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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15年度人權報告: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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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一日】(明慧記者綜合報導)二零一五年,中共繼續以非法判刑的方式對毫無罪錯的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自從中共的勞教制度在各界壓力下於二零一三年被迫取消後,判刑就成了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方式。

概述

二零一五年明慧網報導的被中共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共878人,其中男性252人,女性536人,另有90人性別不詳。

圖1:2015年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人數按性別分布
圖1:2015年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人數按性別分布

根據收集到的年齡信息,被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年齡最小的是河北省的卞曉暉,23歲;年齡最長的包括甘肅的廖安安,80歲和遼寧的王家國,81歲。

圖2:2015年大陸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人數按年齡分布,*在被非法判刑的878人中已知年齡的人數為356。圖中百分比是以356為基數的。
圖2:2015年大陸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人數按年齡分布
*在被非法判刑的878人中已知年齡的人數為356。圖中百分比以356為基數。

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來自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圖為各省被判刑人數的分布圖。其中,被非法判刑人數最多的省份為:遼寧省160人,四川省96人,山東省91人。

圖3:2015年大陸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人數按地區分布
圖3:2015年大陸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人數按地區分布

被非法強加的刑期從4個月到12年不等,根據確切知道刑期的847人統計,平均刑期為3年零11個月。下圖為刑期分布圖。

圖4: 2015年大陸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人數按刑期分布
圖4: 2015年大陸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人數按刑期分布

由於中共掩蓋事實、封鎖網絡,明慧網報導的案例僅為實際判刑案例的一部份,所以以上數字均為不完全統計。另外,以上數字是根據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報導的案例所做的統計,其中有11人被非法判刑的時間實際發生於二零一四年。

圖5:2015年大陸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人數按月分布*
圖5:2015年大陸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人數按月分布
*明慧網2015年報導878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本圖只包括其中已知判刑時間的499人,另有11人於2014年遭判刑迫害,餘下368人的判刑時間不詳。

判刑迫害過程

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實施迫害的過程大致為以下幾個階段:(1)抓捕,(2)逼供,(3)抄家,(4)批捕,(5)庭審,(6)判刑,(7)上訴,(8)維持原判,(9)入獄。被劫持入監獄之前,法輪功學員一般被非法關押於當地的看守所,很多人被超期羈押。

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時,往往遭到警察毆打,並被刑訊逼供。在看守所,則遭到奴役和虐待。被劫持入獄後,會繼續遭到奴役折磨和洗腦轉化。所謂的「轉化」就是強迫法輪功學員違心表態放棄自己的信仰,拒絕「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往往遭到剝奪睡眠、體罰、毒打和酷刑折磨,很多人被迫害致殘、致死。所以非法判刑僅僅是法輪功學員和家人的苦難的開始。

好人被判刑

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都是按照「真、善、忍」做人的好人,很多是主流社會的精英,有大學老師、法律教授、高級工程師、企業家、警察等各界人士。他們本可以以自己的才幹和道德服務於社會,可是卻被中共關入監牢。

熊輝豐
中國航天專家熊輝豐

例如,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一月八日報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四日,天津南開區法院非法判中國航天事業功臣、法輪功學員熊輝豐老人七年六個月刑期,熊老本人即刻提交了上訴書。現年77歲的熊輝豐老人,退休前曾任航天部八三五八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中國宇航學會的理事,是享受國家特殊津貼的專家。

二十五封感謝信
二十五封感謝信

熊輝豐被非法拘禁後,家人在收拾熊老書櫃時發現了二十五封來自河南省、湖北省受助學生、家長、希望小學校方及上級機關的信件,還有二十多份《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頒發的捐贈卡。從上述資料中得知,自一九九五年開始,熊老開始向「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捐款,資助貧困地區的孩子們完成本應接受國家義務教育的小學學業。

朱玉軍
前舒蘭市檢察院林業檢察科書記員朱玉軍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報導,吉林省舒蘭市朱玉軍被吉林市船營區法院非法宣判五年,於十二月十日被劫持到吉林監獄。朱玉軍原本是舒蘭市檢察院林業檢察科書記員,是單位上下公認的品行端正、年輕有為的人才。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報導,佳木斯市退休司法女警崔會芳,因修煉法輪功而被當地公檢法司部門構陷「非法持有國家機密文件罪」,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在佳木斯市前進區法院遭非法庭審,後被非法判刑二年。

司法女警崔會芳
佳木斯市司法女警崔會芳

現年52歲的崔會芳,二零一五年一月退休前是佳木斯市勞教所(勞教制度解體後,改為強制隔離戒毒所)警察。崔會芳在佳木斯市勞教所工作期間,曾經親眼目睹和參與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因接觸法輪功學員,開始閱讀法輪功書籍,並受益於法輪功,成為一個信仰「真善忍」的好人。

講真相合法

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是因為他們向民眾講述法輪功教人向善的真實情況和法輪功學員被中共迫害的真實情況,法輪功學員稱為「講真相」。

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很多是在講真相或者散發真相材料時,被警察非法抓捕,或者是在資料點被警察抓捕。他們講真相或者製作散發真相材料,成為中共給他們定罪的所謂「證據」。

法輪功學員講真相是合法的。《憲法》第36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憲法》第35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在中國大陸,中共控制著所有的媒體,這些媒體以一言堂的方式誣陷、抹黑法輪功,煽動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在這種情況下,法輪功學員向民眾講真相,是行使憲法賦予的信仰和言論的基本權利,也是在維護民眾的知情權,不僅無罪,反而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

為製作真相材料,法輪功學員自費成立了規模不等的資料點,多數是小型的家庭資料點。他們從明慧網下載各種傳單、期刊、畫報、年曆、光盤等,打印、裝訂、複製之後,散發給當地民眾。他們還通過面對面談話、打電話等方式向民眾講真相。

所有這些行為完全是和平理性的,即使對迫害他們的警察,他們也是慈悲的勸善,沒有仇恨和報復。法輪功學員講真相,創造了和平反迫害的典範。

政法委、610操縱法院迫害

中共法院的庭審只是走過場,對法輪功學員強加的刑期早已由當地的政法委和專門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所內定。在中國沒有司法獨立,法院判案都是由政法委和610一手操縱。

610辦公室是江澤民於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特務組織,類似納粹蓋世太保。該組織遍布大陸各市縣區、各級政府部門,耗費納稅人的錢財,操縱公檢法等部門,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包括操縱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報導,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重慶市酉陽縣法院再次對王愛華等六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610出具一個「立案補充說明」,律師質問:「610是個甚麼玩意兒?是辦案機關?有決定立案資格嗎?它出具的東西有甚麼法律效力?」面對律師的質問,公訴人低頭,無言以對。

作惡心虛的中共法院懼怕公開庭審,懼怕律師辯護,懼怕黑幕曝光。公檢法和610以各種手段阻止法輪功學員請律師,阻止律師了解案情,阻止律師出庭辯護,阻止法輪功親友和當地民眾旁聽,甚至不惜大打出手。

「刑法第300條」構陷無辜

中共對法輪功學員所強加的罪名是「刑法第300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這個罪名是陷害好人的欲加之罪。

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是江澤民利用中共這個邪教組織在破壞法律實施,假借法律迫害好人。中共這樣一個邪教組織更沒有資格給任何信仰定性。

法輪功學員講真相,沒有破壞任何法律實施,沒有對任何人造成傷害。中共法院以「刑法第300條」對眾多法輪功學員判刑,卻從來沒能指出法輪功學員到底以甚麼方式,破壞了哪一條法律的實施。

在律師能夠出庭的情況下,都會為法輪功學員做出有力的無罪辯護。如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廣東省河源市源城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法輪功學員吳紅衛一案。中國著名律師、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讚寧出庭為吳紅衛做了無罪辯護。

張讚寧律師在法庭上當庭指控:「真正在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的是江澤民。江澤民才是真正的大罪犯!」法庭立即爆發鼓掌聲,但法庭不允許鼓掌。

張讚寧律師同時指出:「610辦公室」是江澤民為了迫害法輪功而非法設立的組織,應該依法撤銷。法庭旁聽民眾忍不住又熱烈鼓掌。

張讚寧律師在法庭上指出:根據事實和現行法律,被告人吳紅衛無罪。理由是:起訴書指控吳紅衛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有違罪刑法定原則;本案根本不存在有任何社會危害性;中國法律並未規定法輪功組織是×教組織等。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西安市長安區法院非法庭審陳敏敢,據現場旁聽的人說,剛開始長安區檢察院、長安區法院的人很囂張,可是長安區檢察院的人拿出一個所謂「證據」,就被辯護律師否定一個;拿出一個,被否定一個,最後檢察院的人連說話的力氣都沒有了,癱在桌子上,只剩下律師在說話。陳敏敢也慷慨陳詞。

刑訊逼供

中共警察經常在綁架法輪功學員時實施暴力,之後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刑訊逼供,強迫他們交代自己的個人信息、真相資料的來源,以及其他參與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的情況。

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刑具:鐵椅子
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刑具:鐵椅子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日報導,八月四日晚,榆樹市鄧麗娟和陳秀雲在敦化市某小區發放真相資料,被敦化市公安局巡警大隊綁架,關在敦化市公安局。警察張志強、王飛宇在非法審訊時,酷刑折磨這兩位女士,採取熬鷹方法,長時間不讓睡覺,強迫她們坐在鐵椅子上,睡覺就用涼水澆醒,打嘴巴,薅頭髮,直到八月六日,連續施用酷刑折磨她們。一個別人管他叫「強哥」的人帶頭施行酷刑折磨。然後把她倆關進拘留所。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報導,山東省淄博市桓台縣法院先後於四月二十九日、六月四日兩次對五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庭審。戴東武曾在庭上揭露,被非法關押期間遭桓台國保大隊酷刑逼供、毆打和誘騙。國保警察曾用鑽了孔的重鐵桶扣壓,罩在他的頭上,用長鐵條連續反覆敲擊鐵桶如敲鐘,致使其聽力減退、失聰耳聾,警察還反覆對他搧耳光、擊打面部,致使下巴縫了三針。國保大隊長龐某氣燄十分囂張,惡聲高喊:打,就是打,繼續打,打死他。警察不允許他大小便,還連續數日不讓睡覺,還給他灌髒水。

中共黑獄酷刑演示:鐵桶敲頭
中共黑獄酷刑演示:鐵桶敲頭

作惡心虛 ,偷偷庭審

中共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的庭審往往是偷偷摸摸的,不敢見人的。法院有時不通知律師,不通知家屬就非法開庭,甚至是在看守所裏偷偷庭審。庭審之後,判決書有時也不寄給家人。

例如: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報導,秦皇島市盧龍縣李凱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主審法官劉春勇根本不講法律,九月七日開庭、二十一日宣判,兩次都沒通知家屬,還胡說「沒必要告訴你,法律上規定」。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報導,吉林省體育學院教師車平平於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被綁架,至今已在吉林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兩年零一個月。

車平平
吉林省體育學院教師車平平

十一月九日,家屬和聘請的兩位律師來到看守所要求會見,所長拒絕會見。家屬和律師來到船營區法院,多次打電話約辦案人李忠誠法官下樓,馬上到中午午休了,李從辦公室出來見了兩位律師和家屬,說我們一審宣判完了,就這樣了,四年。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六日報導,十月二十九日,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法院在不通知律師和家屬的情況下,對林美芳、張水蓮秘密開庭。林美芳的律師已向鼓樓區檢察院檢察長和鼓樓區法院院長致函,要求糾正此嚴重違法行為,並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庭審中的暴力

即使允許律師辯護和家人旁聽,中共法庭也常常肆意施暴,警察在法庭上會毆打律師和家人。

例如: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六日報導,四月二十二日,瀋陽沈河法院對李東旭、高敬群、于溟的庭審中,四名法警毆打當事人李東旭女士後,又在法官的命令下一擁而上,掐著董律師脖子,連拉帶拽把他往外拖……把他按倒在地,使勁掐他的脖子和喉嚨,致使他昏迷。董律師慢慢甦醒恢復過來後,一名法警指著自己肩頭執法儀,恐嚇他說:「我們這是在執法!」

此前一月二十日瀋陽市沈河區法院第三次非法庭審于溟、李東旭、高敬群,于溟和李東旭的母親去旁聽,竟遭法警拳打腳踢,一度被擊昏。這個法警又揪著年過八十的李東旭的母親的頭髮往門外拽。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日,沈河區法院第三次非法庭審于溟等人時,法警施暴拖人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日,沈河區法院第三次非法庭審于溟等人時,法警施暴拖人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五日報導,十二月二日上午九點三十分左右,天津市寧河縣法院非法庭審莫偉秋,她丈夫李廣遠為她辯護。整個所謂「庭審」過程約三十分鐘,隨後公檢法人員把李廣遠綁架了。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日報導,九月八日上午九點,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法院第二次對李亞萍非法開庭。開庭前,法院將旁聽證發給事先安排好的一些人,拒絕發給要求旁聽的李亞萍的同事、親朋,警察還當場綁架了陳雪、劉碧英、董仕霖等多名法輪功學員,其中董仕霖已是一位八十八歲的老人。這些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鼓山派出所。

阻撓律師介入,威逼利誘家人辭退律師

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之後,其家人一般會聘請外地、尤其是北京的維權律師進行辯護。據明慧網信息統計:二零一五年六月至十二月份有436人次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其中316人次法輪功學員聘請律師做無罪辯護。

這些律師在庭審時,都會為當事人做無罪辯護,從法理的角度指出法院強加的罪名的荒謬,揭露公檢法在迫害當事人的過程中的刑訊逼供、偽造證據、刁難律師和家人的種種違法行徑。

正因如此,中共法院非常害怕維權律師的介入,往往會對當事人的家人進行恐嚇和誘騙,強迫家人辭退外地的維權律師,而聘請當地律師。當地律師一般會與公檢法合作,為當事人做有罪辯護。

在當事人家人聘請外地維權律師後,中共公檢法會以各種手段對律師進行刁難、打壓和迫害。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報導,秦皇島青龍縣徐永凡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五日被警察綁架。之後,青龍縣610、公檢法哄騙家屬辭退做無罪辯護的維權律師,指定有罪辯護律師,並欺騙徐永凡只要承認所謂「證據」,就給少判或判緩,然後就釋放回家。

結果欺騙得手後,青龍縣檢察院、青龍縣法院、秦皇島市中級法院與被指派律師勾結,以「法輪功資料太多、已超過緩判」為由,在二零一五年八月四日對徐永凡非法判處刑七年。對徐永凡非法庭審的人,竟是被舉報受賄、正在取保候審期間的所謂「法官」齊維安。

控告人權惡棍江澤民遭報復

從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今,中國大陸已經有二十萬法輪功學員和家人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控告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江澤民因為凶殘迫害法輪功學員,剝奪和踐踏他們的人權,在國際社會被稱為「人權惡棍」。

《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公民對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權向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訴或檢舉。

法輪功學員和家屬控告江澤民是依法行使憲法賦予的訴訟權利,可是很多人卻遭到當地警察的騷擾、綁架,甚至有人被非法批捕、庭審、判刑。

例如: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報導,在遼寧省朝陽市,有三十多人因為依法控告江澤民,被當地檢察院非法批捕。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報導,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雙城區五家鎮居民曹啟才,因依法控告江澤民,七月十二日被五家派出所警察綁架,八月二十七日遭刑拘。雙城區公安局、檢察院、法院互相勾結對曹啟才羅織罪名,並於十一月十九日對他秘密庭審,非法判刑四年。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日報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遼寧省阜新市海州區法院刑事十號庭非法庭審六十九歲的王傑老人,這位老人平靜地說:「我是控告江澤民了,因為他迫害我們,控告他是憲法賦予我的權利。」一時間,法庭人員沉默不語。

二審走過場

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後,一般會上訴到當地的中級法院,可是中級法院僅僅走個過場就維持冤判。

張玉堂
張玉堂
關日安
關日安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報導,牡丹江市張玉堂、關日安、張玉良、姜月梅、金鳳英被秘密二審判決後,八月二十六日三位男法輪功學員被投入牡丹江監獄,兩位女法輪功學員被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律師、家屬都沒收到判決書。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九日報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上午,長沙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言虹、李玄剛、管登洋、周德元、張靈格、柳春霞、張新棋、姚大華八名法輪功修煉者的上訴案。在庭審過程中,審判長頻頻打斷八位當事人的陳述,多次口稱「已經知道了」,便不管不顧地點名催促下一位當事人發言;幾位上訴人準備了當庭發言的稿件,審判長只允許遞交,拒絕在法庭上公開。到中午結束時,除去多次休庭時間,僅一個多小時走完所有程序之後,審判長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

家人的痛苦

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期間,他們的家人常常被拒絕探視,承受著莫大的痛苦。

如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報導,十月二十日上午九點左右,警車將六位法輪功學員盧雲飛、焦麗麗、塗玉春、孟玉榮、王毓蓉、杜淑珍像對待重刑犯一樣押送到城關區法院,警車一進法院大門,法輪功學員的家人看到警車內自己的親人後,都不約而同的追著警車跑,透過車窗呼喊著自己的親人,有些家屬邊喊邊哭,因為這些法輪功學員已經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十三個月了,家屬卻一直不能與他們見面。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日報導,天津市濱海新區大港第十一小學音樂教師李英女士,被綁架構陷、非法關押半年多,在十一月五日被非法庭審。她年近八旬的父親李之忻在對女兒的思念與焦慮中於十月二十二日離世,留下了孤獨的老伴馬鳳蘭和失去了父愛又被剝奪母愛的外孫女。

黑獄中的苦難

如前文所述,法輪功學員被判刑,僅僅是他們自己和家人的苦難的開始。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入獄後,往往先被劫持到所謂的「入監隊」,獄警以暴力手段強迫他們「轉化」,即違心表態放棄信仰,寫出所謂的「五書」。之後被分到各監區,遭受高強度的奴役。獄警還利用刑事犯人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所謂的「包夾」,以各種方式對他們進行侮辱和虐待。法輪功學員煉功往往遭到毒打。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一月二日報導,瀋陽第一監獄根據「上級」的指示將工作業績、指標與獎金、升職對號掛鉤,用利益誘惑、黨性原則等淫威並施於獄警,將對法輪功學員的「轉化率」作為第一考核指標,導致各監區警察年底喪心病狂的迫害法輪功學員,酷刑折磨、強制「轉化」。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九日報導,遼寧本溪溪湖監獄又搞年終暴力「轉化」,法輪功學員孟憲光、陳秀等在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遭長達三天電擊折磨,遍體鱗傷、無法行走,生活不能自理。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黑獄中的迫害事實被中共竭力封鎖,但即使如此,明慧網仍然有很多揭露監獄酷刑的報導,被判刑的法輪功學員的遭遇從中可見一斑。

多次遭冤獄

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大多在此前就多次遭迫害,包括勞教、判刑。

如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報導,北京市平谷區王建福、賈鳳芝、馬佔全因向當地民眾贈送掛曆,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七日被綁架,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被平谷法院一審判刑。王建福被判刑七年半,他曾於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八年,被監獄關押至二零零九年才被釋放。賈鳳芝、馬佔全分別被判兩年,他們二人以前也曾被非法勞教和判刑。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報導,十一月五日,新疆克拉瑪依石油處工程師趙淑媛被十幾個警察及社區人員綁架,關押在克拉瑪依市看守所,現已經由克拉瑪依市檢察院非法批捕。二零零二年,趙淑媛曾被中共公檢法機構非法判刑九年,在新疆女子監獄絕食三、四年,獄警和犯人曾將滾燙的飯食和開水殘暴倒入趙淑媛的口腔,致使口腔肉被燙熟,可以一綹一綹的撕下。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報導,十一月十六日,北京昌平區法院對張宏儒非法開庭。辯護律師在為他做無罪辯護時指出「我的當事人修煉法輪功無罪」,並流下了眼淚。

張鴻儒
電腦工程師張鴻儒

43歲的張鴻儒是電腦工程師,就職於北京盛華實科技有限公司造價軟件產品事業部。張鴻儒因為修煉法輪功曾被非法判刑十一年。出獄回家不到四年,現又遭非法庭審。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七日報導,九月二十五日上午,遼寧省撫順市東洲區法院在撫順市公安局監所管理支隊第一看守所(即撫順南溝看守所)第二法庭──東洲區法庭非法庭審胡國艦。今年45歲的胡國艦,曾被非法判刑十年,在獄中被四次關押小號折磨,他多次以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迫害。

其它迫害:綁架勒索、洗腦班等

非法判刑僅僅是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一個方面,自從非法的勞教制度被廢除後,中共610特務組織和公檢法一直任意綁架關押法輪功學員。不法警察在綁架法輪功學員的過程中大肆勒索,中飽私囊。

瀏覽每日的明慧網報導,尤其是大陸綜合消息,大量的綁架案例映入眼簾。而這些綁架消息,是大陸法輪功學員突破中共網絡封鎖而傳遞出來的消息,僅僅是實際發生案例的冰山一角。

610特務組織還在各地設立了大量的洗腦班,打著「法制教育」等幌子,任意剝奪法輪功學員的人身自由和各種權利,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精神和身體的折磨。遭冤獄期滿的法輪功學員,往往也被610從監獄劫持到洗腦班繼續關押迫害。

民眾聲援和營救

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判刑等迫害不得人心。很多民眾簽名要求釋放法輪功學員,舉報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報導,自今年五月份以來,在河北省滄州和天津市武清的大街小巷,一張張徵簽傳單繼續在人們手中流傳。近五千民眾公開簽名,要求立即釋放自去年八月十七日以來被非法關押至今的九名法輪功學員。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報導,被非法判刑的司法女警崔會芳(見前文)的親朋好友以徵簽的方式,在民眾中講述了崔會芳的經歷和法輪功真相。很多人為了聲援崔會芳反迫害,在控告江澤民的訴狀上簽字、按手印。

民眾簽名聲援崔會芳,舉報江澤民
民眾簽名聲援崔會芳,舉報元凶江澤民

類似的簽名聲援和營救的報導在明慧網上屢見不鮮。

結語

本文所引述的迫害案例,僅僅是從明慧網近期報導中摘錄的少數個案,類似的迫害案例在過去十六年來每天都在中國大陸大量的發生著。

人權惡棍江澤民設立的610特務組織和中共政法委操縱各地公檢法,對法輪功學員非法抓捕、判刑,是假借法律陷害無辜的好人,給法輪功學員和他們的家人帶來苦難,也是對中國社會的法制、公義和道德的踐踏。好人被關入監牢,壞人貪贓枉法,這樣的社會,每個人都可能成為受害者。願社會各界都來關注和制止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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