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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綁架、關押、開除 湖南沅江宋雪其控告首惡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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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省沅江居民宋雪其,因修煉法輪功,遭到綁架、關押,被開除工作。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通過EMS向最高檢察院及最高法院寄送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以及其它相關責任。宋雪其向高法和高檢遞交訴江控訴狀的快遞收據和郵件已簽收。

以下是宋雪其自述修煉法輪功的美好及遭中共迫害的事實:

我於一九九六年七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我身體患過支氣管哮喘、急性腸胃病等各種疾病,還有打牌、抽煙、喝酒等不良習慣。修煉後,我處處按「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事事為別人著想。勤苦煉功,修心向善,在個人利益上從不與人計較,德行高尚,完全戒掉了那些不良習慣,身體疾病也隨之不翼而飛。在工作上較之以前更加認真負責,相繼在九七年、九八年、九九年被廠裏評為勞動模範。

我修煉法輪功後不僅身心受益無窮,而且在我身上也發生了很多神奇事。例如,我在單位是當鉗工的,有一次搞車間高溫高壓容器檢修時,因容器蓋剛打開裏面嚴重缺氧,我一時疏忽就下去檢修,還沒反應過來就暈倒過去了。半個小時左右被同事發現叫人用繩梯下去費了好多力氣才把我拉上來,我一出容器口人就清醒了。醒來後身體沒有任何不適,稍微休息一下便照常開始工作。按醫學常理講人的大腦缺氧七分鐘左右就會死亡或變成植物人,而我卻缺氧半個小時後仍安然無恙,這就是修煉法輪功所展現的神奇!

法輪功祛病健身有奇效;法輪功的神奇超常是無法用語言來表述的;法輪功是教人按「真、善、忍」的標準怎樣做真正好人的高德大法。一九九八年五月,國家體育總局對法輪功進行全面調查得出結論:法輪功的祛病健身總有效率為百分之九十七點九。一九九八年下半年,部份全國人大離退休老幹部,對法輪功進行了一段時間的詳細調查、研究,得出結論:「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法輪功是正法,不是邪教組織!

可是江澤民處於對法輪功的妒忌與猜忌,從一九九九年七日二十日開始,一意孤行發動了一場史無前例的瘋狂迫害法輪功運動。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我和沅江市的八位法輪功學員帶著沅江市三十多個法輪功學員簽名的上訪信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要求還法輪功師父清白!還法輪功清白!十二月二十二日下午在府右街被執勤武警非法劫持到府右街派出所,後又被關押在北京西城區看守所,四天後被沅江市公安局長熊明瑞,副局長奚建明,政保科長李來群將我們九個法輪功學員戴著手銬、劫持回沅江並被非法關押在沅江看守所二十多天才放我們回家。回廠後我被非法開除沅江紙廠工作,施以留廠察看二年的處分。

二零零零年四月,我和沅江市十一位法輪功學員再次去北京上訪維護法輪功,火車開往北京的途中,我地警方通知乘警非法攔劫我們,後被沅江警方劫持回沅江並非法關押在沅江市看守所一個多月。出來後我被非法開除沅江紙廠工作。

二零零零年六月,我出於生活所迫,去廣東打工維持妻兒一家三口的生活。

二零零一年九月九日,我又一次去北京,於九月十日在天安門廣場打出的橫幅,被天安門便衣綁架到天安門廣場派出所,然後由湖南駐京辦事處通知沅江公安局和「610」將我劫持到沅江看守所,在沒有經過任何法律程序的情況下,沅江「610」與法制辦合謀非法判我勞教兩年,並三次把我強行送往長沙新開鋪勞教所,均因體檢血壓過高而被拒收。

即使這樣,沅江「610」、法制辦、國保仍不甘心放我回家,繼續將我非法關押在沅江看守所,期間,看守所警察因我堅持學法煉功,多次指使在押人員用各種方式迫害我,並強行給我戴三十多斤腳鐐酷刑迫害十多天。期間我還陸續給市政法委、「610」、法制辦等部門寫過真相信,要求相關部門無條件釋放我回家,可是無任何回音。直到非法關押到十九個多月時,我在多方申訴無果的情況下,我決不屈服非法關押迫害,於是我絕食反迫害。五天五夜後我骨瘦如柴,生命將出現危險之極,獄警害怕我會死在看守所便通知相關部門,「610」、國保、法制辦聞信後才肯讓看守所通知單位和家屬接人。

二零零三年四月,我從看守所回家後,我因被非法開除工作不得不在外到處打工維持一家三口的正常生存。

二零零七年三月,我在東莞打工時,我從東莞後街郵寄《九評共產黨》給沅江朋友,遭到東莞後街郵局不明真相的常人構陷,被當地警方綁架,並在我住處非法抄走一本《轉法輪》。警方開始戴銬關押我的同時我便開始絕食反迫害,一天一夜後我被沅江市610人接回原單位保衛處關押,他們勸我吃飯,我態度堅決的說:「放我回家,我自然會吃飯!」我絕食三天三夜後,單位領導出於道義同情放我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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