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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佳木斯市張金華自述所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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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七日】我叫張金華,佳木斯市東風區建國鄉西太平村法輪大法學員。一九九八年我有幸得法修煉,知道了做人的道理,知道了善惡有報的因果關係。我努力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使家庭和睦、遇事向內找,多想對方的好處,為對方著想,化解了不少來自各方面的矛盾,體驗到了身體的變化,身心受益,其樂無窮。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起迫害法輪功以來,我所遭受建國鄉派出所和政法委對我的迫害和家人的監管。

二零一二年三月六日上午,建國鄉派出所突然闖入我家。當時就我一人在家,片警馬井寬等三人在不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強行把我綁架到建國鄉派出所,把我關在最裏邊的冷屋子裏,坐在鐵椅子上,銬上手銬。又過了一會兒,他們把我身份證拿來,填寫單子,我才知道,他們抄了我的家,將我包裏有不到六百元真相紙幣歸為己有。通過談話知道了,去我家綁架的大個子三十九歲,那個矮點的三十八歲。

當天我丈夫開車去佳市給父親看腿去了,母親也去了,母親有心臟病差點做支架。我丈夫聽說之後從佳市趕來。我聽見派出所人員讓我丈夫罵師父才肯讓他見我,我丈夫沒有罵,好半天才肯讓他來見我,急的他來回走,看我直哆嗦,把衣服脫下來給我穿,我沒穿,然後就讓出去了。派出所的人輪流和我談話。過了一會兒,我妹妹怕他們把我帶走,來勸我讓我先按了手印回家再接著煉,我沒有同意,她說姐夫躺在他妹妹家都起不來了,臉色不好,咱媽還在家哭呢,你不心疼他們嗎?我說:我怎麼能不心疼呢,我想我按真、善、忍做好人,我還往哪裏轉化呢,我不能撒謊,更不能簽字。我很堅持。她也知道我的性格沒辦法就走了。

最後馬井寬威脅我說如果把刀架在脖子上,那你還煉不煉。我說煉。就這樣三點左右,給我戴著手銬強行押上了車,到了醫院經過各種身體檢查,把我送到看守所,到那又驗血,然後送到監區在那裏犯人都在做手工活纏簽,前三天還好,過三天就給我安排成手的量每天八百四十個簽,白天不幹完晚上接著幹,一天只能睡二、三個小時,犯人看我煉功用牙籤扎我,犯人告訴管教我煉功,管教把我叫出去,我說不讓我煉功我就不纏簽,管教就打了我一個大耳光,打得我鼻子當時就出血了,問我還煉不煉就又把我帶回監室,企圖把我銬在地板上的鐵環上。

因為熬夜,加上擔心丈夫的身體和我的家人,所以我身體虛脫。第十天我丈夫和我姑父托人把家裏僅有的二垧多地的水稻賣了,拿錢把我贖回來,回到家才知道電腦、兩部手機、水果刀、大法書籍等物品都叫派出所拿走了。丈夫在看守所又交了伙食費,行李費五百多。在綁架我時,說我把車門弄壞了和一塊手錶也弄壞了,勒索了我一共三百元。

我丈夫二零一一年八月份檢查晚期「肺癌、腎癌」,因在大法中受益延長了生命。我從看守所回來的第二天,丈夫躺在炕上起不來了,由於精神和身體上的雙重壓力,於二零一二年八月四日離開了我們。

我們村長因為我煉法輪功也經常騷擾我父親,二零一三年七月份,政法委范中維找我父親談話,關於讓我按手印不煉功的事,一天我妹妹和我父親來樺川找我,讓我回家按手印,我沒答應,一氣之下就走了。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份我父親和范中維準備好了不煉功的保證書到我家,我父親讓我弟弟把文件拿來讓我按個手印,我說我不會按的,父親過來不容分說就打我嘴巴子,打得我喘氣都是血腥味,我就往後退,退到床邊,父親就把我按到床上騎我身上,接著打我,弟弟見我鼻子出血了才來阻止,我女兒因為沒見過這種事情都嚇傻了,父親用腿和手按住我胳膊,使我動彈不了,我勸阻弟弟不要按,他不聽,強行按上手印。我的親人如此對我也都是中共邪黨謊言欺騙和株連迫害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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