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有一家 |
只因龐有堅持信仰法輪大法,給接觸到的人們講法輪功真相,曾經多次被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五日,他被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非法判刑八年。二零一零年四月七日又被非法判刑,二零一三年出獄回家。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五日,龐有和家人、朋友到陝西省宜川縣旅遊、探親。當天晚上,龐有將四張《九評共產黨》光盤、九張翻牆軟件放在酒店附近的轎車上。十二月五日早上,宜川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副隊長薛東峰上班時發現自己車上有真相光盤,接著又發現其它幾輛車上也有,薛東峰將所有光盤拿走,並向其上司彙報,遂將龐有綁架。次日,將龐有關押到相鄰的黃龍縣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下午,宜川縣法院對龐有開庭。這次警察強加的所謂「罪名」和龐有前兩次被非法判刑的「罪名」相同,但是這次結果完全不一樣,法官作出「免於刑事處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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