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殘酷迫害法輪功後,這個相依為命之家,遭到無妄之災。九九年八月十六日,十七歲的女兒陳英被迫害致死,成為明慧網報導的中國大陸第一例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陳秀玲的母親紀廷華(七十五歲得法修煉)在外孫女死後整整一百天時,帶著對外孫女的思念,悲哀離開人世。
陳英生前和母親陳秀玲的合影 |
十多年來,陳秀玲本人也屢遭綁架、關押,受盡折磨。以下是陳秀玲女士遭受的人身及經濟的迫害事實:
(1)陳秀玲原來是佳木斯市客運站運通公司市場保潔員,一九九九年十月十六日,陳秀玲單位九名女工失業。單位只給開二百四十八元生活費。二零零零年三月,陳秀玲在單位的工資一直停發。她因工作外傷,請了一星期的假,結果天天有騷擾電話。單位派辦公室主任到陳秀玲家說,若她不上班,主任就天天來。等陳秀玲到單位後,單位就逼她寫離職申請,後來她聲明作廢!
(2)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九日,單位領導、派出所所長、片警先後到家威脅,若她說「煉」就送她去拘留所。單位王斌書記說:「你說你不進京,不能保證你不去,鮑經理在市610簽了責任狀,你進京領導就得被免職,職工的命運都在你的手裏。」當晚,陳秀玲去北京護法,在瀋陽去北京的大客車上被抓,送到盲流遣送站,單位接她花了兩千多元,還說花了六千多元給分局隋所長買照相機,隨即把陳秀玲關押在佳木斯看守所。
二零零零年三月十三日,陳秀玲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看守所期間,陳萬友和張洪宇在看守所提審陳秀玲,告訴她陳英(陳秀玲的女兒)被迫害致死的事上網了。然後,由張洪宇執筆,陳萬友監查,強拉陳秀玲的手在他們編造的材料上按了許多手印。三月二十日,這兩人又提審陳秀玲,問是哪個親屬接陳英的,然後又到親屬家裏對其威脅,取得偽證,拿到日內瓦人權會上,否認陳英被迫害致死的事實。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三日,陳秀玲家人在佳東分局交了五百元保證金、交看守所三百元後才放人,共被非法關押了四十三天。
(3)二零零零年六月三日,陳秀玲因為在外面煉法輪功,被綁架到拘留所非法關押,在她絕食九天的情況下,拘留所才釋放她。
(4)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六日,陳秀玲被迫再次進京上訪。被綁架到前門派出所,在傍晚時分把所有為法輪功上訪的學員都拉到北京昌平南口派出所,她沒配合報名,機智走脫。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七日,陳秀玲被綁架到佳木斯勞教所勞教兩年,在高壓迫害下,她被迫寫了所謂的悔過書(已經發表聲明作廢),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五日釋放。
(5)陳秀玲在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已到退休年齡,但單位一直拖到二零零二年九月才給她辦退休。她工作了三十年,退休費是二百七十九元,還不如工作十年就下崗的工資多。可是至二零零四年四月六日止,退休費仍未給她。
二零零三年過年,單位只借給了陳秀玲二百元。書記王斌對家人說進京接她花了單位三萬元,退休費全扣。
(6)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二日,佳東分局到陳秀玲家抄家,然後徐大隊長又把她騙到佳東分局說局長找她談。到那裏,謊稱局長去開會,然後把她關進了看守所二十二天。之後,二零零三年四月二日,陳秀玲被判三年勞教,送到佳木斯勞教所。剛到勞教所,陳秀玲就被強迫洗腦,被施以「大背銬」胳膊連著床,坐在瓷磚地上,不能上廁所。在佳木斯西格木勞教所裏,陳秀玲因絕食抗議迫害,被銬住毆打,五天四宿不讓睡覺。扣在庫房裏,惡警高曉華將他的腿放在陳秀玲的腿上,進行酷刑折磨,非常痛苦。
二零零三年,一天下午兩點左右,惡警穆振娟無理迫害在車間做奴工的法輪功學員,挨個點名,出來站隊,並且一個個的問,是不是勞教學員,如果不說就往出拽,共有十六個法輪功學員被拽出來,有李桂芹,陳秀玲、許祥華、王鶴、陳平、李貴蓮、張鳳芝、韓貴蓮、唐鳳坤和劉翠雲。她們被綁架到二樓,一幫男惡警用電棍電她們,並拳打腳踢,逼迫法輪功學員往牆上貼誹謗法輪大法創始人和誹謗法輪大法的貼紙,不貼就被打、電棍電。惡警穆振娟等不讓她們睡覺,坐小板凳,兩隻腳並攏,不許自由活動,從早八點至晚十點多,她們就這樣被折磨。
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二日,陳秀玲因不寫誹謗大法的答卷,又被「大背銬」。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陳秀玲等五人沒喊口號,被迫在車間門外挨凍。在這樣惡劣的環境下,她吃不下飯,一天天的消瘦。就這樣,何強和衛生所劉大夫到車間要給她灌食(所謂的鼻飼)。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高隊長、劉大夫、禮管教帶陳秀玲到市中心醫院做胃鏡、心電。在中心醫院門診,她快速向樓下跑,禮管教在後面追,她跌倒後在樓梯滾了下去,仰面磕在地上,沒有受傷,但禮管教卻說她胳膊著地損傷了,並讓她出藥費。勞教所向她妹妹要了五百元(妹妹和妹夫都下崗,經濟不佳)。陳秀玲被帶回勞教所,惡警踢她的右腿,一星期站立背銬,被抻得胃極難受。晚上才讓坐下來上銬,銬在庫房的暖氣管子上。七天後解下銬子時,小腿腫得很粗,右腿都青了好多塊,膝蓋內側都青。胃病和痔瘡都情況加重,被折磨得滿身是病,末梢神經炎、十二指腸球部潰瘍、便秘、尿失禁。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日,領導到車間檢查,劉耀坤說向領導訴說被打一事,領導走後,惡警祝鐵紅打了劉耀坤,打了劉嘴巴子,並在庫房銬了十八天,惡警周佳會踢了劉耀坤。張小丹說:「打得輕,打酥骨了,就不敢再告了。」
一天,郭指導叫陳秀玲和劉耀坤談談,她一看劉耀坤沒有表情、昏睡,棉褲都尿濕了。第二天上醫院後又抬了回來。李金波、董秀梅用拳頭砸昏迷的劉耀坤的頭。隊長穆振娟值班,她們把劉耀坤的頭平放,身子歪向一邊,擺了一個讓人非常難受的姿勢。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日,惡警穆振娟到車間把堅定的十七名大法弟子強行帶到三樓的一間屋子裏,讓她們坐在地上。陳秀玲因不按他們的要求罵人,被罰坐小凳不許她睡覺。
二零零四年三月七日,穆振娟叫來男警姓楊××等三人,不容分說劈頭蓋腦對準法輪功學員,用黑色膠皮棍子打,用腳踢,一個個拖到另外一間屋子強行銬到鐵床上、椅子上,繼續毒打,穆振娟(慕振娟)將十八名法輪功學員召集上樓迫害,寫上罵大法和師父的話讓學員念,學員不念,就用電棍電學員,折磨了一個星期,楊建濤五天五夜不讓陳秀玲睡覺。
(7)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一日早十點左右,黑龍江省佳木斯市佳東派出所的孫雷和四、五個警察綁架了陳秀玲,把家中翻的一片狼藉,並搶劫一空,其中包括新買的電視機、DVD影碟機、一千多元現金、戶口本、身份證、工資卡、存摺,甚至連自行車鑰匙等全部洗劫。陳秀玲被非法勞教一年半,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勞教所,這是她第三次被非法勞教。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日,佳木斯勞教所解體,丁曦和張淑琴、任淑賢、王曉雲、劉海蘭、曲永學、李玉英、丁潔、解威、宋靜娟、陳秀玲、高玉敏等被秘密的非法轉押到位於哈爾濱市的黑龍江省女子戒毒所。管理科的劉某、梁X梅和大隊長牛曉雲、劉巍、中隊長孫寶蓮、劉麗,警員王海英、於淼、謝麗佳、姜周、張春景、於坤、陸博雅、師帥、何X娜等勞教所警察,不僅在身體精神上折磨,對洗漱上廁所也必須按照他們的規定時間,幾分鐘時間根本不夠用的,加上那些猶大在警察的授意指使下,在各個方面處處刁難,尤其對於沒「轉化」的大法弟子只能在宿舍內的塑料桶裏方便,還不能及時倒掉,得等著批准才能去廁所倒掉,吃喝拉撒都處在一個狹窄空間。
一個多月以後,她們回到宿舍,因為一直沒有被所謂轉化,她們就一直呆在這個「入所一班」,也就是不能減期不能享有他們規定的所謂「權利」,如不能親自給家人打電話,不能會見家人等等。他們又怕她們這些沒轉化的去車間幹活影響其他人,又不甘心她們閒著,就弄了一個小車間強制勞動,並且讓一個賣淫的天天看著她們,在這種黑白顛倒的地方,偷盜搶劫賣淫賭博的都成了警察的得力幫兇,在無知中跟著犯罪。
(8)二零一一年七月十八日下午,陳秀玲、李桂芳在糧庫道南(原佳木斯市麵粉廠)向人講法輪功真相,被佳木斯市奮鬥派出所綁架。因為身體不好李桂芳於第二天釋放回家。陳秀玲被非法關押了八十八天,勒索了家人2600元之後才放她回家。
(9)二零一二年九月十日,佳木斯市安全局勾結佳木斯市公安局,操控向陽公安分局及所轄的建設派出所、橋南派出所、西林派出所和長安派出所等的大批警察,綁架了十幾位法輪功學員。之後讓已退休的六一零陳萬友去認人。陳萬友沒有辨認出趙娟,將陳秀玲的名字安在了四十多歲的趙娟身上。趙娟被劫持到黑龍江省戒毒女子勞教所時,趙娟的信息都是陳秀玲的。致使哈爾濱戒毒勞教所阻止趙娟的家屬接見,理由是:查無此人。為了還原事實真相,十二月三日,陳秀玲和趙娟家屬拿著寫有「陳秀玲」的非法勞教書去找建設派出所,要求派出所糾正錯誤。所長姜松柏將陳秀玲和趙娟兩人的身份證複印下來後,讓陳秀玲把家電話留下,說上市局去辦理更正,然後將陳秀玲轟出辦公室。陳秀玲一直未得到任何答覆。
十二月七日,陳秀玲向佳木斯市政府法制辦行政覆議科遞交了《行政覆議申請書》,對佳木斯市勞教委員會假冒姓名、虛構事實、徇私枉法作出一份非法勞教決定陷害她本人並詆毀他人的荒唐舉動,依法提起行政覆議,要求依法撤銷非法勞教決定。遭到女辦事員拒絕。
當天陳秀玲又把《行政覆議申請書》郵寄給黑龍江省公安廳法制處,十天後此文書被退回。
投訴無門的陳秀玲在律師的幫助下,到前進區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起訴,辦事員要求律師把得到「陳秀玲」的勞教書的過程寫出來。當陳秀玲拿著律師起草好的、寫有姜松柏命辦案警察高斌複印「陳秀玲」的勞教書的全過程的文書,再次遞交前進區法院訴訟庭時,辦事員說:經過請示,領導以此勞教書是複印件為由不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