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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公訴人承認法輪功在中國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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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重慶報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下午,重慶市巴南區法院再一次對法輪功學員張君非法開庭。重慶律師為張君作了無罪辯護。

面對律師有力的質詢和辯護,公訴人承認:我們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法輪功是「×教」,也找不到任何法律法規說法輪功是「×教」,就是沒有任何法律法規說法輪功是「×教」。

公訴人的這段話清楚記錄在當天的《庭審記錄》上,而且公訴人在《庭審記錄》上簽字予以確認。

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中共邪教沒有資格給任何信仰定性,但是即使根據中共自己的制定的法律和規定,法輪功在中國也是合法的。

法輪功學員按真善忍做人,告訴民眾法輪功教人向善卻遭中共誹謗迫害的真相,這是行使憲法賦予的言論和信仰的權利,也是維護民眾的知情權。

四川籍法輪功學員張君,剛開始修煉法輪功一年,在重慶市工作。張君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在重慶市巴南區跳石鎮講真相,被跳石鎮派出所綁架,非法批捕關押在巴南區看守所至今,已有七個月之久。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重慶市巴南區法院非法開庭,庭審時由於公訴人只出示了一些所謂證據的照片,律師提出不合法律程序,因此中止了庭審。

今天開庭時,公訴人出示張君被非法抄家時被搶走的SD卡、優盤等物品作為所謂的證據。律師再次指出:SD卡、優盤是可寫入和可擦除的,法律規定是不能作為證據的。

法輪功學員製作散發的真相材料,都是教人向善、澄清事實的,是對社會有益的。公訴人的所謂「證據」只能證明法輪功學員無罪。

法庭當天沒有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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