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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裏傳出《刑事控告狀》 起訴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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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 二零一六年十月六日,現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省呼蘭監獄的法輪功學員李洪山以自己遭受江澤民集團迫害的事實,寫就《刑事控告狀》,輾轉傳出獄外,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李洪山,男,漢族,今年四十四歲,家住黑龍江省綏濱縣七委二組,因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做人,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一日被大興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現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省呼蘭監獄五監區二分監區。

法輪大法使他擺脫了頑疾

李洪山,大學法律專業畢業,原黑龍江綏濱邊防大隊軍官,曾在武警部隊立功並被提拔為年輕後備幹部。邊防軍很辛苦,李洪山得了嚴重的「神經官能症」頑疾,經常劇烈頭疼難忍,失眠,看了全國各地許多醫學專家,不但沒有好轉,反而更重,無藥可醫。

直至一九九八年五月,李洪山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的原則做一名真正的好人,他無論是做保險、做銷售,還是做培訓,都兢兢業業,真誠善良謙讓。老闆說:李洪山放到哪裏都是個高素質讓人放心的好人。

修煉法輪功三個月後,「神經官能症」就痊癒了。李洪山說:「不僅如此,在我的家鄉,我還親眼見證了兩位白血病患者,一個是中年男子,鐵路副處級幹部,一個是初三的女中學生,他們通過修煉法輪大法,都痊癒了,他們周圍的很多人見證了這一事實,走入修煉大法。」

下面是李洪山先生陳述的控告元凶江澤民的事實與理由:

一九九九年七月,由於前國家主席江澤民的個人妒嫉,獨斷專行,擅自設立非法組織「610辦公室」並脅迫所有國家機關發動了對法輪功殘酷的迫害,數以萬計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並遭到各種酷刑迫害。

被施以「上繩」的酷刑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二日,我到天安門打橫幅,揭露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大法的邪惡罪行,被天安門公安分局綁架,被施以「上繩」的酷刑。

酷刑演示:上繩
酷刑演示:上繩

非法判刑五年 妻子被迫離婚

我原工作單位係黑龍江省公安邊防總隊鶴崗邊防支隊,副連職現役警官。二零零三年十二月,我被無理開除軍籍,後又被黑龍江省綏濱縣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零六年,我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監獄期間,綏濱縣610和地方派出所施加壓力,強迫我前妻與我離了婚。

當地派出所警察刁難 流離失所到北京

二零零八年,我結束冤獄回家後,當地派出所警察又百般刁難不給落戶。我孤身一人來北京打工,靠不多的收入養活自己,還要寄回去撫養兒子,贍養父親。

二零零九年,我兒子在上小學期間,因小學課本裏邊有「天安門自焚」偽案的教學課程,受謊言毒害的小學生就與他打仗,導致他幼小的心靈被傷害。

再被非法判刑三年 仍被冤獄中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我因贈送給路人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資料,被北京市北臧村派出所綁架,後又被北京市大興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酷刑演示:
酷刑演示: 野蠻灌食

二零一四年九月,我被非法關押在北京大興區看守所期間,因絕食抗議對我的非法關押,遭獄方野蠻灌食。號裏的人多次打我、罵我、咯吱我,誹謗大法師父。其中,有一個迫害我最嚴重的犯罪嫌疑人姓陳(名字不詳),他說「這是××黨叫他做的,我耽誤他改造。」我說:「善惡有報。」他說:「×××,要知道有地獄,現在就死。」結果他當天晚上就死在看守所裏了。這件事情對看守所的震懾很大。當時北京市監管局都來人調查此事,當時看守所很多人都知道,「善惡有報」真實存在。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中旬,我被轉至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關押,現已被劫持至黑龍江省呼蘭監獄五監區二分監區。

呼籲停止迫害

十七年多的迫害,我及所有法輪功學員遭受的迫害是最嚴重的;同時,中共的迫害導致司法腐敗、道德淪喪、財政超負、經濟下滑……

所有參與迫害的人,他們本當從事正常的工作,卻被動的被安排參與了迫害,這的的確確是犯罪行為,所有參與迫害的人員如不悔改,將功補過,遲早都要被起訴和追究法律責任,即使法輪功學員不起訴,未來的社會法制也不容。

我本人所遭受的一切迫害,其原因也是江澤民一意孤行、濫用職權發動迫害造成的。只有停止對我、對法輪功的迫害,才能解脫我所有受害親人的痛苦,才能解脫所有被動參與迫害的人員,才能解脫其他廣大被間接拖累的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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