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劉文霞、楊紅遭非法庭審 律師做無罪辯護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南報導)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上午九點三十分,河南平頂山市衛東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劉文霞、楊紅非法庭審,正義律師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

在庭審過程中,正義律師當庭指出,法輪功學員的相關行為屬於憲法規定的信仰自由範疇,用刑罰三百條定罪法輪功學沒有法律依據,當事人既沒有組織和利用的能力、也沒有破壞任何一部國家法律的實施。劉文霞也陳述:我按照真善忍標準做一個好人,對社會和家庭都是有益的,信仰無罪!

劉文霞、楊紅的家人到庭參加了旁聽。但旁聽席上,幾乎坐滿了被專門安排的旁聽者。

據悉,平頂山市、衛東區「610」、政法委、法院、派出所人員近期接到國內外大量講真相的勸善電話,其中主審庭長李喜峰在接電話過程中態度蠻橫、說髒話,但在開庭過程中收斂很多。上午十一時二十分左右庭審結束,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當日在法院外,戒備森嚴,大門兩旁站立二排全副武裝的警察,平頂山市東安路派出所出動警力全神戒備,如臨大敵,豫D2378警、5019警、0317警、3997警等五輛警車停在門外人行道上,其中豫D2378警車裏面坐滿了警察。當地許多法輪功學員到法院門外等待開庭,衛東區「610」專門派一輛麵包車在法院周圍遊蕩,內有二名專職攝像人員偷偷錄像。過往行人都好奇的觀看法院外戒備森嚴的場面,不知道發生了甚麼事情。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