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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大法延續生命 吉林白山市青年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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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吉林省白山市八道江區東興街二十二歲的韓奇霖,是個先天痴呆早產兒,醫院教授聯合會診結論是只能活到八歲。在一個偶然的機會,走進大法修煉,身體漸漸的恢復正常,記憶力也很好。在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時常受到片警街道社區騷擾,身體向不好的方向發展。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韓奇霖向最高檢察院郵寄了對江澤民的控告狀,請求還李洪志師父清白、還法輪大法清白,釋放所有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江澤民以個人意志成立了凌駕於國家憲法及公檢法司之上的整人組織──相當於納粹蓋世太保的「六一零辦公室」,在全國範圍推行和實施對法輪功的血腥迫害。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今,「六一零辦公室」系統地對堅守信仰「真善忍」的中國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導致十六年來法輪功學員廣泛遭受酷刑折磨,甚至被迫害致死。

下面是韓奇霖在控告書中陳述的事實與理由:

我原先是個先天痴呆早產兒,出生時才四斤,我二十六天不會吃奶是爸爸和媽媽用小勺,一勺一勺的餵我,二十六天後我慢慢的會吃奶了,可是我的身體不好、腦癱,爸爸媽媽十分的苦惱,帶著我四處去求醫問藥,去了各大醫院檢查吃了很多的藥,病情卻不見好轉,最後各大醫院教授聯合會診,得出的結論是我只能活到八歲。醫生勸爸爸媽媽放棄對我的治療,爸爸媽媽非常的傷心,精神受到了很大的打擊,媽媽帶著我幾次去尋短見,但是都平安無事。

後來有好心人向爸爸介紹法輪功,勸我們去煉,媽媽當時想孩子都這樣了,能學甚麼也沒動心。又在一個偶然的機會,我和媽媽聽了師父的講法,師父就給我調整身體了,就這樣我和媽媽走進了大法。師父給我一次次的調整身體,漸漸的我的身體恢復正常,腦袋記憶力也很好。爸爸媽媽天天扶我煉功,按照「真、善、忍」的法理要求,做事先想到別人,不久病全好了。我們全家都修煉,整天沐浴在佛光裏。

可是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一手挑起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運動,我們本著善心和媽媽去了北京想去說句公道話,可是沒有我們說話的權利,在北京天安門被抓,帶回本地,警察讓媽媽把我送回了家,在我沒有家人照顧的情況下,他們把媽媽帶走,非法拘留了十五天。

回來後片警街道社區時常來騷擾,半夜三更來敲門,嚇得全家不得安寧,在恐懼中生活。在這樣的情況下,我的身體出現異常,身體向不好的方向發展。我真的想不明白為甚麼就不讓我們煉?!法輪大法是高德大法,性命雙修功法,教人做好人,身體又健康,給國家節省了大量醫藥費,使人道德回升,對國家有百利而無一害。

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可是江澤民不讓我們煉,他說的話能夠代表法律?現在強調依法治國,所以必須追究江澤民的違法行為,江澤民犯下了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罪,破壞法律實施罪,群體滅絕罪,反人類酷刑罪,非法剝奪言論自由罪。

請求對被告人犯罪行為予以立案偵查,追究被告刑事責任,並予以法律制裁,依法對法輪功創始人及控告人個人和家庭給予恢復名譽,公開道歉,消除社會不良影響,賠償經濟和精神損失,撤銷「六一零」機構,追究其所犯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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