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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遭綁架 江蘇老人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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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三日】江蘇省南通市法輪功學員嚴玲,現年六十九歲,因堅持信仰真善忍,十多年來多次被劫持到洗腦班、看守所、勞教所關押,遭受酷刑折磨。嚴玲女士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向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以下是嚴玲女士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我叫嚴玲,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人,我曾患了四年的類風濕關節炎,醫院醫治無效,一九九八年二月,我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六個月,頑疾不翼而飛,還有心臟病、急性腸胃炎、肝炎都不知不覺沒有了。

通過學法煉功,十七年來,我走路一身輕,無需吃一粒藥,身體健康,給國家節省了大量的醫藥費。我按照大法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努力修出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境界,通過修煉,使我身心受益。

多次被綁架

因我堅持修煉法輪功,二零零一年、二零零二年、二零零三年、二零零四年,多次被綁架到洗腦班。一次,幾個警察綁架我,搭頭搭腳將我抬上黑汽車,我大喊:「法輪的法好、法輪大法就是好!警察知法犯法抓好人!」

我三次被關進看守所。二零零四年底到二零零六年五月又被非法勞教一年,由於不「轉化」,被加期四個月。

二零零七年中共開十七大,我又被綁架到洗腦班,期間被關禁閉五十天。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零一五年一月,我因講真相,兩次被非法關進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二和十五天。

在這幾年的連續迫害期間,我還被監視居住在桃花園飯店、四季賓館、華德賓館、基礎個工程公司招待所、紅十字會等地,封閉性迫害,受到非人的折磨。

遭酷刑折磨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撞頭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撞頭

二零零三年我被非法關押期間,「610」人員逼我誣蔑法輪功,我不寫,警察就打我,罰站、不讓我吃飯、不讓我睡覺。南通市來的警察搧了我幾個耳光,手抓住我的頭髮往牆上撞,說「我們就是幹這一行的,邪得不得了」。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背銬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銬

晚上八、九點鐘,我頭被蒙上大黑套,戴上手銬,推上汽車,說把我送到南通。半路上,他們說要把我吊到樹上,從狼山上推下去。汽車轉了半個多小時,其實還在通州。我被關進四季旅館,警察將我戴上的緊銬向上吊,一步一步收扣兒往上吊,腳剛剛離地,就這樣吊了一天。

二零零七年。我被關押在桃花園飯店,警察將我戴的手銬向下吊,吊了六個多小時,頭向後背了起碼四、五十度,吃的晚飯全部吐掉,太難受了,結果繩子都斷掉了。在多次綁架中,我多次被戴上緊銬,手經常被銬出泡、銬出血,銬陷進手腕出現很深的痕跡,一銬就是十幾個小時,這樣的迫害,沒有堅強的意志是很難走過來的。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五日至二零零六年五月,我在鎮江句容女子勞教所被非法勞教一年四個月。一到勞教所,我就被單獨關押,五個吸毒犯人監控我,不准接見家人、不准打電話、不准寫信、不准到小賣部買食品,更不準到所內超市買食品,甚至連洗髮水、洗衣粉、肥皂都不准買。一到那兒就受到迫害,靠牆壁站著,七天七夜不准睡覺,不准大、小便,腳都站腫了。五個吸毒犯圍著我,打我幾十個嘴巴。牙子也打掉了一個,抓頭髮向下拽,拳頭打得眼冒金星。拳頭打胸前的、後面抓拉脖子的、腳踢屁股踢小腿的。打得我臉上青一塊、紫一塊、腫一塊。我家裏來了很多人來看我,勞教所不讓家人見我。

大冬天皇曆十一月,警察周英叫犯人把我身上的棉衣、棉褲、毛線衣扒下,剩一套單衣服,讓我站在地上凍一夜。

白天,我不做體操、不跳十二步(一種集體舞),警察叫我立在場上曝曬。這樣的迫害持續了兩個多月,腳、腿腫得路都跑不動了。勞教所警察劉大隊長、指導員洪鷹唆使四個吸毒犯,搭頭搭腳把我送獄醫處檢查身體,胡說我有脂肪肝、高血壓等病,強制看管,用不明藥物掛吊針,摧殘我身體。那年我正好六十歲。我知道大法太好了,堅定修煉,不轉化,沒有寫任何揭批、保證、悔過之類的文字。

即使這樣,警察還是不放過我,又送我到省「610」轉化基地(鹽城市興化舊個公安局)。警車在高速公路行駛了兩個多小時,到那兒二層樓住下。每天六個警察帶幫教輪迴迫害我:不給飯吃、不給水喝、不准大小便,警察用力掐我手臂,掐得又紫又腫,有時半夜、有時一夜不給睡覺,夜間訓練,叫我蹲,我不蹲。第二天,句容男子勞教所姓沈的指導員,給我講故事,叫我放棄修煉。我對他講真相,他從此以後不再管我了,他說:「唐國防(「610」頭目成員)分配轉化的任務,我都完成的,就是你嚴玲我沒有轉化成功。後來又換了蘇州監獄的警察和其他警察,唐國防又親自來轉化我,對我無效。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關到第二十天,也是最後一天,三男三女、六個警察迫害我,唐國防宣布我所謂的罪行,叫我蹲下,兩個警察抓住我兩臂往下按,我坐在地上,再向上拉。中隊長周英用一小瓶風油精倒在手心抹向我兩眼,我大喊:警察打人、警察打人!另外副中隊長張燕用褲頭塞進我嘴裏,手指無意被我咬了一下,反過來說我襲警,我還是不肯蹲,五大隊警察把一盆一盆冷水潑向我身上、衣服、褲子都濕透了。當時是五月份,迫害了兩個多小時,流氓頭頭唐國防來到我面前,打了我兩個大耳光,在我屁股上踹了兩腳,還惡狠狠的說:「你告去,帶回女所」。還有一個三十多歲的男子,用攝像機拍下了整個迫害過程。

回到句東女子勞教所,警察又派了五個犯人,比第一次的犯人還要兇,又折磨了兩個多月。這樣迫害了六個多月,勞教所沒達到目的,就把我放到車間逼我做奴工,一年到期後不放我回家,又非法加期四個月,將我關禁閉迫害。有一天晚上九點多鐘,勞教所政委來巡監,我告訴她:「我加期四個月是冤枉的,我沒有打警察,是警察打我,法輪功是我的信仰,是修「真、善、忍」做好人,身體健康,對國家有百利而無一害,結果第二天獄警就把我隔離到二大隊進行迫害。

專門迫害法輪功大隊的指導員洪鷹、中隊長周英、五個吸毒犯人對我進行迫害,當天晚上我寫好了勞教所所規,已經十二點鐘,就上床睡覺。犯人們叫我做體操,跳十二步集體舞,我不肯,她們就把我從床上拖下來摁倒在地,用封膠帶膠住雙手、雙腳,又把毛巾腳布塞進我嘴裏,用膠帶膠住嘴和鼻子,蘇州女吸毒犯周穎坐在我背上,這時我透不過氣,憋氣憋到極限,導致小便失禁。後來有人過來,她們才將我放了。

第二天,我的臉上、眼睛都被打得紅腫、青一塊、紫一塊的印記。警察中隊長周英還來收作業。我說:「眼睛被打得看不見了。」後來就不寫作業了。非法加期關押的期限到了,我的一大包衣服都不肯拿給我,警察洪鷹說:「下次再來拿」我說:「下次我再也不來了」。

以上是我被江澤民殘酷迫害的部份經歷,按照《憲法》中的所有規定,我沒有犯罪,也沒有做錯任何事。為了喚醒人的良知、制止這種迫害行為,彰顯人間正道,今天我向你們傾訴這些事實,希望你們善良的一面、正義的一面關注我、援助我。根據」有案必立,有訴必應」的原則,我申請最高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江澤民的刑事責任和其它責任,恢復法輪功創始人及法輪功的名譽,對我和我家人造成的身體傷害、精神傷害、經濟損失按國家賠償法給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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