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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江監獄:洗腦、下藥、奴工迫害……

——廣東省茂名市殘疾人柯鄭基自述遭迫害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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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八日】我叫柯鄭基,男,一九六三年十二月二十日出生,現年五十二歲,廣東省茂名市熱電廠職工。

修大法 殘疾人獲新生

我在修煉法輪大法前是一名患有嚴重的強直性脊柱病的殘疾人,我的腰、頸關節鈣化活動功能喪失,全身骨痛,膝關節游走性刺痛等,只得病殘、病退在家休養。

一九九七年三月,大法洪傳到我們茂名地區,我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很快多年的疼痛消失,十多年來都不用打針服藥,減輕了家庭經濟負擔,也為單位節約了不少醫藥費用。

邪黨迫害 幾遭綁架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開始對法輪功進行迫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晚上八時,茂名茂南區紅旗派出所十多個惡警闖到我家中,將我綁架到派出所關押。所長陳濟良、副所長陳華帶了十多人在二十五日凌晨再次闖進我家中非法抄家,劫走大法書和師父法像等(有清單為證),強迫我寫所謂不煉法輪功的「三書」。

二零零零年三月十八日,我騎自行車去北京。二零零零年四月八日,到達河南省長葛市時,被當地警察綁架,警察從我身上抄走省吃儉用的路費兩百多元,並非法關押在河南長葛市看守所奴役迫害七天,其中有三天三夜不能睡覺,做奴工,──串節日燈,警察縱容在押人員毆打男學員,在押人把我推入廁所毆打,毆打完就要我沖冷水,並多次找藉口將毆打我,致使我的左眼腫痛。有一天下午,我正在做工時,有一個監頭一肘打在我後心部位上。在我離開河南長葛市看守所時,那些警察對我說:看你能否能活到明年。

我們被茂名公安局帶回茂名市第二看守所迫害近一個月,我們常餓著肚子長時間做奴工,因我沒完成他們定的工作量,就被銬上腳鏈七天。對我這個病殘的學員沒日沒夜的奴工迫害,達不到看守所的勞動量就不讓睡覺或戴腳鏈等,沒有半點人道主義。出所時還要索取每人每天五元的伙食費,其間,茂名公安局還向我們的親人索取所謂的遣返費用,每人五千到七千元不等,收不到的就從我們所在的單位強取,然後單位就從我勞保生活費中每月扣一百元,就我這點勞保生活費他們也不放過,完全不顧一個已身患強直性脊柱病病退、病殘已失去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下手,不顧我困難家庭的生活,索取所謂的遣返費用不是上交國庫所有,而是供給他們到開封少林遊玩。

被綁架到洗腦班

二零零一年二月晚上,單位」610」人員謝華坤說找我到退休辦談話,要脅迫我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我說:大法教人修「真善忍」做個好人沒有錯,我修大法煉功為的是有個好身體也沒有錯,我自修煉法輪大法後多年的病痛消失,十多年來都不用打針服藥,減輕了家庭經濟負擔也為單位節約了不少醫藥費用。你們要我不煉法輪功等於是要我放棄我的生命。他們自知理屈說不下去了,就說送我去和市領導說,然後就不讓我回家,在深夜強行把我綁架上車,劫持到茂名市「610」在化州石灘舊四監區設的洗腦班迫害。

單位領導開始企圖想用利誘要我放棄修大法,說如果我同意寫保證不修大法了就可以讓我妻子(臨時工)頂我的班轉正式職工,有好的工作和好的收入。我沒有上他們的當,我對單位領導說:如果你們領導認為我的家庭生活有困難、給我妻子轉正式職工,這是你們積德為民眾解決實際問題,我會衷心的感謝你們的照顧。但我不會用放棄修大法來換取任何利益達成你們的要求。他們看用軟的不行過幾天後就又用硬的威迫,不寫保證不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就要開除我出電廠。

被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日,晚上八時,我剛從果園勞動回家正在吃飯,茂南區公安分局黃曉華、吳楚姬就帶著十多個警察衝進我家抄家,在我剛讀小學三年級女兒的房間抄到一張「真善忍「的卡片就威脅小孩說:不說出來就叫學校不讓她上學讀書了。警察把我綁架到「610」關著,我不配合他們的問話,他們就用36小時不間斷車輪式問話,睏了也不讓我坐要我站立,每天限定只能給一小杯開水,造成我出現腎結石疼痛症狀。中共茂名市茂南區法院,以出版製作弘揚大法的宣傳資料為由,秘密非法判我七年。我上訴到中院,中院不讓律師出庭,也不通知我家屬就秘密進行終結。

陽江監獄:洗腦、下藥、奴工迫害……

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我親人來看守所接見看望,茂名看守所不讓親屬接見也不通知親屬也不說明送我到哪去了,其實是在我親人還沒到來時,他們已把我被秘密送到陽江監獄迫害去了。

在陽江監獄六監區,車間主任李戈、監區長王建成, 每天強迫我洗腦16小時以上。因長時間坐著洗腦,我腳浮腫起來了,晚上吃完飯警察就要包夾迫我操正步,被前面監舍的服刑人員看到,大家齊齊發出「噓」聲,包夾只好報告警察李戈對我停止操步。

警察縱容包夾張其銳對我做見不得人的動作。在我不注意時把藥物放進開水裏,放進去的藥物沒能一下全化開,讓我看到有米粒大小的白色粉粒。還有幾次我被不明不白強行抽血檢查。

監獄不管是對老弱病殘,都逼著超長時間奴工沒有節假休息日,晚上還得天天出工趕定額,節假休息日也沒有保證。當我膝關節刺骨痛出工走不快的時候,警察還指使包夾架著我走。

警察周宗縱容包夾張其銳在我親人接見時隨意監聽和關斷我與親人的通話,侵犯個人隱私權利。

經濟迫害

中共還從經濟上對我進行迫害,茂名市熱電廠書記李瑞明以我被判刑為由,將我開除出廠,停發所有應得的福利。幾年來,我的社會保障金也被停發,造成我小孩讀書也交不起學費。

二零零一年三月我從洗腦班出來後,因身體病殘找不到工作,為了生活就回到鄉下,種果樹維生。通過學法煉功,我身體好了,使我有能力打理好果園。二零零四年我所種的幾十棵果樹正是掛果豐盛期,豐收的果樹使我看到了一點生活的希望,也給家庭帶來了喜悅。可是二零零四年五月十日,我被中共警察綁架後,辛勤種下的果樹因沒人能管理就枯死了,眼看每年上萬元的收入就這樣被中共毀了。二零零九年,我出獄後回到果園,果樹全沒了,那裏已是一遍荒草地。

2004年直接參與迫害的責任人:
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國保大隊:
地址:雙山四路13號大院
電話:0668-2952065
隊長黃曉華
教導員吳楚姬
警察柯嘉寧、王振源、黎斌

茂名檢察院:
檢察員塗標

責任單位: 廣東省茂名市茂南區法院
地址:廣東省茂名市茂南區油城四路53號,郵編525000
電話: 0668-2287073
(2004)茂南刑初字第227號
審判長:周文輝
審判員:李海英
審判員:曾寶頤
書記員:溫國堯

廣東省茂名市茂名中院
地址: 廣東省茂名市河東油城六路20號,郵編525000
電話:0668-2287253
茂名中院刑二庭:668-2299693
刑二庭庭長黃昌文:辦668-2299693,13702869849
審判員:陳少玲
審判員:徐忠聖
書記員: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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