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遭勞教、判刑、酷刑折磨 重慶劉亞林控告江澤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四日】現年68歲的劉亞林於2015年6月17日向最高檢察院郵寄了《刑事控告書》,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導致他被勞教、判刑,遭酷刑、奴工迫害。劉亞林要求最高檢察院追究江澤民的刑事罪責,將其繩之以法。

以下是劉亞林敘述遭迫害事實:

1999年10月,我因修煉法輪功被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重慶市大渡口區看守所15天。

2000年6月,我去北京上訪,信訪辦人員通知重慶駐京辦事處,於7月1日將我劫持到永川看守所非法關押30天,到期後又被劫持到永川強制戒毒所繼續關押10天,接著我被劫持到西山坪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在勞教所,我兩次被非法加期共8個月,到期後再被轉入另一中隊迫害,超期關押6天,身體實在不行了,勞教所才通知單位出面接人,至今沒有給本人任何釋放證明書。

在西山坪勞教所一年零八個月的迫害中,我曾被施以強制灌食迫害,繼而使6顆牙齒鬆動、脫落。迫害期間,在長期吃不飽,飢餓狀態下還要強迫無償勞動,超體能訓練,站立彎腰,警棍暴打,拳打腳踢等等身體迫害,並被剝奪睡眠等。

2005年10月,我被重慶市大渡口區公安分局警察非法抄家,並被非法拘留10天。

2007年6月1日,我又一次被非法抄家,被關押在大渡口看守所近一年,後被非法判刑3年6個月。在永川監獄被強迫幹繁重的奴工──抬煤炭,導致血壓一直居高不下(已超過230mmHg),並且引起心衰、腦血栓症狀,視力模糊、頭暈乏力、四肢麻木、哮喘,連走路都需要人攙扶。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