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桂芬的丈夫李坤、兒子李鑫華也是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二年遭到中共法院的誣判,李坤被非法判刑十四年,當時未滿十八歲的李鑫華被非法判刑五年。目前李坤仍被非法關押在廣東四會監獄。
自從茂名中級法院於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開庭後,梁桂芬的親戚受到當地六一零騷擾和威脅。所謂的「六一零辦公室」是中共江澤民一夥於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類似納粹蓋世太保。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下午四點鐘,電白水東東陽北街居委會人員方琳(音,女)和王某(男)帶領電白縣六一零主任郭某,同時跟來的兩名身穿制服、自稱是派出所警察,闖入家住在水東東陽北街的李坤(梁桂芬丈夫)的姐姐家。這夥人從梁桂芬上訴案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開庭後第三次串門騷擾。
梁桂芬的姐姐問他們又來幹甚麼,方琳謊稱:在這裏經過,順路過來看看。家屬說:你們這一夥人沒事不會過來的,你說實話,不要假惺惺。
六一零郭某氣憤地說:你上次帶三十幾人到茂名法院鬧事。姐姐說:難道開庭不是公開的嗎?不是旁聽者誰都可隨便去的嗎?也是他們關心我親人發自內心自願去,我可沒有那能力去組織他們。再說法輪功學員學「真、善、忍」做好人,去到哪都是好人。
郭某說:你不用說這麼多,不用跟我洗腦。姐姐說:我弟(李坤)被非法判了十四年,留下一個家屬婦女(梁桂芬)在家務農,維持整個家庭開支,照顧八十幾歲老母和三個子女,我弟還未有放出,這個(梁桂芬)又給你們綁架去,留下老母無人照顧,好好的家庭被你們搞成這樣。
姐姐訴說中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緒聲淚俱下。郭某說:不要激動,誰叫她(梁桂芬)組織這麼多人在家學法輪功。姐姐說:都是一群七、八十歲的老人,在一起學法輪功做好人,你們政府還要建敬老院給他們呢。最後這夥人臨走時,郭某帶著威脅的口氣說:你不要隨便帶人四處去,到時後果你自負。
梁桂芬被迫害的事件簡單回放: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日,梁桂芬剛從外面回到家,就被當地警察綁架,警察搶去梁桂芬的鑰匙闖入家中沒收了若干物品,還綁架了在梁桂芬家一起通讀教人向善的法輪功書籍的十三名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廣東茂名市茂港區法院對梁桂芬非法開庭。公訴人黃海濱稱梁桂芬家裏有法輪功書籍和真相資料,在家宣傳法輪功,還舉出其餘被綁架的十三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供詞。
梁桂芬當庭指出黃海濱列舉的所謂證據不屬實。十三名法輪功學員之一的當事人梁秋媛當庭起立,揭露黃海濱所稱的十三名法輪功學員的證詞是偽造的。梁桂芬的婆婆當庭哭訴說:梁桂芬是個難得的好媳婦,兒子被綁架後,都是她一個人在家辛辛苦苦耕田維持這個家庭,還照顧我這個八十幾歲的老人……梁桂芬親屬要求無罪放人。
親屬請的辯護律師麥顥藍,沒有按法律及當事人的要求做無罪辯護。庭審後,親屬責問律師:梁桂芬沒有犯罪,為何不作出無罪辯護?麥顥藍表示怕中共迫害他、要他的命。
十二月二十五日,梁桂芬親友曾帶著十三名法輪功學員聯名寫出的真實證詞送茂港區法院。可是,法院人員不敢接證詞。但親友不屈不撓的努力,將真實證詞送進法院。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茂名市茂港區法院再次開庭,審判長梁友斌隻字不提十二月二十五日親屬送去的十三名法輪功學員的真實證詞,還是採用公訴人的假「證詞」,對梁桂芬非法判刑三年半。梁桂芬說公訴人的證詞不是事實,要求發言。梁友斌不理會梁桂芬,就宣布休庭。整個過程約一刻鐘。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梁桂芬向茂名中級法院提出上訴。
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梁桂芬的女兒李松蓉,寫信給中央第八巡視組人員及茂名公檢法人員,揭示她家遭受中共的種種迫害,父母因信仰「真善忍」十四年來輪流入獄,告誡茂名公檢法人員不要昧著良心幹違法的事,立即無條件釋放她母親回家;同時呼籲看到這封信的鄉親們伸出援手救救她的母親。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茂名中法準備開庭。開庭當天,有一位律師及梁桂芬兒子的姑媽為她作無罪辯護,梁桂芬依法行使迴避權:申請所有共產黨員全部迴避。辯護律師向審判長黃昌文提出:既然當事人有提出這樣的申請,那就要按照程序走,黃昌文惱怒休庭。
茂名中級法院原計劃四月三日再次開庭,三月三十一日下午,梁桂芬的家屬再接到茂名中級法院李楠的來電稱:取消計劃在四月三日當天開庭,原因時間不對,有準確開庭時間再通知家屬。
最後正告茂名、茂港、電白、水東,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各級公、檢、司、法人員,若再不懸崖勒馬,等待你們的將是無盡的悔恨與痛苦,只有放棄對大法繼續犯罪,抓緊時間用正義彌補所犯罪惡,才能救贖自己,才能讓自己及家人擁有一個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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