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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醫科大學副教授唐旭珍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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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三日】近日,四川醫科大學(原瀘州醫學院)病理解剖教研室細胞學副教授、七十六歲的唐旭珍女士向最高檢察院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唐旭珍說:我遭到江澤民的嚴重迫害,被非法關押十次,三進洗腦班,非法勞教兩年,非法判刑三年半。迫害十六年,關押獄中,有六年沒在家中過年;長期被跟蹤、監視,我的家人、家庭遭受的傷害難以言訴。

唐旭珍請求最高檢察院、法院對罪犯江澤民立案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公審公判,將其繩之以法。

附:控告事實和理由

一、修大法絕症痊癒

我是四川醫科大學(原瀘州醫學院)病理解剖教研室細胞學副教授。我一直體弱多病,患黴菌性胃炎、肝炎、膽囊炎、腎盂腎炎等,十多種疾病纏身,雖身處大醫院,醫療條件好,但藥物治療療效甚微。一九九六年我又不幸得了鼻咽癌。鼻血日漸增多,進食嗆得難受,吞咽困難。眾所周知,癌症就是藥醫不好的絕症。我的專業告訴我,我生命面臨絕境。正在這痛苦不堪、患絕症的危急之時,一九九六年四月初我有緣得法修煉了法輪功。煉功第三天大便出六百毫升陳舊性血液,鼻內血(絲)都沒有了,癌症的症狀消失了。不久,其它疾病也在不知不覺中不翼而飛了。

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標準做人,我的道德水平提高了,處處為他人著想,為了遠處的病人得到檢驗結果,常常加班幹活,不為名,不計報。原本心胸狹窄的我變得寬宏大量了,變得更加善良、更加真誠了。我的工作卓有成效,我的檢驗結果精準,退休了單位還聘請我上班,單位的專家、權威、普通醫務人員、病人都很信任我。

一人煉功全家受益。骨瘦如柴的丈夫變得白胖了,身體原有肺結核、頑固的皮膚病、帶乙肝病毒,這些難以治癒的病,也在正法修煉的能量場中痊癒了。患同樣病的人中,只有他一個人好了。

我是一個無神論的實證科學者,我被大法超常與神奇震撼了,我認識到,除我們現在認識到的實證科學外,宇宙間還有更高的科學,值得我們去探索、實踐。

二、多次關押

大法功效神奇,「真善忍」的巨大威力吸引了大量民眾,在短短的七年,修煉人就達上億。江澤民出於嫉妒利用它手中的權力發動了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

江澤民操控國家宣傳機器力盡造謠之能事,誹謗師父、誹謗大法、大肆迫害大法弟子,邪勁十足。他下達「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群體滅絕性的迫害政策,致使千百萬法輪功學員極其家庭、親人、朋友深受其害,我遭迫害,我的孩子被株連調離偏遠地方工作。大量公檢法司人員、部隊、武警官兵被欺騙,被綁架參與了這場迫害,跟著江澤民犯下迫害的大罪。

我是中國公民,《憲法》賦予公民有向國家各級機關反映真實情況,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我依法進京上訪,為的是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證實「法輪大法好,」及早制止迫害。為此遭到一次次關押、三次洗腦、非法勞教、判刑迫害。

1、依法上訪被迫害。第一次去北京上訪被關押八天。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我到北京上訪,在北京天安門處被警察劫持到豐檯球場、門頭溝拘留所非法拘禁四天,還勒索伙食費;在四川駐京辦非法拘禁兩天;被截訪回來,在瀘州黃荊山拘留所非法關押,第一次上訪共被非法剝奪人身自由九天。

第二次北京上訪被當地關押八個月。第二次上訪半途被截訪,在黃荊山拘留所關押十五天,再押轉三華山看守所關押了八個月。非法關押八個月期間,我們每天被強迫勞動選豬毛。有時從早上幹到晚上。發現我們煉功就體罰,用警棒打、戴手銬、腳鐐等。有個同修叫徐勇因向我傳經文被打得屎尿流,長期戴手銬、腳鐐……

2、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底在合江講真相,在佛蔭鎮被綁架關押在合江看守所二十六天。期間江陽區國保「六一零」頭目林敏和合江公安局姓楊的警察來強制錄像、非常兇惡的抓著我的手強行按掌印和指印,野蠻對待我一個老太太,弄得我的手青紅紫綠。合江姓楊的警察故意傷害,猛力推我,企圖把我摔成重傷。

3、幾進玉皇觀拘留所。

瀘州市玉皇觀拘留所我幾進幾出。判我三年勞教我被關在玉皇觀拘留所所外執行。每月自己出五百元生活費。吃臭醃菜,臭不可聞,還有蛆蟲,無法下咽。

幾個月後,從拘留所出來到洗腦班關了十天。醫學院副書記陳文玉要保衛處李連捷打緊急報告,再次把我關進玉皇觀拘留所幾個月。醫學院副書記、保衛處還造謠說,放我回來過年我都不願意。在玉皇觀度過了寒暑。一次我因為煉功打坐遭吊銬的酷刑,雙手上舉銬在鐵門上,腳尖勉強著地,銬了一個多小時。

三、三進洗腦班,還遭勞教迫害

1、張壩、茜草洗腦班

在三華山看守所被關押八個月後,我被劫持到了張壩「六一零」洗腦班繼續迫害。在洗腦班,我拒絕接攻擊誹謗法輪大法和師父的邪惡宣傳,參與迫害的政府人員王永珍就用罰站來體罰我。我正義抵制迫害,站著背誦師父講的法,王永珍一聽就罵:「還在我面前背這些,不准背」。說著就打我一陣耳光,把我的臉打得紅腫起來。江陽區「六一零」頭目王旭向我單位敲詐一千元生活費。後來從我的工資中扣除。

一個月後,我被轉移到茜草洗腦班繼續關押。一天我們法輪功學員背誦《論語》,「六一零」以我們「非法聚集」的罪名把我們七、八個人弄到黃金山拘留所非法拘禁。我說,這是你們非法把我們聚到一起的。於是就改變罪名關押了我們十五天,還被敲詐生活費三百三十元。

在茜草洗腦班我們仍然沒有人身自由,每天還強迫給我們灌輸誣蔑誹謗法輪功的謊言,逼迫我們「轉化」,威脅我們不「轉化」不放人,每月敲詐生活費一千五百至一千元,然後從我們的工資裏搶奪。在精神、經濟的高壓下,人身自由被非法剝奪,我們的生命處於被壞人的掌控中。於是,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四日我與一部份法輪功學員採取緊急避險措施從洗腦班走脫。我被迫流離失所漂泊在外,有家不能回。

流離失所近六個月,即二零零一年四月九日我被警察綁架,再次關進了三華山看守所。幾天後宣布判我三年勞教所外執行。說是所外執行,卻沒有放我回家,而是拘禁在玉皇觀拘留所長達七個月。七個月吃的是臭鹹菜,腐臭難聞,還有蛆蟲,不能下咽。每月強制交五百元的生活費,按規定勞教人員是不交伙食費的。

2、石堡灣洗腦班

非法勞教在拘留所執行了七個月後,江陽區「六一零」把我劫持到瀘州市龍馬潭區石堡灣省級「強化洗腦班」非法拘禁、強制洗腦迫害十天。

3、再進石堡灣洗腦班。二零零五年,警察懷疑有人給了我《九評共產黨》一書,將我綁架,再次非法關押進石堡灣洗腦班強制洗腦迫害。

洗腦班監室裏專門安插三個人與我同吃同住同睡,對我進行嚴密監控。一旦我煉功,她們就用腳踢。晚上睡覺,一個姓周的惡人還把腳放在我的身體上壓著。這三個人監控還嫌不夠,又在室內增加電子監控器,置我於一天二十四小時於沒有絲毫自由的高度緊張的高壓恐怖中,對我這位在大法中修煉絕處逢生的老人進行身心摧殘的殘酷折磨。

四、被監控、跟蹤,人身自由遭受侵犯

從一九九九年迫害開始至今,公安國安、社區都一直對我進行監視、跟蹤,我的人身自由遭受非法侵犯,我與我的家庭長期處於恐怖環境中。有一次我與人一塊出街,走到宿舍大門口下坡的地方,就發現有人對著我們攝像,周圍沒其他人,我追趕過去看個明白,攝像的人跳上車趕快跑了。

大山坪派出所偷拍我的照片,還叫我丈夫去認。

有一次,我打的回家,見宿舍周圍布滿了小警車、警摩托,警察、社區的人都在等我,說明他們隨時掌握我的行蹤,隨時都可以對我綁架、騷擾。有次我上街正買豆漿,在街上就被突然綁架。

宿舍門口收發室長期監視我的進出。在街上,經常發現每到一處都有人保持一段距離跟著。

電話被監控,竊聽。二零零五年約四月我姪兒結婚,兄弟、弟媳邀請我們去成都參加婚宴。成都來電話問:「瀘州來好多人噢,我好找住宿」。「六一零」如獲至寶,揚言說「他們要上成都上訪,說不定還要上北京。」江陽區公安分局動用大量警察將我和部份同修都監控起來,待我們從成都回家才撤離。

到處安裝攝像監控。在我住宅對面的樹上安裝了監控器正對著我的臥室,下一層樓的樓道也安上了,公安租下我對面的住房,安監控器、布置人二十四小時監控,直到二零零九年六月我被抓後他們才退房。我家門口安的監控器也是二零零九年我被抓才拆掉。

五、判刑迫害

1、抄家。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三日下午五時左右,我回家時發現客廳裏有三個陌生人,佛堂和臥室有二人正在抄家,家中只有一個啞巴弟弟在家。我進屋後,一個警察一腳踢開我關上的門。他們搶走我師父法像和師父的大相冊兩本;還有大法書、師父的講法錄音、錄像;筆記本電腦一個、打印機兩台,過塑機一台;打印紙、現金等,並將我綁架到大山坪派出所、納溪瀘州市看守所。

2、關押。在看守所我抵制穿看守所犯人的標誌服,被警察劉小玲用手銬銬我一週,大熱天不准洗澡,腋窩都腐爛,發臭了。國保「六一零」特務唐德榮對外宣稱我不配合詢問,資料來源閉口不談。

3、黑審密判。二零一零年大約年底。瀘州市江陽區法院對我秘密庭審,沒有提前送達起訴書給我,庭審頭一天才通知第二天上庭,我沒有違法犯罪,不知要告我甚麼,沒有應訴的準備。

審判庭內有審判長、公訴人、五個警察,加上當事人共十人,沒有一個旁聽者。法院沒有按正規程序公開告示,關注此案的親屬、朋友一個也沒得到開庭的通知,庭審秘密進行。法庭製造假證人、證詞,材料造假,而不准當事人申辯。故意省略了庭審過程中當事人陳述、自辯的重要環節。

公訴人指控我「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要求法庭重判。我插話:我是修正法的怎麼能利用得了邪教呢?審判長陳強左側一人問:「誰是正法?」我回答:「當然法輪大法是正法。」陳強叫休庭。沒過幾天就宣布非法判我三年六個月。瀘州江陽區政法委、「六一零」、檢察院、法院向外界封鎖了我被秘審、黑判的消息。

我遞交上訴狀,在訴訟書中指出:秘審、秘判不符合法律程序,是在私設公堂;沒有當事人說話的機會,當事人還沒怎麼說話就宣布休庭,非法剝奪當事人的自辯權;所謂的「人民法院」,沒有維護人民的權利,是假「人民」之名矇蔽百姓……看守所管教劉小玲告知,上訴狀遺失,不用交了,交了也沒用。第二次我又遞交上訴,她告訴我已「維持原判。」

我家人四處打聽得到我被秘審、黑判的消息。在當局企圖秘密劫持下監前,通過非正式渠道,我得以與家人見了一面。二零一零年二月八日過年前夕,我這位七十歲的高齡老人被送往簡陽養馬河女子監獄迫害。

六、監獄迫害

二零一零年二月八日劉小玲給我戴上手銬押送我到四川女子監獄。到監獄凡事要打報告,包括大小便,打報告要說自己是罪犯。不准與周圍的人說話,輪番洗腦。所謂幫教先由二人增加到五人,分兩組輪換進行洗腦。讀些誹謗師父、誹謗大法的東西給人聽,放某某某「轉化」影象資料,連大法師父的講話錄像做了手腳都拿出來騙人。

有一次姓黃的獄警叫我發言說「天安門自焚」的問題。我說燒傷是裸露治療,病房都要嚴格消毒。正當我揭露自焚真相時,黃立即制止我的發言。

藥物迫害。一天我有點反胃,通過全面檢查身體沒有病,一切正常。但是還是強制打了兩針。注射不明藥物後注射區域疼痛,身體不適。這是他們所犯的故意傷害罪。

七、經濟迫害

從二零零一年國家四個部委發的五十八號文件規定,不能扣發養老金。醫學院人事處處長孔曉敏執行江澤民的旨意,將我的養老金大約從二零一零年十月起截斷到現在。從每個月的工資條上,月月都呈現的是「扣款三千七百九十七點六十三元。」說明我有合法的養老金,實際上全部被單位扣除,我一分錢都沒領到。我們那個級別的人漲工資二百五十元,我的工資條上呈現卻沒有增加這筆錢。單位的福利沒有我的份,單位補發工資、生活補貼,別人得幾千,我一分也沒有。省裏高教局撥錢給醫學院職工每人都有,而我沒有。二零一五年新發醫療卡,醫學院人事處處長孔小敏指令相關部門不造我的醫療卡。我為醫療事業貢獻了一輩子,現在我沒有醫療卡,沒有醫療費。

所有相關人員對此事的理由是:共產黨的錢,不能拿給反對共產黨的人。我說,錢是人民創造的,我勞動奉獻掙來的辛苦錢,我得到的僅是百分之三;我修「真善忍」,沒有反對它,是它迫害民眾把自己搞垮的。

強攤截訪費。二零零一年去北京上訪,醫學院保衛處處長呂某某、余某某,他倆來截訪的一切費用全都算在我頭上,還罰款一千五百九十七元,三個月從工資中扣完。

我被迫流離失所期間,公安尋人的費用每月扣一千五百多,三個月扣完。江澤民迫害我,強制洗腦三次、非法拘留十次(行政拘留五次,刑事拘留五次),非法勞教三年,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還被剝奪養老金,至今我沒有一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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