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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近期案例看中共法官踐踏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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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三日】本文對近來明慧網報導的幾個案例進行分析,看看中共法官是如何踐踏法律、侵犯人權的。

法院封鎖開庭消息失敗,警察綁架靜候庭外的法輪功學員

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法院於9月9日上、下午在牛莊濱海看守所分別對法輪功學員石強、潘玉瑛非法庭審。當局如臨大敵,事先調動了大批警察,還帶著警犬,在看守所的四周均停有警車,大批警察把守,另有警察及便衣在看守所周圍巡邏,暗中察看、記錄法輪功學員的車輛,把守各個路口,防止知情者靠近。

下午2點30分左右,大批警察從看守所出動,在附近綁架了數十名靜候開庭結果的法輪功學員,多輛法輪功學員的車被扣留,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牛莊濱南派出所辦案中心,單獨隔離,警察威逼法輪功學員講出怎麼知道開庭消息的,並要求報出姓名、住址、簽署保證書等。

之後警察給法輪功學員所在單位打電話,要求單位派車來人接。晚上10點30分,有五名法輪功學員被本單位人員接回,車也開回。

法輪功學員金石明被接回後,於9月10日上午被單位孤東採油廠銀州賓館人員劫持到勝利油田集輸洗腦班;成海玲也被劫持到集輸洗腦班;一位王姓的女法輪功學員被單位島仙河鎮海洋鑽井人員劫持到勝採洗腦班;龐蓬波被孤東採油廠運輸大隊接回後不知去向,另一名不知姓名的同修至今下落不明。

從這個案例可以看到這樣幾個問題:

1、對法輪功學員石強、潘玉瑛的非法開庭是在看守所進行的。中共十幾年來對法輪功學員的開庭很多都不在法庭進行,而是躲在偏遠狹小的看守所內,一是參加旁聽的百姓及家屬不容易找到,二是因庭小限制更多人旁聽。

2、中共法院動用大批警力、警車及警犬,其目的是威脅、恐嚇前來準備旁聽的百姓,也是為綁架前來旁聽的法輪功學員做好準備。

3、從警察「威逼法輪功學員講出怎麼知道開庭消息的」斷定法院企圖秘密開庭,偷偷審判,法庭做賊心虛。

律師受阻沒能進入法庭

9月20日,四川瀘州市江陽區法輪功學員羅水珍被江陽區法院非法庭審。律師按書面通知提前到達瀘州市中級法院。開庭前半小時,律師才得知開庭地點所謂的中級法院第九庭在相距幾十里外的看守所內。律師趕到看守所,法官對律師違法安檢,並不准律師使用自己的電腦。律師的電腦存有全部案卷信息及相關法律。律師不配合法院的違法行為,被拒進入法庭為當事人辯護。

從這個案例我們看到:

1、 法院故意不給律師到庭的足夠時間。
2、 法官執法犯法,限制律師攜帶電腦中準備辯護的資料。
3、 限制律師入庭的根本目的就是阻止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

法院未經開庭冤判十多名法輪功學員

江蘇省射陽縣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及國保大隊於二零一四年四至六月期間綁架本地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多數是興橋鎮的法輪功學員,因送真相資料被迫害),二年多一直非法關押在鹽城和射陽兩地看守所,日前被非法判了刑,未經開庭,已下達判決書,暗箱操作,非法作出判決。目前法輪功學員正準備上訴。

這個案件說明:

1、江蘇省射陽縣610及國保大隊綁架送真相資料的法輪功學員,違反了《憲法》保障公民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等人權。

2、一般來說從到案後公安部門出具刑事拘留通知後,羈押期限是三十天加上七天逮捕期。但鹽城和射陽兩地看守所竟然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兩年多,嚴重超期關押,卻沒有人追究這些嚴重瀆職枉法人員的法律責任。

3、江蘇省射陽縣法院敢於對十多名法輪功暗箱操作,不審即判,徇私枉法,是因為江澤民凌駕在公檢法之上,成立了一個「610辦公室」,剝奪了法院依法獨立行使的審判權。可憐的是法院法官不但不敢堅持正義,反而隨其為非作歹。

檢察院有將未經法官審判的人送進監獄的權力嗎?

河南新鄉市法輪功學員趙美珍於10月24日早晨七點左右在家中,被新鄉鐵路處的警察綁架。(這是在新鄉牧野區檢察院的直接操控下幹的)直接被送到新鄉看守所非法關押,由於趙美珍年齡太大(已八十多歲),身體有所不適,血壓高到二百多,看守所拒收。

在這樣的情況下,檢察院仍然不放人,並叫囂:看守所不收,直接送五監獄!四年的刑期從現在開始,直到2020年結束。

目前,趙美珍被關在五監獄第九監區,老人從進去直到現在身體一直不適,目前在監獄的醫院裏,血壓高到二百多,處於危險之中。家人去探望遭拒絕,監獄的獄警說她一直不配合治療。監區的負責人李傑說:來到這裏的人,不到期是不會讓她出去的。

這個案例反映出以下問題:

1、檢察官完全沒有人性,對看守所拒收的八十高齡且身體不適的法輪功學員仍不放人。

2、檢察院有把未經審判的人直接送進監獄的權力嗎?

3、此案反映出中共司法監管體系的極端混亂,無法可依,獨斷專行,黑社會做派。

以上幾例,只是十七年來中共公檢法系統追隨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一點點。中共江澤民集團正在全面潰敗,全球審判江澤民、曾慶紅等元凶的日子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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