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軍峰不服,上訴至市中級法院,二審又在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且沒有開庭的情況下,維持原判。
蔣軍峰一九六五年五月四日出生於平頂山市葉縣,原係河南省平頂山市技工學校教師、學生科長。一九九六年六月開始修煉法輪功,按法輪功真、善、忍理念修煉及教育學生,工作中兢兢業業,任勞任怨,是單位公認的優秀教師,所有了解蔣軍峰的人都說,他是當今社會上難得的好人,待人真誠、善良。
可是就這樣的好人在江澤民集團從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法輪功後,十七年來蔣軍峰遭受了從精神上到肉體上的殘酷迫害,家中老人、妻子、小孩、眾親戚身心備受煎熬,特別他年邁的父親心靈更是受到極大的傷害。僅僅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拒絕轉化曾至少五次遭綁架、勞教;被單位無故除名。
一九九九年七月他到北京上訪,為法輪功說一句真話,被北京公安人員非法盤查,限制人身自由,押送到北京豐台體育場,由武警看管,被強制下蹲,沒有水、食物、不能上廁所約七小時。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四日,平頂山市衛東區公安分局政保股長警察陳大錄、王毛等對他非法抄家,強行綁架到平頂山市火車站北側的平頂山市拘留所拘留十五天。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他去北京永定門信訪局上訪,在信訪局大廳被強行蹲坐在大廳一角的水泥地上,約三小時後,被押送到平頂山市駐京辦拘禁一天一夜。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日,平頂山市衛東區公安分局政保股長警察陳大錄、王毛等對他非法抄家,並綁架到平頂山市光明路的平頂山市看守所刑事拘留並勞教三年。在勞教期間被二十四小時專人包夾,強制坐在地上不動;罰站;強制軍訓,走正步;強迫外出勞動、挖溝、砌牆、冬天被逼跳水裏挖泥疏通水渠;被強制在當地上市公司神馬股份廠區挖廠房地基、卸火車皮;被強迫在平頂山市湛河城建治理工程清理河道圍堰,將幾十噸的泥袋從河底往返背到岸上,不給一分錢報酬。
二零零一年十月在勞教所一礦大隊,他被十餘人按住四肢強行灌食,鼻孔被管子扎出血。後被迫害的整夜咳嗽,無法入睡,不能正常吃飯,瘦的皮包骨頭,即使這樣仍被勞教所強制在院內除草,清理垃圾,直到生活不能自理,生命垂危才被保外就醫。住進市結核病院後,昏迷三天三夜。為挽救他的生命,他父親為高額醫療費四處奔走,可勞教所、學校、上級勞動人事局均無動於衷。
酷刑示意圖:摧殘性灌食 |
二零零零年三月至二零零二年四月年,在平頂山市柏樓勞教所被關押期間,為逼迫他放棄「真善忍」信仰,在所長徐常、副所長劉全良、陳某、科長楊洪濤、出入所大隊教導員邵兵、四大隊隊長陳某某等人,多次對他強制體罰。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平頂山市公安局政保大隊副隊長侯保良,平頂山市公安局建設路分局黃楝樹社區民警林宏貴等十餘名警察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及搜查證的情況下,查抄他在經營中的店鋪,搶走他的戴爾筆記本電腦一台,並將他綁架到光明路派出所,當夜建設路分局國保大隊副隊長陳隊等人以「利用邪教、會道門、迷信活動危害社會」莫須有罪名非法拘留他十二天。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數名便衣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情況下在蔣軍峰正經營的店鋪內強行將他非法拘押至市西斜拘留所,並查抄他在經營中的店鋪,搶走他的電腦、真相資料、師父講法、台曆等。同年十二月七日被非法行政拘留,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宣布非法批捕。先被劫到平頂山市西斜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四天,後劫持到平頂山市郟縣看守所非法關押至今。
相關單位和個人信息
平頂山市衛東區法院:
院長王遠蒙
刑庭:
庭長周剛0375-2863636
副庭長李喜峰0375-2863637
副庭長高萍0375-2863638審判長:張峰0375-2863637 人民陪審員:徐浩元 周明洋
書記員:尹麗珍
平頂山市衛東區檢察院:
地址:平頂山市衛東區礦工路94,郵編467000
檢察長馬國興
檢察長毛天德
公訴科科長張輝
控申科科長段東霞
檢察員樊帆
平頂山市中級法院:
申判長:張豐奇
審判員:張順強
代理審判員:李沛喆
書記員:何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