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亦蘭 |
柯鄭基、謝亦蘭的家屬聘請的三位正義律師陳述:信仰無罪,修煉法輪功合法,法輪功在中國從來就沒有被法律禁止過。迫害法輪功是江澤民一意孤行造成的,犯罪的是江澤民。
律師們在質證階段把茂南區檢察官余華丹等公訴人構陷柯鄭基、謝亦蘭的所謂證據一一推翻,並做了詳細的法律法條論述,為柯鄭基、謝亦蘭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令三個有罪辯護律師和在法庭內的茂名所有公檢法人員無語。
柯鄭基 |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九時,廣東省茂名市茂南區法院罔顧法律,對被非法關押十個多月的柯鄭基、謝亦蘭、麥治中、李素明等四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宣判:麥治中判刑七年、罰款兩萬元。柯鄭基判刑六年、罰款一萬五千元。謝亦蘭判刑五年、罰款一萬元。李素明判刑三年,罰款五千元。
九時前,茂名第一看守所門前和對門馬路邊,分別停放著兩台監控警車(其中一台車號:粵K9097.),門前布了很多便衣,靠看守所的馬路被封三分之二,看守所門前兩側停放著茂名電白國安車(粵KV2008)、茂南區國安等十幾輛公安便衣車。
九點正,茂南區法院李志強非法宣判時說:「律師的辯護無效。麥治中七年、柯鄭基六年、謝亦蘭五年、李素明三年。」
柯鄭基、麥志中當庭表示抗議、不服判決、要上訴。柯鄭基、謝亦蘭的家屬也表示不服判決。
非法宣判引起當事人和家屬強烈不滿,驚嘆共產黨真是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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