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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四人被非法勞教 河北定興縣張亞芬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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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四日】河北省定興縣北田鄉51歲的張亞芬女士,與丈夫韓連全及二個女兒,都修煉法輪功,因此遭受中共江澤民集團的迫害,四人都被非法勞教過,二女兒被體罰流產後勞教迫害,至今不能懷孕。

近期,張亞芬女士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提請司法機關追究江澤民刑事責任,繩之以法;賠償控告人背負冤案、飽嘗牢獄之苦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精神損失。

下面是張亞芬女士陳述的部份事實與理由:

我在年輕時就體弱多病,結婚後更是患有神經衰弱、失眠、胃痛、婦科炎症,導致腰腿痛,且右腿不能行走,久治不癒,我每天生活在病痛當中。為了能解除我身體的病痛,就求神拜佛,用各種偏方,錢花了不少可是病卻沒好,對生活失去了信心。就在我有輕生想法的時候,1996年有幸修煉了法輪功(法輪佛法,法輪大法),聽法輪大法師父的各地講法錄音,知道了怎樣按「真、善、忍」做個好人,也明白了人生當中不得其解的問題。我的思想在昇華著,不知不覺身體的病痛全都好了,真正體會到了無病一身輕的滋味。法輪大法給我指引了一條無私無我的光明大道,使我走上了返本歸真之路。

1999年7月,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操控法律之外的非法組織610辦公室,栽贓、陷害法輪功及法輪功創始人,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抄家、抓捕、拘留、強制洗腦、勞教、判刑、酷刑折磨……等迫害。

1999年7月19日晚上,北田鄉政府來了4個人指使本村幹部把我叫到村委,他們大肆恐嚇我,說從7月20日開始不許煉法輪功,把書都交出來等等。到了第二天,也就是7月20日,我一看沒有了煉功環境,心想怎麼辦,這麼好的一部功法被誣陷,想到只有到北京向中央領導人反映情況。我當時帶著兩個上學的女兒,到北京之後才知道不許法輪功學員們反映真實的情況。 天安門的警察把我們拉到了豐台體育館,之後縣裏來人,把我們劫持回了北田鄉政府,並拘留了我們,孩子的姑姑和姑父來探望孩子,被勒索了1350元錢才放了兩個孩子。我被非法關押了半個月才讓回家。在這期間,他們搶走了我家的2台縫紉機、電視、錄音機、15個小凳子。

8月份他們安排村裏監視我,北田鄉派出所的人經常到家中搗亂,同時搶走了我所有的法輪功書籍。我沒有了人身自由,無奈之下再一次帶著兩個女兒去北京上訪。怕像上次一樣被劫持,只好在北京樹林裏呆著,天涼了怕孩子挨凍,把孩子送回家。就在我們還沒有到村口,就被劫持到北田鄉派出所毒打,之後把我關進了縣拘留所,在拘留所期間曾把我拉到縣武裝部基地,進行強制洗腦,強迫放棄信仰,由於我的不配合,又把我扔回看守所。這期間,他們把我的腿打壞,幾天不能伸直,在這裏我被非法關押4個月之後,直到2000年過年了才放我回家。

回家後才知道就在我和女兒去北京期間,鄉派出所的人經常到我們家騷擾,嚇的十二歲的兒子精神發呆,都不敢和鄰居說話,給孩子的心裏造成了極大的傷害。

2000年4月3日,我和兩個女兒決定再去北京上訪,剛到天安門廣場就被便衣詢問是不是煉法輪功的,之後就被劫持回當地,被非法關押在鄉政府裏。那裏的人員打我的臉,用皮鞋踢我的胸部,晚上他們輪班迫害我,把我打翻在地,不讓睡覺。一次他們把我迫害的昏迷,躺在地上,他們用腳踩在我的腰上,直到看我真的不動了才不打了。在鄉政府關押期間,不給我們飯吃,還逼迫我們給他們幹活、做飯,這樣才讓我們吃一點飯。

在鄉政府被非法關押了5個月後,於2000年9月12日冤判三年勞教。在保定勞教所裏,不許學法煉功,沒有人身自由,勞教所指使勞改犯看管每一位法輪功學員,他們利用犯人誹謗大法。由於我不配合,勞教所的隊長閆慶芬、李秀琴,指使犯人用銬子銬我一天一夜(身體呈「大」字形),直到我昏迷,臉色變了,才放我下來。放下來之後,我的右臂被迫害的短了一半,不能伸直(我就背大法,幾天後就恢復了正常,這足以說明法輪功的超常以及祛病健身的功效)。閆慶芬、李秀琴,為了逼迫我轉化,不僅安排勞改犯看著我甚至打我,每天幹奴工16-17個小時,使我的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到2002年回家後,全身無力,身體極度虛弱。

我被非法勞教期間,大女兒有家不敢回,有時就住在玉米地裏。被一名好心的法輪功學員知道後,把孩子接到她家。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警察在這名好心的法輪功學員不在家的情況下,到法輪功學員家中亂翻,後來在我女兒的床上發現有法輪功資料,他們就把我女兒綁架到李鬱莊洗腦班進行迫害。當時用銬子銬了我女兒一晚上,幾天後把我女兒非法勞教(保定勞教所)進行迫害。我大女兒被非法勞教了一年多。

二女兒結婚嫁到了本縣柳卓鄉。因江澤民發動的這場迫害,毒害了眾多的百姓和各級執法人員。女兒做資料是叫人們分清善惡喚醒良知做個好人。2007年,柳卓鄉派出所受縣610的指使,開始對柳卓鄉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搶走了我女兒家的筆記本電腦、打印機、光盤、打印紙、2部手機等東西。二女兒被綁架、非法關押,當時女兒已有兩個月的身孕,國保大隊的警察強迫我女兒長時間站立不許動,致使我女兒在定興縣看守所流產,就是這樣還是把我女兒非法勞教了一年半。幾年過去了,直至現在女兒也不能懷孕。

2008年北京奧運會期間,江澤民以奧運維穩為藉口,加緊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2008年5月25日早上,北田鄉政府聯合北田派出所,開著兩輛車到我的家裏用暴力綁架了我的丈夫韓連全。在看守所裏,警察指使刑事犯把我丈夫足足打了一天,把我丈夫眼睛打的看不見了。之後,非法關進保定勞教所繼續迫害,一年。在剛把我丈夫送進去的時候,勞教所檢查身體,說我丈夫有病不能收。他們就給勞教所裏送錢行賄,強行把我丈夫關進勞教所迫害。並揚言說:「勞教所不要你,回去還叫看守所的犯人打你」。

我丈夫被綁架時,我當時正好外出,我回到家中看到滿屋的狼藉,以及屋內的情景就知我丈夫是被暴力綁架的。眼前的情景令人氣憤,我決定到縣公安局國保要人,受江澤民謊言毒害的村幹部把我的行蹤早就報告給了縣公安局,並在各個路口安插不法人員蹲坑。本村的村民用摩托車帶我去縣城要人,在路上蹲坑的不法人員把我從摩托車上粗暴拽了下來,把我塞進一輛警車裏開到縣公安局,我拒絕配合他們,國保大隊的警察就打我的臉、頭,打的我頭暈。幾個小時後,把我關進了看守所裏。當時一量血壓180。

幾天之後,我又被非法勞教一年,關進了河北省石家莊女子勞教所裏繼續迫害。到了勞教所量血壓是180,查出了肺炎,他們不但不放我,還強迫我在勞教書上簽字,我就在勞教書上寫下了我要上訴,他們就再一次動手打我。

被關進勞教所後,強迫幹奴工,並強行轉化(強迫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勞教所為了迫害法輪功學員,以給勞改犯減刑的好處,指使他們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指使的刑事犯人對我進行迫害、刁難、限制人身自由。家裏人給的生活費,勞教所隊長幾個月後才給我。

由於在勞教所遭受的迫害,2009年回家後,我一直身體不好,重活不能幹,家人都擔心我的身體。雖然我被迫害成這樣,可是一直有人在暗中監視我們。就連我的二代身份證公安局都做了手腳,我去銀行存款都不能用。

我家五口人,四口被非法勞教過,我曾被非法勞教過兩次。我以上只是簡單的敘述了一下我們全家人修煉所遭受的迫害,長時間的過著暗無天日的生活,身心受到嚴酷的摧殘,我現在能羅列出來的這只是冰山一角,這十六年的遭遇,所受到的迫害罄竹難書。

我要狀告江澤民利用手中權力,踐踏法律,破壞公民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破壞公民的知情權,他是一個地地道道的壞人,是反人類的邪惡之徒。提請司法機關追究江澤民刑事責任,繩之以法。還法輪大法清白,還我們師父清白!還我們法輪功學員的真正信仰自由與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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