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會兩個人來了,帶著錄像機、錄音機,問郭大娘訴江是誰寫的、跟誰聯繫、有沒有組織等等。郭大娘講了很多真相。警察說:你知道的挺多,還不怕,也挺佩服。但你說這些真夠把你送看守所呆十五天。郭大娘說憑甚麼上那去?後來警察讓在筆錄上簽字,說都是你說的,給你念念。念了三遍,郭大娘覺得都是自己說的,就簽了。
八月十一日晚八點多,哈爾濱南崗區先鋒派出所警察到法輪功學員B家敲門,B沒在家。事隔一月,九月十五日上午,派出所警察又給B的家人打電話,法輪功學員B得知後,就給派出所警察直接打了電話,講了真相。
八月中旬一晚上八點三十分,哈爾濱紅旗大街派出所倆警察到法輪功學員A家敲門,A開門後就給警察講真相。警察表現也很和善,問了一些情況。最後讓A去派出所一趟。到派出所後,警察就變了,像對待犯人一樣。法輪功學員A就坐下來發正念。後來警察讓在筆錄上簽字,說這都是你說的。A就簽了字,於當晚十點多回家。
哈爾濱八十三歲的法輪功學員徐大娘的兒子,前段時間接到派出所警察的電話,說讓徐大娘去趟派出所。兒子問媽去不去,徐大娘說:去,沒幹壞事怕啥?於是兒子陪著媽去了派出所。到派出所後,她兒子說:咱們先去吃飯,有甚麼事回來再說。就一塊吃飯去了。在飯桌上,徐大娘給警察講了真相。吃完飯,警察說:沒事了,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