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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灌食幾近窒息 長沙陳惠敏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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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省報導)湖南省長沙市陳惠敏女士,1947年出生,曾患多種疾病,包括乳腺癌,每天都在痛苦中度日;1996年修煉法輪功後,獲得了健康。更神奇的是,手術全切的右側乳房逐漸長了出來。

一九九九年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迫害的十六年裏,陳女士她原本幸福的家庭,長期被迫害、騷擾,全家在精神上也遭受了巨大的摧殘,她本人曾一度在勞教所被野蠻灌食迫害出現生命危險。現在,陳惠敏對發動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提出控告。

以下是陳惠敏女士在控告書中陳述的事實:

修煉大法癌症痊癒

1993年前,我一直是省直單位的先進個人、模範幹部。多年來拼命工作,積勞成疾,40多歲就患了偏頭疼、心臟跳動過緩、心房顫、血壓過低、血小板減少、貧血、肝胃腫脹、眼角膜炎、青光眼、靜脈曲張、附件炎、腎衰竭、類風濕等多種疾病。經多方醫院治療無效,於1993年提前十年病退。

1994年4月,我又患了乳腺癌,為保命,整個右側身體皮膚和骨頭之間的胸大肌及周圍組織連帶著多餘的皮,全部被切掉。術後薄薄的皮膚和刮光的肋骨無法癒合,每天要抽積水、注射化療藥物,痛苦的滋味無以言表。

1996年8月我煉了法輪功,煉功之日起,我丟掉了所有的藥及治病用的儀器及藥罐子。每天堅持學法煉功,多種疾病在不知不覺中消失,真正體會到了無病一身輕的愉悅感覺。多種功能不斷往外出,更稀奇的是,二十一年前手術全切的右側乳房,現在已經逐漸的長了出來。

進京為大法說句公道話 遭中共迫害

1999年7月20日凌晨,江澤民突然在全國各地同時抓了數萬名法輪功學員。聽到消息後,於當天下午孑身乘飛機到了北京。我要告訴政府一句真話「法輪大法好」。下飛機半個小時,就被四個警察奪了包。看到一個小本的《轉法輪》舉起來說:這就是證據。

我被關到天安門對面的派出所,晚上八點,我又被押到了萬壽山體育館,那裏已有兩三千法輪功學員,有老人和小孩。不給吃喝。北京氣溫達到48度,熱的透不過氣來。凌晨三點,來了大批的軍人,強行將我們一個個抬上公交車,沒告訴去甚麼地方,全市數百輛載滿法輪功學員的車出了北京城。

21日中午,我乘的車到了石家莊市。在政府門前,警察喊下車時,我乘機走脫。

1999年10月27日,《人民日報》根據江澤民的一句話發表了社論,將法輪功污衊為×教。當天晚上我和許多法輪功學員都去了北京。10月28日下午到國家信訪局。往門口一站,幾個便衣公安不由分說就把我們推上了警車,關押到了北京西城區看守所。

因為不背監規,看守所警察指使牢頭對我打罵不止。當時我咳的厲害,發著高燒,遭牢頭用刑「坐飛機」迫害:強行讓我面壁而站,把我的頭使勁從前面往下壓至腳部,兩手臂向後向上伸直,我頓時憋的滿臉通紅,兩分鐘不到,我倒栽在地上。兩名在押人員(是啞巴)對牢頭下跪,求她不要這樣對我,同樣被牢頭施「坐飛機」酷刑。我制止了牢頭的惡行。

被非法拘留、勞教 遭竹筒削尖野蠻灌食迫害

十二天後,我們被押回了長沙,下車時車廂兩邊站滿了武裝到牙齒的警察。我被非法關押到了長沙縣看守所刑事拘留一個月。此後,我和家人再無寧日。回家二十天不到,長沙市芙蓉區韭菜園派出所戶籍和楊姓警察又將我綁架到了省拘留所拘留半個月。

2000年4月1日,我們五十六名法輪功學員正在開學習心得交流會,突然遭到長沙市國保百餘警察綁架,我被綁架到了長沙市第一看守所。長沙市國保非法審訊時,我說:交流會的地方是我聯繫的,由我一人來承擔,要求把其他五十五位法輪功學員全部釋放。在看守所,因為我煉功,看守所吳所長將我銬上了手銬及最重的腳鐐。我絕食抗議六天後,下了腳鐐,雙手還一直被銬著。5月12日在未通知我和家人的情況下,公安警察不顧我是做了大手術,而且早已喪失了勞動能力、年事已高的癌症患者,強加「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批勞教三年,強行將我劫持到株洲白馬壟勞教所。

在勞教所因不放棄修煉,每天都遭受警察及刑犯的辱罵,我被分到了三大隊。被強制奴工,做彩燈,每天要幹十五個小時以上,完不成定額就加教。法輪功學員每天除要幹十幾小時的奴工外,還要被包夾打罵,監控,強行寫不再修煉的「四書」(即悔過書、批判書、保證書、決心書)。

由於不配合,2000年7月3日晚六點我被關了禁閉(小號)。禁閉室在高山上的墓地裏,山的另一面是株洲市火葬場。四個平方米的石頭房,裏面有一個兩尺寬的水泥床,床上很厚一層灰。一面牆上有巴掌大的小窗子,上面掛滿了蜘蛛網,牆上爬滿了蜈蚣,蟲子。小號裏陰森、潮濕。裏面安了監控器。我用唯一的兩張衛生紙擦了擦水泥床。大小蚊子像要把我吃掉,隔著衣服身上都被咬的到處都是疙瘩。我在床上打坐。一睜開眼看到一條大蟒蛇,在地上昂著頭吐著芯子。我喊師父救我,看著蛇很快鑽到床下去了。第二天看到床下有一個洞。在此期間,因為絕食,被特警用很粗的竹筒暴力灌食,多次幾近窒息。

他們將我從禁閉室連拖帶拽拽出來,在地上鋪一張草蓆子,把我強行按倒在地,一人坐在我肚子上,幾人同時按住頭、手、腳,把我的鼻子捏住,我不得不把嘴張開呼吸,他們就將一根四、五寸長的竹筒削尖的一頭插入我口腔,然後將稀飯從竹筒倒入。竹筒插的越深,倒入的稀飯就把喉管堵死,根本無法呼吸,我憋得難受至極,全身一動都動不了,他們見我臉變烏,才趕緊停手。這種灌食非常危險,隨時都可能致人窒息死亡。

參與灌食的有:勞教所副所長趙桂保、管理科副科長朱志光、當時特警隊隊長彭正品(後來任教育科科長)、特警潘向東、張燕平。

2000年的8月6日,勞教所成立了迫害法輪功的七大隊,我第一個被關了進去。因我拒絕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勞教所幹警對我施盡了招。將我從七大隊調到五大隊,將原在五大隊的法輪功學員全部調走,讓所有的刑犯都來監控我,不准說話不准煉功。五大隊是勞教所的「先進隊」、完成勞動任務最好的隊,也就是勞動強度最大的隊。我的身體出現了嚴重的病態反應,雙腳腫得不能穿鞋,她們視而不見,每天強迫我必須要勞動十八個鐘頭以上。

2001年3月,由中共「610」組織的「全國巡迴演講團」成員、馬三家勞教所的猶大,來到白馬壟勞教所,迷惑、欺騙法輪功學員「轉化」(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放棄修煉),我被強制單獨去聽猶大的謗師謗法雌黃。在那段時間,當時的湖南省政法委書記周本順帶著湖大、湘大等單位教授、博士醫生、心理學家,兩次(每次十多人)到勞教所給我施壓。勞教所的幹警們每天軟硬兼施、輪流不停的來對我攻心,一個月就達200人次之多。給我精神上造成很大傷害。

2001年4月底,我下身流血不止,被送進了省腫瘤醫院,他們強迫我家人交住院押金。勞教所兩名幹警讓我寫不修煉的保證,說寫了就可以保外放我回家。遭到我拒絕後,住院八天時,不顧我還在危重病中,由六名幹警又將我押回勞教所。

2001年5月,我被關押到勞教所醫務室九號房,由勞教所所長黃用良負責做強行「轉化」工作,搞車輪戰術。因未達到他們的目的,我被非法加教三個月。

2002年,我被關押到了迫害法輪功的七三隊,每天強迫我坐四寸寬四寸高的小板凳,逼寫「四書」,強行聽污衊師尊、抹黑法輪功的邪說。

2002年8月的一天,早餐時第一次送來了少見的綠豆粥,早飯後,本隊有十多位法輪功學員嚴重中毒,我的腹腔劇烈翻滾的疼痛,上吐下瀉,頭暈的不能站立,持續二個月症狀才消失。後來聽說七二隊在同一天也有十六位法輪功學員出現了同樣的症狀,可是,同在一個隊的包夾們卻沒有中毒反應。一段時間過去後,七大隊丁大隊長曾有意試探我對此事的看法。當時,我們以為只是一般的食物中毒,但為甚麼出現中毒症狀的二、三十人全部是法輪功學員?種種跡象表明,這是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的一起故意投毒事件。

我們法輪功學員的信件全部被勞教所扣壓,日常用品只能在勞教所花高價購買劣質品。吃的大米飯是雪白的、卻帶著很濃的霉味,炒菜的油是變了質的棉花籽油,吃了喉管發燥。住的號子裏的門子長年關著,而且不准離開號子一步。只要不「轉化」就不准到院子裏去,有時半年都見不到太陽。上廁所規定次數和時間,而且有幾個夾控跟著。規定每月兩次的家人接見,隨時都可能被取消,有一次,我丈夫就接連來了四趟都不准接見。

回家後遭監視、騷擾 家人精神被摧殘

2003年4月7日,我被勞教所放回家。到家就看到了桌子上放了一份勞教所發來的一式三份的跟蹤調查表,讓我丈夫監控我,並要他簽字。日後,「610」、派出所,社區、瀏城橋辦事處,國安、國保,對我和我家人的騷擾從來未斷。經常在他們認為的敏感日就上門騷擾,隨意敲門,每年數次。電話被控制,門衛、宿舍裏經常派人監控,我這個信仰「真、善、忍」修煉者的處境,比當年被打壓批鬥的「四類分子」都不如。

2003年5月,我剛回來一個月,一夥警察來敲門,說有一個逃犯到我家來了,我覺得挺荒唐,不予理睬。他們找到單位保衛處,要單位保衛人員撬鎖入室,企圖綁架我,遭保衛處長拒絕。

2004年2月,文藝路、望麓園兩派出所八個幹警,加喬莊社區兩人來到保衛處,憑空誣陷我給了一位姓馮的大媽六本《九評》,說姓馮的已被抓,供出了是我給她的書。馬上要抄家。沒找到我,就把我兒子從單位找來問我的去向,要兒子開房門。兒子告訴他們,我爸媽在一個月前回老家去了,你們搞錯了吧?我們接了兒子打來的電話後,馬上回到長沙。通過別的人我找到了馮大媽,馮根本不知此事,她也沒被綁架。長期頻繁的騷擾,被逼無奈,我們只好住到別的地方,過流浪生活。

2008年奧運前夕,莫名其妙的派了幾個城管,日夜在我家的樓下守候,誣陷我組織了大批人員要去阻攔奧運聖火,引得我們大院的人議論紛紛。

2013年4月25日,我在家裏吃飯,社區二人闖進我家,不准我出門,因為她們的非法行為,我當時堅持要走。她們手拿著對講機、手機跟隨,自驚自怪的走一步一彙報,我苦勸她們回去,她們說回去就丟掉了飯碗,這是在執行公務。

2015年元月29日,長沙縣法院開庭非法審判八位法輪功學員,我去旁聽。開始我就問清楚了:是公開開庭,可憑身份證入場。30日下午五點半休庭後,我剛走出大廳,遭芙蓉區「610」、喬莊社區二個幹警一個社區幹事綁架。在場旁聽的只有兩個法輪功學員,而且我們沒講一句話。誣陷我聚法輪功(學員)鬧事,非法將我綁架到社區審訊。

我三年的養老金、福利及醫療保險等全部被扣光。兒子在單位連年是先進個人,有時單位三種先進都評他。因為我修大法,單位只發給他生活費每月300元。國保在2000年4月1日綁架我後,將在校就讀的女兒抓到芙蓉區公安局關押審訊兩天。她本來是帶職上大學,畢業後單位不給安排工作,給她的心靈造成很大的創傷。十六年來,我們原本幸福的家庭,長期被迫害、騷擾,全家在精神上也遭受了巨大的摧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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