴躁的脾氣也改好了,戒去煙、酒、賭癮等不良嗜好。

妻子梁桂芬未修煉前也有胃病,經常與婆婆頂嘴,修煉大法後,身體健康,處處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對公公、婆婆更加孝敬,與婆婆不再頂嘴,一家人和藹可親,左鄰右舍及李坤的姐姐們都讚歎「法輪大法真神奇」。

「煉法輪功前,阿爸吸煙很厲害,他的牙齒是黑的,左手食指和中指的第一個關節處都是黃的。但阿爸煉功後,我就再也沒見過他吸煙,脾氣也好了很多,漸漸地不再覺得他可怕。有時候他還代替阿媽給我洗頭髮,當我不滿意阿媽給剪的髮型而哭著不肯上學時,阿爸會耐心的在旁邊哄著,說等我長大後要給我剪出最好看的髮型。當我第一次考試成績不理想時,忐忑不安地拿著試卷讓阿爸簽字時,他沒有怪責,只是笑著說:繼續努力就好。」女兒李松蓉回憶說。

不到一個月的時間,整個家庭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真善忍」的種子扎根在心裏,「法輪大法好」烙在生命裏,李坤想著:這輩子一定要做一個好人,讓大家都知道法輪大法好。李坤可能想不到,做一個好人,這麼簡單的要求,在這個國家,竟然要用自己的生命才能換來。

父子含冤入獄

李坤的兒子李鑫華在電白電海中學讀高一,學校組織誹謗法輪功的遊行,李鑫華拒絕參加,被學校勒令開除,書沒得讀,只能到工地幹體力活。

李坤有家不能回,這兩年,阮忠帶隊不知道有多少次到家裏抄家搶劫抓人,從北京回來後,阮忠一夥更是時時打聽李坤是否在家。

李坤只好離家出走,全國上下沒有說話的地方,李坤只好用自己的方式來表達「法輪大法好」,「二零零零年元旦,我與吳金成、劉劍宗、我兒子李鑫華在茂名市區懸掛大法真相條幅、橫幅。第二天半夜兩、三點,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茂港分局共幾十人,在茂南分局彭劍科長的帶隊下,包圍了我們租住在茂名新坡商業城三街的出租屋,圍住出租屋,又敲又拍,然後用鐵棍撬開門,警察衝上二樓,搶走我們的台式電腦一台、彩墨打印機(佳能、愛普生)兩台、聯想多功能打印傳真掃描一體機一台,以及裝訂印刷工具(鍘刀等)一套、大法資料一批、手機兩台、Call兩台等財物,並從我身上搶去二千四百九十元現金、從吳金成身上搶去一千一百八十元現金。參與迫害者有:陳力、梁偉彬、柯家豪、蘇同佳等。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背銬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背銬

「警察將我們四人綁架至茂南分局,不准睡覺,把我手用手銬反銬、戴著腳鐐、腳尖踮地反吊在沙發的背後三日三夜。茂港分局自稱綽號叫「李黑仔「的刑偵股副股長李剛(音)對我刑訊逼供,拳打腳踢,並穿著皮鞋踢我小腿脛骨,痛的我至休克。後轉至茂名第二看守所刑事拘留二十多天後,被所謂逮捕轉至茂名第一看守所,日夜奴工十幾小時。茂南區檢察院非法起訴我,茂南區法院於四月二十五日非法開庭,枉法判處我十四年,吳金成十四年、劉劍宗十二年、我兒子李鑫華五年。我上訴,茂名中院無理維持原判。」

就這樣,李坤和兒子被關在陽江監獄。

親人的擔憂

李坤的女兒想像不到,或者說不敢去想像,父親承受著痛苦折磨的樣子,內心的牽掛和無奈難以言表:

「每一次去見阿爸,我都忐忑不安:不知能不能見到阿爸,不知阿爸身體如何、精神狀態如何,不知自己有沒有長高些、長肉些,等下見面時一定要好好說話,不能哭,不能讓阿爸擔心。每一次見面時間都很短,大清早起床搭車、轉車再步行到監獄,為的是能在監獄的人員中午下班前請示到接見批准,得到批准時多半已是下午三四點,然後排隊等待會見安排,最後和阿爸見面的時間卻連半個鐘點都不到。可即使只是短短的二十分鐘卻是來得那麼不容易。

「在某次請求接見的批准被拒絕後,我心情很是低落。這時坐在辦公椅上的610頭目悠悠地說了一句:『你不要一副憎恨社會的樣子。』憎恨?那一刻,我的心情真是五味雜陳,想笑,想大哭,想發洩,想問他為甚麼?當派出所的人來抄家、來綁架阿爸時,有一個警察跟我說:『你爸爸是好人,我是壞人,所以我要抓你爸爸。』我想問他:為甚麼?看到其他家屬自由直奔會見樓進行登記排隊,而我們的會見請示總是遲遲不見批准條時,我想問他:為甚麼?看到其他家屬自由自在在聊天通話,而阿爸身後站著一個戴著耳機的獄警,目不轉睛地看著我們時,我想問他:為甚麼?拿起話筒正要和阿爸笑笑、打聲招呼,就有聲音擠進來要求不能用家鄉語通話時,我想問他:為甚麼?遇到不會說的粵語用家鄉語替代,又有聲音打斷談話警告,阿爸對著那個只聞其聲不見其人的警察解釋時,我想問他:為甚麼?我真的很想問清楚這是為甚麼?可是我的理智、我的教養不允許我在公共場合大聲喧鬧,我更怕我這一問,見面的機會更加渺小……

「大人們總是對我說:不要擔心,你爸很快就會回來。可是他們卻不知道,我是多想知道這個『很快』究竟是哪年哪月哪日的哪一時哪一分哪一秒,我知道他們想讓我寬心,所以我也不追問他們。當同學們朋友們開心地聚在一起分享自己的爸爸對他們的寵愛時,我能分享的只有小時候的快樂,大多數時間裏我只能安靜地充當聽眾,不斷地對自己說:阿爸就快回來了,就快了,就快了。就這樣,從九歲說到二十三歲。」

父親的眼淚

李坤的父親是退伍老兵,參加過抗日戰爭,參加過「朝鮮戰爭」,出生入死,想不明白,這個國家,這個政府現在是怎麼了,黃賭毒不去管,對一心做好人的妻子、兒子、兒媳婦、孫子,一輪輪的抄家,一次次的綁架,家無寧日,風浪不停。有一段時間,老伴,兒子,兒媳婦,孫子都被關押在監獄或者洗腦班,剩下老人和小孫女相依為命,孤苦伶仃。歷經滄桑九死一生的老人獨自掉下渾濁悲憤的眼淚。

「爸媽說,爺爺年輕時當過兵,參加過朝鮮戰爭,他的聽力就是在上前線時因為耳膜被震破而受損的。初中上歷史課學到朝鮮戰爭,老師說:『你們的爺爺可能就參加過,可以回去問問他們。』放假回家後,我讓爺爺給我講講他的英雄事蹟。爺爺這樣開始他的故事:那天,我們整連的人出戰,最後只剩下了三個人。說著伸出三根手指比了比,說完後就陷入了沉思,我喚了許久,也沒有將他搖醒過來。

「這一生,我欠的最多的人是爺爺,卻再也沒有機會還他的愛、他的恩。爺爺離開人世已六年多,可是我已漸漸記不起他的樣子,雖然我還會經常和朋友聊到爺爺,聊到他對我的疼愛。

「爺爺是個很可愛的人,熱心、喜歡小孩,也很寵我。看電視大家喜好相左時,哥哥和他搶遙控器會被罵,而我和他意見不一致的結果總是我贏;有好吃的總會留給我,初中以後我開始住校,一個月才回一次家,每次回家爺爺總會從房間裏拿出給我留著的都已經有些發爛的水果;去鄰居家玩,他們會告訴我說:你每次放假,你阿公都會提前好些天跟我們念叨著你要回家了呢。

「這樣疼愛我的爺爺,曾經有很長一段時間,只有他和我兩人相依為命。那時奶奶和爸媽因為煉法輪功都被綁架了,兩個哥哥在外面讀書。不久又有法院來人說要封宅拍賣,逼迫我們從家裏搬出去。爺爺每天為這些事忙進忙出,可是總會準時回來給我做飯。爺爺做的飯並不好吃,可是我洗的衣服也總是不乾淨。那時候我常常想:我們是不是很快就要流落街頭當乞丐了?阿爸他們回來找不到我們怎麼辦?

「後來,奶奶回來了,爺爺卻對著她哭了。奶奶說:你甚麼大風大浪都經過了,我們又不是做了甚麼壞事犯了大罪,你哭甚麼呀?爺爺只說:我只是擔心我老了沒地方住,你們到時沒有家可歸。

「爺爺的淚,從我記事起到爺爺離世,我見過的只有兩次。最後一次是他在輾轉聽到阿爸在茂名第一看守所被吊著打得昏死過去的消息。

「自從阿爸被迫害後,爺爺用他那並不多的退休金維持著家裏的開支,支持我的學業。那時候我便想著甚麼時候才能長大,長大了就能賺錢,就能讓爺爺過上更好的生活。可惜那時的我並不懂得『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的道理。剛升上高二的第一個星期六,爺爺突然離世,毫無徵兆,所有人都措手不及,直到現在已有六年多。每次去見阿爸時,他總會細細問起爺爺的身體,而我總是一句『爺爺很好』來搪塞過去,這個謊言太大,讓我很不安,也讓我愧對阿爸。」

李坤的父親自從李坤被迫害後,一直思念著兒子與孫子,整個人寡言少語,因遭恐嚇,神不守舍,於二零零七年一天不幸摔傷,下午即含冤離世。老人死不瞑目。

李坤的母親,八十六歲的老人楊美瓊對坡心鎮警察勸善:「法輪功是教人做好人的,如果所有的人煉法輪功家家戶戶都不用閉戶,人人安份守己,你們去查一查法律,有哪一條說法輪功是違法的?查不到就不准你們到我家搶東西。」惡徒們一聲不吭四處搜刮,把搜出來的幾箱法輪大法書籍、掛曆、真相資料、一台衛星接收器,擺放在二樓大廳拍照,然後連同一千多元的退黨幣搶走。

警察四處搜刮,床頭、床尾、廁所、廚房、雜物間四處亂翻,老人家的衣櫃、箱子都亂翻一遍,見到幾十塊錢也要搶走。年邁的老人楊美瓊見他們這幫土匪的流氓行為,大聲訓斥:「這是老人家的私錢你們也敢搶走?」惡警才怏怏還回給老人。

堅守的妻子

在鄉親們的眼中,李坤的妻子梁桂芬是一個孝順的兒媳,一個善良的好人。在李坤十幾年被關押的情況下,梁桂芬忍著心中的悲痛,硬撐起這個家,細心照顧八十多歲的婆婆生活起居,同時又要負擔一家人的經濟,由於經濟緊缺,沒錢供小女兒讀書,而學習成績一向很優秀的小女兒,梁桂芬又不忍心叫她不讀書,只好借錢供小女兒讀書,單身一人到農田裏耕田養家。這些在鄰里間都是有目共睹的事實。堅毅樂觀的形像深深烙在女兒心裏。

「小學四年級那年,我十歲,記不清爸媽他們前前後後被綁架了幾次,只記得那時候阿爸不在家。每到晚上我都不敢睡覺,我害怕了睡著之後又突然被抄家的人嚇醒。那個冬天很冷很冷,阿媽把阿爸那件厚厚的軍綠色外套從衣櫃裏拿出來,說穿上它就會很暖和。阿媽跟我聊著笑著,漸漸地我們都累了睡著了。可是半夜裏我還是被吵醒了。屋外有人大聲地喊著阿媽的名字,要她開門。我不敢說話,只是睜著眼,阿媽沒應他們,只是不停地哄著我睡覺。那些人喊了一會終於停了,我們都以為事情過去了。接著就聽到了從一樓傳來很重很重的砸門聲,一聲又一聲,就像砸在了心上,又重又沉。他們砸了很久,感覺大門就快被砸爛,心臟快要停止跳動時,阿媽下去開門了。我不敢跟出去,甚至不敢爬起床。緊接著我聽見一群男人重重的腳步聲蹬上了二樓到了客廳,還聽見阿媽和他們的談話。『這樣三更半夜的,你們這麼多人這麼大動靜的是為甚麼事呢?』阿媽問。其中一個聲音說:『不用多久的,開個會大家聊聊,等下就回來了。』阿媽想了想說:那我帶件外套再跟你們走。然後阿媽就回到床邊,我知道有個男人站著房間門口看著我們,可我還是哭著求她不要走,阿媽說:『別哭,快睡,媽去去就回來。』我從來不知道這個『去去』是那麼久。那天晚上阿媽走後,再回來,已是一年後的夏天,那時我快要升上小學六年級了。

「阿媽被綁架劫入獄時,阿爸被迫流離失所,不能回家。阿媽出獄後,阿爸和前去探望的二哥一起被綁架。從那時開始,家裏的主要開支和我的學費都由爺爺支持,而阿媽每天起早貪黑,到田裏幹農活,貼補我的生活費。

「南方的冬天不下雪,可是風裏會夾著淅淅瀝瀝的雨,又濕又冷。清晨四點極不情願的爬出溫暖的被窩,披著雨就跟著阿媽到田裏收菜去賣,露著的雙手被寒冷的空氣刺得生疼。七、八月裏,中午的太陽火辣辣。割了一個上午,水稻割得差不多了,阿媽的擦汗毛巾濕了一次又一次,每一次都能嘩嘩地擰出水來。我的頭有些發暈,慢慢站起身來,聽著阿媽打算著要去哪位嬸嬸家借打稻機。

「爺爺去世後,阿媽的壓力更大了,每天更是早出晚歸,種完茄子種水稻,種了辣椒種玉米,我們家的田種滿了,別人家的田地空著的話,阿媽也會要來種。寒來暑往,水稻黃了一季又一季。除去買化肥的開支,辛辛苦苦賣了農作物所剩的錢少之又少。而這些錢很多都花在了我身上。阿媽自己的牙刷那毛被磨短了也捨不得換,襪子破洞了也不肯買新的,一分錢分作兩半花,就這樣供著我完成大學的學業。

「這些年,我痛苦、也曾自暴自棄;可是阿媽卻一直默默地堅持著。走出校園踏上社會,一個人工作生活在異地,越發體會到生活的艱辛,才懂得阿媽這麼多年的艱苦和堅忍以及堅持,越發覺得阿媽的偉大,越發心疼阿媽。都說母愛如水,可是阿媽的愛卻是如山又如海沉穩而不失溫柔。」

妻子被綁架判刑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李坤還在四會監獄,妻子梁桂芬又遭綁架。同時在李坤家裏被綁架的還有十三位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茂名市茂港區法院對梁桂芬非法開庭。公訴人黃海濱稱梁桂芬家裏有法輪功書籍和真相資料,在家宣傳法輪功,還舉出其餘被綁架的十三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供詞。親屬請的辯護律師麥顥藍,沒有按法律及當事人的要求做無罪辯護。庭審後,親屬責問律師:梁桂芬沒有犯罪,為何不作出無罪辯護?麥顥藍表示怕中共迫害他、要他的命。

梁桂芬當庭指出黃海濱列舉的所謂證據不屬實。十三名法輪功學員之一的梁秋媛曾多次舉手要求發言,不准,無奈當庭起立,願做梁桂芬的證人,指控公訴人的證詞作假。梁秋媛指出,黃海濱所稱的十三名法輪功學員的證詞是偽造的。這時,法警過來阻止梁秋媛發言,並威脅梁秋媛,再說就離庭。梁秋媛對阻止她的法警說:都不合事實,是冤枉的。但由於被法警阻止,梁秋媛無法完整講清。梁桂芬的婆婆當庭哭訴說:梁桂芬是個難得的好媳婦,兒子被綁架後,都是她一個人在家辛辛苦苦耕田維持這個家庭,還照顧我這個八十幾歲的老人……梁桂芬親屬要求無罪放人。

十二月二十五日,梁桂芬親友曾帶著十三名法輪功學員聯名寫出的真實證詞送茂港區法院。可是,法院人員不敢接證詞。但親友不屈不撓的努力,將真實證詞送進法院。

十二月二十七日,茂名市茂港區法院再次開庭,審判長梁友斌隻字不提十二月二十五日親屬送去的十三名法輪功學員的真實證詞,還是採用公訴人的假「證詞」,對梁桂芬非法判刑三年半。梁桂芬說公訴人的證詞不是事實,要求發言。梁友斌不理會梁桂芬,就宣布休庭。整個過程約一刻鐘。十點四十分左右,警察開車帶梁桂芬出來時,法院門口增加警察,攔住親屬不准靠近,親屬齊聲喊「法輪大法好!」

親屬從法院出來,直接到茂港區公安局找相關負責人。上到二樓,在一條長廊裏,親屬敲響國保的門,外面的人不准親屬敲,謊稱國保的人不在,問親屬來這裏幹甚麼?親屬說法院叫我們來的,我們有苦難無處訴,我們的親人是冤枉的,是你們綁架我的親人,我們就要找你們。

親屬繼續敲門,一大批警察湧過來,把親屬用暴力推、拖下去,還試圖要打親屬,一名親屬大叫,不准打人。一名親屬說,警察用力擰她的手,把她拖下樓後,用力一推,她差點就站不穩了。另一名親屬說,警察掐住她的喉部,她差點就透不過氣來。警察還威嚇親屬說,再來就把你們抓起來,還說要打親屬。親屬說:你敢打?我親人犯了甚麼罪?是冤枉的,難道不能來這裏問你們要人嗎?難道我們沒有權說話嗎?這是甚麼法律?最後警察欺騙親屬,叫眾多的親屬中找三個代表到信訪辦。結果,信訪辦不開門,欺騙親屬離開。

親屬到了庭外,要求律師麥顥藍去拿判決書出來,麥顥藍推諉不敢,親屬再三向其說明:等到梁友斌郵寄來判決書,都要幾天時間。親屬擔心沒時間做上訴的準備。最後,在親屬的陪同下,麥顥藍才幫親屬拿到判決書。

上訴後的騷擾、威脅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梁桂芬向茂名中級法院提出上訴。

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梁桂芬的女兒李松蓉,寫信給中央第八巡視組人員及茂名公檢法人員,揭示她家遭受中共的種種迫害,父母因信仰「真善忍」十四年來輪流入獄,告誡茂名公檢法人員不要昧著良心幹違法的事,立即無條件釋放她母親回家;同時呼籲看到這封信的鄉親們伸出援手救救她的母親。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下午四點鐘,電白水東東陽北街居委會人員方琳(音,女)和王某(男)帶領電白縣610主任郭某,同時跟來的兩名身穿制服、自稱是派出所警察,闖入家住在水東東陽北街的李坤(梁桂芬丈夫)的姐姐家。這夥人從梁桂芬上訴案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開庭後第三次串門騷擾。

梁桂芬的姐姐問他們又來幹甚麼,方琳謊稱:在這裏經過,順路過來看看。家屬說:你們這一夥人沒事不會過來的,你說實話,不要假惺惺。610郭某氣憤地說:你上次帶三十幾人到茂名法院鬧事。姐姐說:難道開庭不是公開的嗎?不是旁聽者誰都可隨便去的嗎?也是他們關心我親人發自內心自願去,我可沒有那能力去組織他們。再說法輪功學員學「真、善、忍」做好人,去到哪都是好人。

郭某說:你不用說這麼多,不用跟我洗腦。姐姐說:我弟(李坤)被非法判了十四年,留下一個家屬婦女(梁桂芬)在家務農,維持整個家庭開支,照顧八十幾歲老母和三個子女,我弟還未有放出,這個(梁桂芬)又給你們綁架去,留下老母無人照顧,好好的家庭被你們搞成這樣。

姐姐訴說中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緒聲淚俱下。郭某說:不要激動,誰叫她(梁桂芬)組織這麼多人在家學法輪功。姐姐說:都是一群七、八十歲的老人,在一起學法輪功做好人,你們政府還要建敬老院給他們呢。最後這夥人臨走時,郭某帶著威脅的口氣說:你不要隨便帶人四處去,到時後果你自負。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梁桂芬上訴案於茂名市中級法院。第一次開庭時,梁桂芬依法行使迴避權,申請所有共產黨員全部迴避此案,茂名中法休庭。三月二十五日,茂名中級法院通知梁桂芬的家屬在四月三日對梁桂芬再次開庭。因三月底茂名萬人遊行反PX(對二甲苯),茂名市中級法院取消了四月三日開庭,改在五月八日上午九點半再次開庭。

開庭前一天(二零一四年五月七日)梁桂芬兒子姑媽李女士遭當地610人員威脅恐嚇,說她如再這樣式的個性,就要抓起來。五月七日早上九點,李女士準備出門,在路口看見電白縣610主任郭水安(音)、馮翠雲、水東鎮一個戴眼鏡的,還有一個較年輕的小伙,他們也看見了李女士,李女士打算轉頭回家,他們就跟過來了,在李女士的家門口,郭水安堆著虛假的笑容。李女士責問郭水安:「沒來意絕不會來我家,你一定是有甚麼目的才來問我,我弟的事,你們是騙我一次又一次,今年又說是四月底放人(李坤),你們又不放人,又說到五月,現在又藉口說到六月。」

郭水安怕鄰居會聽到說:「我們不要在這裏說,進房裏面說。」李女士說:「你們怕人知道呀,怕人聽到?」郭水安不再是剛來時那個虛假的笑容了,貼得很近李女士的面前說:「你母親八十多了,你還帶她到處去,去坡心鎮對面鬧事,躺在那裏不走,阻礙別人辦公,你要負責任。」李女士責問道:「我負甚麼責任?我家在水東,我母親在坡心。」郭水安說:「坡心鎮的人員說是你帶她去的。」李女士說:「我母親家在坡心,她不會認路去?用誰帶著她才會認路嗎?你們非法判我弟十四年,又要迫害我弟媳,難道她老人家不能去要你們放人嗎?」郭水安說:「是誰(梁桂芬)甚麼事造成的?造成你家這樣的,政府都不讓學了,誰在家裏組織這麼多人,組織十幾人在家,做頭頭。」李女士說:「她不是犯法、不是吸毒,她們所學的法輪功書是教人做好人,按「真善忍」做好人是壞事嗎?」郭水安沒話可說了說:「你帶其他人到處去,又請律師。」李女士問道:「請律師,可以請吧?請律師不是犯法吧?」郭水安說:「律師說的話不中聽。」李女士驚訝的說:「律師是按法律說話。這與我請律師有甚麼關係?」

李女士與郭水安辯論時,已經有不少鄰居出來觀看。水東鎮那名戴眼鏡的說:「你領××黨的錢,法輪功有錢給你嗎?」李女士說:「我沒有領共產黨的錢,我的工資是我雙手做來的,工作時在工資扣出,現在才發放的。」李女士的鄰居插口說:「不錯,她的工資原來是單位工資扣出來現在才發的,煉法輪功的人以前很多。」還不等鄰居把話說完,在一邊的馮翠雲馬上阻止好心的鄰居發言,轉口說李女士很頑固,並恐嚇李女士還繼續這樣的個性,就將她抓起來。李女士說:「我有甚麼事,就叫我家人追究你。」另一位鄰居也說:「法輪功以前可以學時,人家覺得好,已經學過來了,不應該這樣對她(李女士)。」已經很多鄰居出來了聽了。

郭水安這夥人自知羞恥,無趣地走了。

上訴開庭經過

五月八日,茂名中法門前,早上八點多至九點半前,茂名地區各縣市610與國保人員紛紛出動,如臨大敵,製造恐怖氣氛。開庭前中院門前依法等候旁聽人群中特務便衣來回走動。開庭後連坐在中法門口對面的人都有特務未經允許拍照,非法侵犯公民肖像權。

在開庭過程中有旁聽人員吳先金的姐姐遭高州610電話恐嚇,說中院已全副武裝準備,要將吳先金當頭頭對待,說是他組織了一幫人到中院旁聽,要他趕快回來。暴力恐怖威脅依法旁聽手無寸鐵的合法公民,610也未免對個別人太抬舉了,依《刑事訴訟法》,二審開庭為公開審理,公民均有權旁聽,又不是去打砸搶,組織者、頭頭從何說起。

在開庭過程中,有不明身份不知是國保人員還是法院的法警,扛著攝像機對旁聽席上的親友進行秋後算帳式的錄像,未經許可錄像,侵犯公民肖像權,劉律師當庭向審判長提出抗議,說這裏不是有閉路電視嗎?還錄像幹嘛?黃說錄像經過他允許的。

來自北京的張權利律師與廣州的劉正清律師同時依法擔任本案辯護人,在開庭階段,審判長黃昌文告知當事人梁桂芬:聲稱經請示院長,梁桂芬提出申請共產黨員迴避要求不符合《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具體準確到不符合哪一條規定,黃未明說),故駁回申請。茂名檢察院公訴人員同稱經請示檢察長,不符合《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駁回申請。黃說如不服可申請覆議。

在法庭調查階段,辯護律師劉正清律師當庭宣讀了一審結束後十三位證人寫給一審審判長的證詞:

我們是茂港區坡心鎮十三位法輪功證人。我們是在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日被茂港區公安分局坡心鎮派出所綁架去的十三位法輪功證人。在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茂港區法院開庭時,公訴人公報我們十三位證人證詞極不屬實的,全部都是茂港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陸尚輝指使人員對我們這群七、八十歲的老人威嚇誘供,誘騙我們只要簽字、按手印就釋放我們,並不是開庭對公訴人所講的內容,全屬是茂港區公安分局和檢察院合夥栽贓梁桂芬。請梁庭長秉公按照法律辦事、主持正義,還我們清白,並無罪釋放梁桂芬回家照顧老年體弱的婆婆。

張律師並當庭向黃提交了今天還有六位願出庭作證的證人名單,黃說這些證詞來源非法,張律師說這些來自案宗材料中的,怎會來源非法。黃聲稱律師應提早遞交名單,並說這些證人身份住處不明。張律師說可以讓證人出庭並當庭核實證人身份。黃說不會讓這些證人出庭作證的,並說這些都是一審證人。張律師說你讓不讓證人出庭作證是你的事,但名單還是要提交給你。

審判長黃昌文要求律師向梁桂芬發問。劉律師問梁桂芬煉法輪功目的是甚麼?梁答是為了有一個好身體。劉律師又問你修煉法輪功是否有左鄰右舍及周圍人投訴、控告過你?梁答沒有。張律師問你煉法輪功是為了有一個好身體,那你身體的病好了沒有?梁說這麼多年從來沒有吃過藥。張律師說那就是好了。

茂名檢察院公訴人發問:十一月二日當日那十三個人是怎麼去到你家的。梁答說不知道。公訴人又問那些資料是不是從你家搜出來的。梁答不清楚。

劉律師發表辯護意見:那十三個人在一起煉功又怎麼樣,我也看到很多人在公園七八個人、二十個人一起跳舞晨煉。我的當事人作為一名法輪功修煉者,家裏有法輪功書籍不是很正常嗎?那些佛教徒家裏不也有佛教的書籍嗎?有是正常的,相反沒有才不正常了。

張律師發表辯護意見時被公訴人直接打斷。張律師即時向審判長黃昌文提出抗議:我發言前是都是先舉手,經過審判長同意後才發言。然而公訴人直接打斷我的講話,他眼裏哪有你這個審判長?黃說他可以監督你們。張律師笑著說:監督也得經過允許才能發言呀!黃無言以對。

在整個庭審過程中,審判長黃昌文明顯表現出偏袒公訴人一方,及用種種藉口理由掩蓋辦案機關製造偽證,不敢深入調查,所謂法庭調查只不過在走法律程序而已,並未能站在秉公公正執法的立場上。被劉律師當庭指出黃執行雙重標準。具體表現為劉律師說到法輪大法洪傳海外,為世界各國人民所喜愛,被黃打斷,說與本案無關。劉律師說怎麼無關,只要我證明法輪功是好的,是無罪的,就可證明我的當事人是無罪的,怎會無關。

公訴人發言時配有話筒,聲音大的在場人都聽的見,然而當事人及律師發言時極少有話筒。公訴人給法輪功扣大帽子,說法輪功是顛覆國家政權的組織。劉律師說,我說法輪功如何好被審判長打斷,公訴人說法輪功是顛覆國家政權的組織,審判長不打斷。顛覆國家政權與邪教何關?你就用「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定罪不就行了,用「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定罪幹嘛?這是公訴人的信口雌黃。公訴人啞口無言。

公訴人說該案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份,要求法院維持原判。張權利律師說你說證據確實充份,你問過每一位證人了嗎?公訴人無言。梁桂芬怒斥公訴人害她,說我修「真、善、忍」何罪,難道要「假、惡、鬥」就可以嗎?這位只有小學二年級文化的農村婦女,站在法庭上,責問手握代表正義法槌的法官,法官啞口無言,因為正義在梁桂芬手上。

最後茂名市中級法院審判長黃昌文問梁桂芬還有甚麼要求沒有?旁聽席上親友中爆發出依法立即當庭無罪釋放的吼聲,審判長黃昌文、公訴人倉皇收拾東西奪路而逃;審判員李楠呆呆的站在那裏;法警失色,叫喊著趕快把梁桂芬用手銬銬起來,好像怕親屬搶人一樣。

茂名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梁桂芬被判刑三年半,被劫持到廣東女子監獄迫害直到現在還沒有釋放。

女兒的願望

「從九歲到二十三歲,我就有太多太多的不明白。阿媽常常教育我:『要做善良的人,做好人。』有朋友告訴我說:『我覺得你不會害人,所以和你做朋友很放心。』阿媽又說:『與人相交,要真誠。』大學同學說:『你這人,說好聽點,叫單純,說不好聽點……總之,你這樣的人很難在社會上生存。』後面的話,她雖說不出口,但我知道她的意思,我很困惑,究竟如何才算好?

「每當我覺得委屈向阿媽傾訴時,阿媽總說:『不要老怪別人,要做好自己,要想想是不是自己哪裏沒做好。』我知道阿媽對真、善、忍的堅持,但是阿媽說的『做好人』真的好難好難。

「眼見阿爸即將結束冤獄歸家,而年近花甲的阿媽又被冤枉入獄。世上最痛苦的事不是一無所有,也不是擁有後再失去,而是曾經擁有也曾經失去,可是在失去之後以為即將再次得到時再一次失去。我想要的,從來不是甚麼功名利祿,我想要的不過是簡簡單單的闔家團聚,全家安樂,可是這簡單的幸福卻為何那麼困難?

「以前看書,每看至『肝腸寸斷』『傷心至極、吐血而亡』,總覺得作者為文學藝術而採用的誇張。至阿媽被綁架以來,我時刻掛憂,茶飯不思,夜不成寐。著手寫這封信時,那些寧願忘記的痛苦猶如歷歷在目,先是慟哭,肝腸欲斷之痛如今是深有體會;哭到最後,竟咳出些血塊來,全身無力,只是淚流不止。我不甘!我不服!

「十四年前,警察們多次非法闖入我家,綁架我的家人,非法抄家,非法沒收財產物品並一直無法討回。那時我還是個天真無邪的小女孩,對世界毫無所知,對法律毫無概念,重複而糟糕的經歷讓我對人群、對社會心生恐懼,對被綁架的家人只能暗暗抹淚思念。當同學議論我阿爸是罪犯,說不要和我交朋友時,我因為那些恐怖的經歷而不敢出言反駁,為此自卑自閉多年。

「十四年後的今天,警察做法同以往如出一轍,時間似乎並未讓這社會有所改變,而我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說服自己要放手過去的痛苦直面現實,學校的所學不斷告訴我要相信國家,相信法律,相信生活會越來越美好。而今阿媽再次被綁架,殘酷的現實狠狠地打擊著自己重建的信心。

「十四年了,十四年的光陰好長,一路走來,很是痛苦掙扎。雖然現實殘酷,可是我不願不想放棄那麼艱難才建立起來的信心,不願也不想再次被鎖進自己的內心圍牆。」

後記

李坤在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走出四會監獄,朋友告訴他:

那個阮忠得風濕性心臟病半年,動了大手術,留下半條命;那個書記李日添,給羅蔭國咬出來了,進了監獄;那個羅蔭國(歷任中共茂名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被抓後,咬出一百多人,後來死在監獄裏;那些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周永康、徐才厚、薄熙來、李東生、王立軍等高官紛紛遭惡報被判重刑入獄、被病痛折磨致死……那個江澤民,據悉已經被軟禁,等待著歷史的大審判。

聽到這些,李坤一點也高興不起來,十七年了,當年就勸他們不要迫害法輪功,不要傷害法輪功學員,難道是要成全我們的信仰嗎?不需要啊!如果當年能夠聽得進去,那該多好啊,沒有我一家的苦難,也沒有今天這些人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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