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貴陽法輪功學員王支學,男,時年39歲,2013年11月20日在貴陽火車站,因身份證上錄入煉法輪功信息被非法檢查隨身物品和抄家,並被非法抓捕。2015年2月2日雲岩區法院對王支學非法判刑九年,王支學上訴,貴陽市中院非法維持原判。現王支學被非法關押在都勻監獄。
又如:貴州省貴陽市法輪功學員陳軍今年7月4日和母親乘火車外出,進站安檢時,身份證上有反應,遂被非法搜查,警察發現一本《轉法輪》和三個大法真相護身符,接著又去非法抄家。現在陳軍被非法關押在貴陽爛泥溝洗腦班。
貴州鐵路警察及公安涉嫌違法:
1.警方人口查詢系統錄入公民信仰信息,違反身份證法;
2.鐵路檢票系統不應讀取公民的身份證信息,違反了身份證法第十四條之規定;違反身份證法第十九條洩露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依法要追究法律責任;
3、鐵路警察僅僅因身份證信息中的個人信仰信息,就在無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對法輪功學員人身及隨身物品進行檢查,涉嫌非法搜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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