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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勞教慘遭酷刑 父母雙亡妻被迫害致死

——哈爾濱法輪功學員劉景洲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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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五日】黑龍江哈爾濱居民劉景洲,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在過去十六年中,多次被綁架,三次被非法勞教,關押期間慘遭酷刑折磨。妻子王美芳被迫害致死。

劉景洲於2015年6月25日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郵寄了《刑事控告狀》,控告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將其繩之以法。

以下是劉景洲敘述自己遭迫害事實:

我於一九九八年五月開始修煉法輪功的。得法後我在不斷的看書中我明白了人生的很多道理,使我的世界觀都發生了變化。知道了怎麼樣去生活,知道了社會上的人與人之間都是有因緣關係的。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去做,把好鬥、自私、爭強的心去掉了,看淡了名利,單位幾次分房排到我都主動放棄了。心胸坦蕩,樂於助人。環境也變了。身體也變好了。真是無病一身輕,精力充沛,多次得到校領導的好評。

可是1999年,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調動國家機器以「610」為中心,操控公、檢、法、司、電台、電視台、報紙等編造了大量的謊言,瘋狂迫害法輪功。

綁架、酷刑、逼「轉化」

因為我不放棄修煉大法、講法輪功真相。在1999年7月20日被香坊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綁架96個小時。2001年初我進京上訪證實法。被前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到懷柔看守所,十天後又被送到承德雙橋看守所迫害。經過三次提審每次都拳腳相加,有一次把我吊銬到暖氣管子上,銬打了四個小時才放下來,一個警察對我的心口窩打了三拳。九天後才被釋放。

回來後,我被單位書記軟禁在單位不讓回家。後來被鐵路公安處政保科綁架到鐵路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十五天後被非法押送到黑龍江省富裕勞教所,被強迫「轉化」交出大法書籍。非法關押十個月後才被放出。

非法勞教三年 每天逼幹苦役活逾18小時

2003年4月,我在建設街鞋城發真相資料時再次被綁架到南崗看守所。後被送到長林子勞教所第五大隊,是專門關押法輪功學員用最殘酷手段進行迫害的大隊。大隊長趙爽是個酒徒,只要一喝酒就拿電棍電學員取樂,很多學員的脖子、手臂、前胸、後背都被電壞了,每天都可以聽到打罵聲,電棍電擊學員聲。我也被他電過、打過、強迫抽血。

我們在看守所裏吃的是大碴子、爛鹹菜、鹽水湯,每天卻被逼幹苦役活18個小時以上,活幹不完不讓睡覺。

綁架,再次被非法勞教

2007年,我們一家三口在街上講真相的過程中,被公安局大案四隊警察綁架,我和妻子被綁架,劫持到勞教所迫害一年零六個月。

2009年,我因為講真相,再次被綁架到長林子勞教所,後長林子勞教所黃了,轉到臭名遠揚的萬家勞教所強行轉化十天。管理科的科長和四大隊隊長對我連打帶罵,電擊了五個多小時,沒有達到目的,把我鎖到鐵椅子上進行迫害。十天後送到綏化勞教所再次迫害。因為我不配合他們給我上大掛(兩手高高掛起,腳離地),鼻子眼插煙嗆我。後來放下來後我的手臂都不能動了。很長時間才恢復,而且還強行抽了一次血。

酷刑,第三次非法勞教

2011年12月31日,我在家才呆了三個月,「610」和警察又一次非法闖入我家,共二十多人,把我和妻子一起綁架走,非法關押到綏化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大隊。大隊長和教導員親自出手,各中隊長一起參與迫害。石健中隊長用電棍電我的嘴和臉,牙齒都被電鬆了;又給我上大掛;用塑料袋套頭控制我呼吸,快窒息了才放開。同時用牙籤扎我後背。用電棍電我的腳脖子。十幾個警察輪流上場,五、六個小時後的我衣服和褲子全都被汗水浸透了。只是為了讓我放棄信仰「真、善、忍」。因為是用手銬長時間的吊銬,手發黑,手脖子上出現了筋包,一年才下去。兩臂半年後才敢用力。一共八年多的非法關押。給我身體上、精神上、經濟上,受到了極大的傷害和損失。牙齒被迫害掉六顆。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妻子王美芳被迫害致死 家破人亡

妻子王美芳於1998年4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不久,困擾她多年的紫外線過敏症、婦科病都好了。她是做勞保用品生意的,在生意上業戶之間和顧客之間總出現矛盾,以前出現假幣也是想辦法花出去,通過一段時間修煉後改變很大,出現假幣也自行銷毀了,發生矛盾時都能看淡錢財,把事情解決好,為他人著想,這樣一來,家庭關係、親戚關係、社會關係都好了,她處處用「真善忍」宇宙特性來要求自己,受到商家們的好評。

從1999年中共迫害法輪功開始,王美芳先後五次被綁架,三次被非法勞教,遭慘無人道的電擊、毆打等迫害,被強制從事非體力承受的體力勞動,身體和精神備受摧殘。

1999年7月20日,王美芳去省政府請求釋放被抓的同修,被香坊區公安局政保科警察非法拘禁96小時。回家後經常有警察特務跟蹤監控並到商城騷擾。

2004年,王美芳在家被派出所警察綁架到拘留所,逼迫「轉化」,兩個月後才放回家。

2004年,王美芳在商城賣貨時被南馬路派出所警察綁架到前進女子勞教所迫害三年。期間,警察逼她放棄修煉,用七根電棍電她,還強行抽血、打毒針;每天被逼幹苦力14個小時以上。

2007年,我和妻子在小區噴塗反迫害真相時,又一次被綁架,她被劫持到前進勞教所,迫害一年六個月。

由於長期苦役和精神上的壓力,給妻子造成身心上的極大傷害,不能正常工作,只能在家休養。可是這些「610」警察、國保、街道辦事處的人仍不放過她,2011年12月31日再一次把我們綁架,王美芳再次被劫持到前進勞教所非法勞教。這時她已經出現記憶力衰退,頭腦不清,還經常遭受毒打、加重迫害程度,一年零八個月後精神崩潰,生活不能自理才被放回家。經家人們全力救治無效,於四個月後含冤去世。

王美芳的父親因為她多次遭到綁架迫害,在驚恐思念中含悲去世。王美芳的母親也因此大病了幾場。經濟上的巨大損失,家破人亡之痛罄竹難書。

我的雙親在驚恐中遭受了巨大的精神壓力,不到三年,也相繼離世。

警察不斷的騷擾,使我女兒被迫輟學在家。新陽派出所的警察用欺騙的手段,將我女兒的手機電腦等物品佔為己有,還把女兒非法勞教了一年半。女兒出獄後都不敢在家住,精神上承受了極大的壓力。

警察每次上我家綁架抄家時從來沒有搜查證,我家的金銀首飾和貴重物品全都被劫走了。現在的派出所和街道辦事處還經常干擾、監視、騷擾我們的正常生活,造成我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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