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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離失所十三年 再次有家不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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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重慶報導)一位單身母親,因為信仰與履行《憲法》賦予公民上訪的合法權利,被關押、遭受酷刑,被迫流離失所長達十三年。而二個女兒當時分別才十歲、十四歲,因此不得不過著寄人籬下,過早飽受世態風雨、冷暖誰知的日子。

十三年是一段多麼漫長的歲月,春冬往復,世事變遷,作為一個單身母親和當時未成年的二個女兒,究竟會有多少別樣的悲淚和困苦?

半年前,也就是二零一五年中國傳統新年來臨之際,山城的街道、綠地掛滿了錦燈和彩球,大人小孩憧憬著團聚與喜慶。上午,幾名不速之客(巴南區警察)闖入了巴南區法輪功學員全啟明女兒位於九龍坡奧園康城旁的金科小區住宅,打破了原本溫馨的家庭。在經過二個小時的對全啟明及女兒面對面的威脅與所謂「調查」後,有良知的幾名警察似乎明白了一些,突然改變了決定,然後匆匆而去。也是從那晚起,全啟明才結束了長達十三年的流離失所。

但更沒有想到,剛剛與家人團聚僅六個月,二零一五年八月六日上午,南川區十多名警察非法闖進了全啟明位於南川的小區住宅,並抄走了電腦、打印機、現金及手機等私人物品;南川區警察還揚言四處找尋她。

不得已,全啟明再一次走上了有家難歸、顛簸在外的路。

一、為了活命走入修煉

全啟明於一九九七年十月開始修煉法輪功。煉功前的她不僅脾氣暴躁,還身患重病,包括肝大脾大、嚴重的乙肝、以及婦科病,再加上曾被人打成中度腦震盪,身心的打擊使她病情重上加重,最後整天睡在床上,治療而不見效果。正是這時候,別人介紹她煉法輪功。為了活命,她很用心學煉,努力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去做一個好人。

一月後她能幹活了。至今十八年了,她沒有吃過一粒藥,身體卻越來越好。不管走到哪,人們都會說她是一個脾氣很好、很善良的人。

而全啟明的大女兒在七歲那年,面黃、消瘦,走路總腳軟,經檢查為嚴重的乙肝大三陽。家人帶她走遍了重慶所有大醫院醫治,醫生說現在世界上還沒有發明出來能治好這種病的藥物,所以吃了五年的藥物三個陽性還是三個陽性,一個也轉不了陰性,醫生還叫她不參加體育運動。小小年齡心裏卻布滿陰雲,沒有童年人應有的快樂和憧憬,做甚麼都沒有心思,脾氣也變得與年齡完全不符的暴躁。

看到媽媽學法輪功的變化,她也跟著學法、煉功、修心性。她的身體因此變化很大,很快乙肝沒了。一個多月之後,她參加了全巴南區的小學體育比賽──跳高和長跑,竟得了第四名。從此,她常對朋友和親戚們說:我原本走路都累,從來不參加體育活動,煉法輪功一個多月之後竟得了巴南區體育比賽的第四名,法輪功真的太超常了!

二、堅持修煉遭遇迫害

至今被告上三十幾個國家和地區法庭、最近幾月被數十萬大陸法輪功學員正式實名控告的前中共黨魁江澤民,骨子裏出於對「真善忍」的恐懼和對法輪功創始人的妒嫉,於一九九九年七月,無端發起了建立在謊言基礎上的對法輪功修煉者的瘋狂鎮壓。全啟明和家人因此也遭遇了局外人難以想像的迫害。

1、依法上訪卻被非法關押一月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對法輪功開始迫害,同年十一月全啟明依法上訪,以自己修煉法輪功親身受益的事實到北京向政府說句公道話──「法輪大法好」,卻因此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一個月。

從那以後,重慶巴南區花溪鎮政府萬先華、派出所所長塗長華,經常帶人到她家裏抄家或者做生意的地方騷擾,嚴重影響著她和家人的生活。

2、遭遇非法抄家、綁架、酷刑折磨,父親為此悲憤中吐血而死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四日深夜二點多鐘,以巴南區公安惡警劉祥海為首的近二十人開三輛車到全啟明家進行強盜式非法抄家(未出示任何證件),最後抄走了大法書,然後把她綁架到巴南區南泉派出所。

一到派出所就將她銬在地上,幾個警察一陣亂罵,並拿起棍棒朝她亂打。惡警還用手銬狠勁勒她的手,她當時感覺骨頭都斷裂了一樣的疼痛難受。他們一直不讓她睡覺,閉眼就打、罵(警察有個姓瞿,有個姓楊)。半個月後同修給她洗澡發現,後背全是淤血斑。幾個月後,手上還有深深的手銬印。

就這樣,全啟明被非法關押在派出所三天。三天僅給了她一碗飯吃。

隨後,全啟明被綁架到巴南區看守所。在看守所,她再次遭遇非法提審,整天被吊銬在門上。就這樣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被非法關押了二個月,巴南區610還以「破壞法律實施罪」(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學員才是違反了《憲法》、《刑法》相關條款及「破壞法律實施罪」)判她二年有期徒刑監外執行。

「當我二個月回家後,才知道我被綁架的第五天,生我養我的、最疼愛我的父親因為我遭迫害而使他悲傷過度,竟吐血而死。因為我在家時對父母是最盡孝道的,我卻沒能見上他最後一面。回家後發現我做生意的錢一千多元沒有了,身份證沒有了,做生意泡的糯米二、三百斤和打好了的湯圓面等全壞掉了,池塘的魚也沒有了,直接經濟損失近萬元,這些是我當時全部的錢財。」全啟明在控告江澤民的訴狀中這樣說。

3、警察上門欲綁架,被迫流離失所十三年

親離子散、滿目淒涼的一幕幕,至今在全啟明心中揮之不去。

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六日,一群警察荒唐的帶著槍來到全啟明家門前來回找她,鄰居叫她快走。她想起上次的迫害就心有餘悸,於是趕緊離走,從此走上了流離失所的路。另一位同修大姐那次遭綁架被枉法判五年徒刑,非法關押三年至癱瘓才被放回家。

「我被迫流離失所後,可憐我七十歲(現八十多歲)的母親癱瘓在床我不能親手照顧;十一歲和十五歲的二個未成年的女兒沒有人照管;江澤民迫害號令下的警察們到處找我,到我所有的親戚家找我,把找我的費用全部加在我戶頭上(後來在佔地的錢上給我扣了);出去租房就遇查戶口,沒有身份證,本想在親戚家避避,親戚們受警察的恐嚇根本就不敢收留我,我無處可去,因此不知多少次租房、多少次搬家,給我精神造成的壓力無法想像,給我女兒精神造成沉重打擊。」全啟明難過的回憶。

4、二個孩子的遭遇

全啟明是一個單身母親,一人全權撫養二個孩子,這場迫害給她二個女兒同樣帶來深重的災難。

那時,警察一群人到學校去威嚇小女兒,小女兒經受不住就放聲大哭。惡警又隔三差五的到大女兒學校去威嚇大女兒,叫大女兒把她媽交出來,大女兒知道是大法救了媽的命,知道自己媽在做最好的人,因此怎麼也不配合惡警。

一次在大女兒的念書的中學,惡警兇惡地逼她說出她媽下落,大女兒急了,就對惡警說:「我沒有這麼傻自己的媽都要說,我媽煉了法輪功就是好,就要煉!」警察兇惡的說把你抓起來,大女兒大聲的理直氣壯的說:「你以為我怕喲!」警察見威脅不了她,就說從來沒有見過這麼犟的人。其實一個十五歲的小女孩如果不是被逼到了極點是沒有這樣的膽量和警察說話的。

警察的多次騷擾加上電視的造假宣傳和污衊誹謗,使學校所有不明真相的人對全啟明的女兒歧視,給孩子造成很大的精神壓力。大女兒曾經是班長,因為警察經常的騷擾和母親的流離失所,過著寄人籬下很苦的日子,使她根本就再無法好好學習。由於惡警給了親戚們的壓力,親戚們也不願意收留大女兒了,致使她東家住一晚、西家住一晚。小女兒同樣過著寄人籬下的日子,因為壓力,小小年紀頭頂的頭髮都掉了很多,由於沒有人好好管束和生活的艱辛,被逼十八歲就和人生了小孩。

三、控告江澤民

多年後,全啟明回到自己的老家,老家門前雜草叢生,已有半人之深;大門被破壞;屋內屋外結滿了蜘蛛網;房內值錢的東西被盜盡……一片蕭索與淒涼,歷歷往事齊上心頭,淚水在她眼眶中直打轉。

今年六月,全啟明在控告江澤民的訴狀中寫道:「壞人猖獗,好人遭迫害,這個社會真是豺狼當道啊!但這一切都是罪魁禍首江澤民發起的,就因為他的妒嫉和骨子裏對『真、善、忍』的恐懼,導致了這場持續十六年之久的對我和家人、以及無數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二零一五年八月六日上午,重慶南川區公安局國保大隊十多人,要挾全啟明女兒位於南川區的私家住宅小區物業管理人員,打電話給全啟明的女兒謊稱樓下業主反映她家漏水漏得很厲害,趕快回去看看。全啟明的女兒不知是計,回小區就遭遇國保大隊十多人的強行開門入室,強盜式地抄家,並且恐嚇全啟明女兒要把她母親交出來,不然就要怎麼怎麼樣……

此後,全啟明的女兒一直處於驚恐之中,飯吃不下,老做惡夢,連電話都不敢開機,精神受到極大打擊;而全啟明有家難回,被迫顛簸失所在外。

十六年裏,這場民族浩劫之下,有多少全啟明這樣的家庭悲劇!

那些至今還想著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各級610、公、檢、法人員,以及想找到全啟明的南川區警察們,為了自己的現在和將來,也為了家人與孩子,看看真相,看看善惡有報,然後再用良心衡量,決定到底怎麼對待這些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誰能選擇正義,善待法輪功學員,誰就是在善待自己,誰就是在給自己留條生路、能走入未來!法輪大法是佛法,是教人修身向善的,人類的歷史上迫害佛法的人或政權,從來都沒有逃脫天理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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