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證實法項目中配合、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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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如何看待同修被綁架

我剛開始參與營救同修的時候,對同修被綁架很著急,最想通過營救讓同修趕快出來。對於同修為甚麼會被綁架,停留在「一定是同修有漏」的認識上,有時也會陷入與其周圍同修一起去找這個同修的「漏」,一時間負面因素瀰漫在空間場中。通過學法,認識到不應評價同修,應該向內找自己:同修的「漏」,為甚麼讓我看見?是不是我也有類似的情況?

漸漸的,我又認識到同修被綁架,其實因素很多,不能片面去認識這個事情,這其中有同修個人的原因,也有整體的原因,有同修修煉狀態的原因,也有一些歷史上的原因。現在我認識到,同修的被綁架,是同修修煉環境的變化,不能用人的觀念去認識修煉中的現象,用人的好與壞去評論這件事情。其實當事同修在哪都是修煉,如果跳出常人的思維去考慮這件事情,該面對的就直面它,就把它當作修煉過程中的平常事,按法的要求去做一個修煉人應該做的事情,該向內找的向內找,該講真相的講真相,該救人的救人,該爭取權利的爭取權利。用常人話講這是反迫害,在修煉人看來就是在走正自己修煉的路。把它當作迫害,它就是迫害了,把它當成修煉中的一個過程,它就是修煉中的一個過程。當心中根本沒有怕的時候,如何能迫害到修煉人呢?

營救同修應該做甚麼

那麼,作為參與營救的同修,我應該做甚麼呢?首先我要轉變觀念,跳出人的思維,在營救同修過程中,我會接觸到各種各樣的人:同修的親屬、律師、公檢法的人等等,我把他們都當作等待明白真相的眾生,思考如何在講清真相上下功夫,並不斷的在講真相的過程中純淨自己的心。

開始的時候,我曾把營救同修當作一個了不起的項目,好像承擔著甚麼了不起的責任。最終我發現,我不過就是選擇了這樣一個途徑來講真相,和千千萬萬普普通通的面對面講真相的同修一樣,只不過是講真相的人群比較有了針對性。在用心上,在配合上,大家面對的事情都大同小異。我修去了那顆自以為是、認為自己高於別人的那顆心,明確了自己的位置,把自己擺在同修中間,在講真相救人上下功夫。

用心

在「用心做」這件事上,我體會很深。其實修煉以來,我也發現自己有時候做事情浮於表面,看上去事情是做了,可是仔細想想是應付了事,僅僅是做了而已。常人有時也對我說:你根本沒用心。雖然是說一件常人中的事,我知道是師父在點化我做事多用心。

在營救同修過程中,師父安排了一位同修與我們合作。我從這位同修身上看到了做事用心是怎樣的。法律上的事我們不懂,他會自己去查資料,先弄明白,再去找相關部門;對於一些信息,他會一直落實到底,而不是聽同修說甚麼就是甚麼……我在一開始遞申訴材料的時候,一份申訴材料遞往許多部門,雖然我知道這些部門的人關注的內容是不同的。現在我會根據面對的不同人群去做不同的材料,以便讓他們能真正明白真相。

我從訴江狀開始著手。我把訴江狀的通版部份仔細的讀過之後,我對江澤民集團所犯的罪行有了詳細的了解,不由的感歎,我當時寫訴江狀也是用了心的,但是對於通版部份卻一帶而過,並沒有仔細讀過。我也知道有好多同修如我一樣,其實認真讀過通版並認真去寫過個人部份之後,會去除長期以來在我們頭腦中形成的一些不正確的觀念。其實「用心」不但能將事情做好,對自己來講也是非常受益的。有時候我問自己:今天去了公安部門,見了派出所的人,我珍惜這個機會了嗎,我給他講明白了嗎?為甚麼沒講明白,是我的心不夠純淨,還是在某些問題上自己都不是很清楚?

同修間的配合

認識A同修之前,有許多同修在我面前說A同修法學的好,法理悟的高。真在一起合作的時候,對A同修的言語我根本聽不進去,覺的A說話似是而非的,而同修間對A的傳言也很多,正面的負面的都有。

有一天,大家在一起學法時,A又發表了一通見解,我很抵觸,內心翻騰的非常厲害。但我並未說甚麼。在學法的時候,我一直在找自己為甚麼有這種反應,其實我並未在意他說的是甚麼,只是他無論說甚麼我都那麼不愛聽。我知道我們之間有間隔。我跟師父說:我不要這種間隔。再找下去,我發現我對A帶有觀念,他言語中不符合我的觀念我就接受不了。我試著跳到事件之外去看這件事。

師父說:「他認為自己這一層次中看到的東西才是對的。他沒有修煉到那麼高層次中去的時候,他認為那些東西是不存在的,不可信的,這是層次決定的,他的思想也不能夠昇華上去。」[1]

也許我不願意聽的原因是我修煉層次限定的。另外我找到了我不讓人說的心,因為A說話直截了當,無所顧忌,正好觸動了我這顆心。我堅定了一念:不論甚麼原因造成的同修間的間隔,我都不承認。一瞬間我感到我全身的細胞都在動。我發覺我在流淚,自那以後,我發現我與同修A之間的那種間隔消失了。

但是A對我們小組同修的影響一直存在。我們小組的同修一直存在著不同見解的同修在一起如何配合做事的問題。一段時間裏,出現A同修總對B同修特別關注,A總是提醒B多學法,提醒B要注意的不在法上的許多事情,並且言詞激烈。B有時要解釋甚麼,都被A很強勢的給制止了,有時C也在替B打抱不平。C跟我說,A和B在歷史上有些恩怨。而這已經影響到大家在一起的交流與配合了。C對A的配合形式也表示出不滿,認為他沒參與實質性的行動,卻在配合中指手畫腳,建議拋開A。

我清楚的知道,我們幾個人在一起配合是師父安排的,因為有我們共同提高的因素在其中,也許也存在歷史上的一些淵源,況且配合也不是從表面上看,每個人所起的作用不同。而要破除舊勢力的安排,成就我們應該成就的那就要多學法,向內找,認清我們的責任,才能擺脫彼此之間的牽制。

那一段時間中,我與C同修看B同修,也存在A同修所指出的問題。於是我們去找B同修交流,但交流中發現,我所看到的B同修的問題正是我自己存在的問題,我問自己,我對B同修是不是也有觀念?這觀念是怎麼形成的?是不是A同修指出的問題我也有?是不是我也存在學人不學法的問題?B同修找到了自己對A同修有崇拜心與依賴心,我有沒有?我在這件事上起了甚麼作用?在A對B的表現上,我看到了同修在為別人操心,為別人著急。其實每個人都有師父在管,我們只能無條件的修好自己,歸正自己的空間場,才是真的對別人好,因為自己不正的因素會影響到別人。況且自己看到的同修的問題,不一定是同修真實的表現,那是表現給自己看,反映出自己的問題的。

其實大家在一起配合,甚麼樣的同修都有,每個同修都在正悟自己的東西,每個同修都在自己所在的境界中配合著做事,真的不能用自己所在境界的標準去要求同修,我悟到師父在給我展現「忍」的法理。我悟到,雖然我們在不同境界中修煉,有各自不同的見解,卻能在一起配合做事,這是大法的智慧,是我們必須修出來的。

以上是個人層次所悟,與同修切磋。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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