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曝光魏星豔事件遭判重刑 邊防軍官控告惡首江澤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三日】按:重慶邊防軍官堯榮宣,因修煉法輪功,被強制復員,多次被綁架,因曝光法輪功學員魏星豔被警察強暴事件,遭判重刑,在刑訊逼供中,幾次被迫害至死亡邊緣。

堯榮宣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八日向最高檢察院及最高法院郵寄刑事控告狀,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犯下反人類罪行。堯榮宣已於六月十日收到中國郵政速遞物流短信: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單位收發章簽收。

以下是堯榮宣敘述自己遭迫害的經歷:

我於一九八三年十月參軍,先後在雲南原十一軍三十二師步兵九十六團(並於一九八四年參加老山者陰山地區作戰)、十四集團軍炮兵旅服役,一九九二年六月自願由昆明調入艱苦的西藏昌都軍分區高寒山區服役,一九九七年任邊防四團副營職財務股長,上尉軍銜。多次受各級嘉獎、立功。

一九九八年四月修煉法輪功後,我嚴格按「真、善、忍」的理念做人,不斷提高思想道德品質,不貪不佔,為團隊當家理財解決實際與棘手問題兢兢業業,成為分區領導要求機關幹部學習的榜樣;同時煉習五套動作優美舒展的法輪功功法,祛病健身,使我以前的咽炎、風濕、慢性腸胃炎、流鼻血(一流就難以止住)等多種疾病痊癒,以更健康的身體更充沛的精力投身部隊建設。深受部隊上下各級表揚、好評與肯定,並作為後備幹部培養。然而江氏發起對法輪功的迫害,使我於二零零零年八月被軍隊作強制復員處理,隨軍隨隊的前妻與兒子也一同回家。前妻回家後一直沒有安置工作,經濟極其困難。她在遭受巨大的打擊與承受並在我遭受一次又一次的冤獄仍不放棄對「真善忍」信仰時,強制與我離婚。這僅是江氏發起這場浩劫所製造的無量人間悲劇之一。

我和家人遭迫害事實:

1、部隊於一九九九年九月對我作出強制復員處理後,我於該年底提前回家,二零零零年七月初上北京為大法鳴冤,後被部隊知曉,七月底被接回部隊(等過了八月,就不屬部隊管了,與它們沒責任了),九月底回家。之後在當地掛了名,從此被騷擾、抄家成了家常便飯,一家人常常處於擔驚受怕之中。

2、二零零一年二月五日在我和同修在成都成溫路口發揭露自焚偽案真相資料時綁架,被四川省勞教委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並被非法加教期一個月。遭成都青羊正街派出所馬所長等警察嚴重刑訊逼供,手錶被砸爛,皮衣被撕破,三百多元現金被搶去;遭成都第一看守所獄警野蠻灌食;遭綿陽新華勞教所獄警野蠻灌食和防暴中隊長李三娃的野蠻電擊,其間幾次差點被迫害致死。

2,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六日-五月十五日,永川區政法委、610以舉辦茶文化節及「非典」流行為由,大肆綁架法輪功學員。我被非法刑事拘留一個月,家人取保時被區公安局一科科長鄧光其敲詐三千元保證金至今未歸還。遭永川看守所獄警野蠻灌食、被戴很重的腳鐐手銬和殘酷毆打,由所裏「四大惡人」之一的曾垂海和李指導員(兼獄醫)實施。

3、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日,我所在的資料點曝光重慶白鶴林看守所警察強暴重慶大學法輪功學員女研究生魏星豔,我被重慶九龍坡國保警察綁架,遭陳偉嚴重刑訊逼供致眼、耳等被打腫充血,全身多處瘀傷;其間我絕食抗議,又遭九龍坡看守所楊所長、伍所長鐐銬和野蠻灌食。被九龍坡法院非法冤判七年,先後遭永川監獄獄警鍾愛民、朱征宇、伍秦正、羅藝、鄭柯、熊偉等的嚴重迫害,身心受到巨大傷害,特別是在「軍管隊」被實施強制轉化時幾乎被迫害致精神崩潰。

4、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六日,我和妻子許曉琴被綁架永川黃瓜山桃花源洗腦班迫害。我於四月二十六日又被劫持到永川看守所,非法刑拘至十二月八日;妻子於四月十六日至六月、十一月兩次綁架到洗腦班迫害。參與迫害的有永川政法委副書記高良先、周榮華、楊寧,國保支隊黃輝樹、鄧光其、鐘科,勝利路辦事處綜治辦主任羅明全、龍憲國、陳剛,玉屏居委會支書曾憲銀等。

5、二零一三年四月,妻子許曉琴被非法刑拘二十八天;她於二零一四年五月一日在向世人發放弘揚中華傳統文化的神韻光盤,被永川區法院冤判三年,被劫持在重慶女子監獄迫害。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