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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茂名梁桂芬上訴案將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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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茂名市茂港區坡心鎮法輪功學員梁桂芬女士,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日回家時被當地警察綁架,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被茂港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梁桂芬向茂名中級法院提出上訴。茂名中法準備在二月二十日開庭。梁桂芬目前被非法關押在茂名第一看守所。

梁桂芬的丈夫李坤、兒子李鑫華也是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二年遭到中共法院的誣判,李坤被非法判刑十四年,當時未滿十八歲的李鑫華被非法判刑五年。目前李坤仍被非法關押在廣東四會監獄。

梁桂芬被非法關押有三個月了,她從被綁架到現在家屬都未能成功探視過。近日家屬得到消息,梁桂芬上訴案準備二月二十日上午九點三十分開庭。請同修正念加持。

梁桂芬被迫害的事件簡情回放: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日,梁桂芬剛從外面回到家,就被當地警察綁架,警察搶去梁桂芬的鑰匙闖入家中沒收了若干物品,還綁架了在梁桂芬家一起通讀教人向善的法輪功書籍的十三名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廣東茂名市茂港區法院對梁桂芬非法開庭。公訴人黃海濱稱梁桂芬家裏有法輪功書籍和真相資料,在家宣傳法輪功,還舉出其餘被綁架的十三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供詞。

梁桂芬當庭指出黃海濱列舉的所謂證據不屬實。十三名法輪功學員之一的當事人梁秋媛當庭起立,揭露黃海濱所稱的十三名法輪功學員的證詞是偽造的。梁桂芬的婆婆當庭哭訴說:梁桂芬是個難得的好媳婦,兒子被綁架後,都是她一個人在家辛辛苦苦耕田維持這個家庭,還照顧我這個八十幾歲的老人……梁桂芬親屬要求無罪放人。

親屬請的辯護律師麥顥藍,沒有按法律及當事人的要求做無罪辯護。庭審後,親屬責問律師:梁桂芬沒有犯罪,為何不作出無罪辯護?麥顥藍表示怕中共迫害他、要他的命。

十二月二十五日,梁桂芬親友曾帶著十三名法輪功學員聯名寫出的真實證詞送茂港區法院。可是,法院人員不敢接證詞。但親友不屈不撓的努力,將真實證詞送進法院。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茂名市茂港區法院再次開庭,審判長梁友斌隻字不提十二月二十五日親屬送去的十三名法輪功學員的真實證詞,還是採用公訴人的假「證詞」,對梁桂芬非法判刑三年半。梁桂芬說公訴人的證詞不是事實,要求發言。梁友斌不理會梁桂芬,就宣布散庭。整個過程約一刻鐘。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梁桂芬向茂名中級法院提出上訴。

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梁桂芬的女兒李松蓉,寫信給中央第八巡視組人員及茂名公檢法人員,揭示她家遭受中共的種種迫害,父母因信仰「真善忍」十四年來輪流入獄,告誡茂名公檢法人員不要昧著良心幹違法的事,立即無條件釋放她母親回家;同時呼籲看到這封信的鄉親們伸出援手救救她的母親。

在此善告接手梁桂芬上訴案的茂名中級法院的人員:守住良知,嚴格按法律辦事,不要盲目的順從上級或610的旨意辦事,不要當替罪羊,中共的「卸磨殺驢」是其本性使然,王立軍、薄熙來的下場已經昭示了一切。宣布梁桂芬信仰合法,無條件釋放梁桂芬是你們的善舉,你們的善行必為你們帶來福報,因為「善惡有報」是天理。

正告茂港區610、公檢法和國保大隊的那些惡警們,善惡有報是亙古不變的天理,多行不義必自斃。一切迫害大法的惡人都逃不脫天理的懲罰!曾經不可一世的迫害元凶周永康、「610」頭目李東生和那成千上萬遭惡報者的下場難道還不足以使你們幡然醒悟而改邪歸正嗎?你們要明白:歷史大審判的序幕已經拉開,將被押上歷史審判台並被徹底清算其迫害大法罪行的人,不只是江、曾、羅、周、劉、李、薄……等迫害元凶,所有對法輪功欠下血債、犯下罪惡的人都在劫難逃!奉勸那些至今仍追隨江澤民集團對大法行惡的人趕快懸崖勒馬、改惡從善、立功贖罪,為自己和家人留一條後路吧!

一審中參加迫害的人員:

茂港區法院:審判長梁友斌  辦0668-2688802
陪審員:楊禮安、蒙 柱
書記員:嚴國華、王瓊珊
茂港區檢察院:公訴人黃海濱 辦0668-2682712
茂港區代理檢察員:馮亦鳳(出庭支持公訴人黃海濱)
茂名中級法院:
接手二審梁桂芬法官是茂名中院刑二庭的李楠(女),辦公電話0668-2283073,手機13926701129。
院長室: 0668-2872801、2872805
副院長室:2290703、2892861
刑一庭: 2872873、2872793
刑二庭: 2299693
辦公室: 2287253
審監庭: 2290906
研究室: 2284665
專職審委:
李惠濱 2895566 13809769898
李鳴峰 2892901 13902511332
呂文堅 2892901 13929722066
吳耕海 2892901 13709628832
政治處:
呂 強 主任 2292068 13509920432
莫婉玲 副主任 2880597 13702863069
戴廣輝 副主任 2290842 13929713929
崔懷忠 主任科員 2290842 13929729332
陳少玲 2290842 13926718023
王舟宇 2880597 18806682983
陳舒 2880597 13929702926
巫釗 2290842 13580017959
辦公室:
李永剛 主任 2287253 18902512318
蔡志鴻 副主任 2287253 13580056988
沈學生 副主任 2892860 13702866166
蔣為健 副主任 2893118 13926706999
何筱筱 副主任 2289380 13709628323
梁 陽 副主任 2280206 13809762372
監察室:
鄧 峰 主任 2870399 13709625998
林景樸 副主任 2870399 13929708808
余紹通 2870399 13580039568
謝潔玲 2870399 13828689922
周土娟 2870399 18806688955
執行局:
周 佳 局長 2876066 13509929788
朱 鑫 副局長 3397602 13702869633
徐志業 副局長 3397602 13005663391
譚君飛 副局長 3397602 15363912288
執行指揮中心辦公室:
陳華培 主任 2284515 13902512234
梁劍容 副主任 2284515 13929705866
林小群 2284515 18806697060
執行實施庭:
邱江兵 庭長 2272600 13509923006
張書銘 2272600 13902513989
林秋燕 2272600 13929729316
溫強基 2272600 13580021286
賴慧嫦 3397603 15019371618
執行審查庭:
李 豔 2298836 13592990666
潘偉東 3397606 13500076268
何建宏 3397606 13702860828
麥大汪 2298836 13926706688
立案庭:
吳東明 庭長 2871293 13809761471
張國楨 副庭長 2871292 13702866383
黃鴻思 副庭長 3397600 13592995888
徐金信 副庭長 2898922 13580097588
黃永衛 3397297 13828675823
李 彪 2871292 13500075131
陳帝木 2898922 13500079166
陳俊豔 2871293 13709628736
林色麗 2898922 13828673312
高婷婷 3397600 18806697151
譚 冰 3397600 13929778066
刑一庭:
李亞車 主任 2872873 13828678008
李 傑 副庭長 2284670 13809768105
莫少芬 副庭長 2284670 13828673299
刑三庭:
劉浩江 庭長 2896339 18688369168
龐健軍 副庭長 2274310 13926716088
黎湛紅 副庭長 13828698833
謝少文 2274310 13809762526
其他:
羅新慧 3397293 13929727368
張嫻軍 2289380 13824891878
梁曉玲 3397293 13580020166
馬珍昂 2892860 13828698977
何道照 2861223 13922056008
馮曉宇 2872807 13828689333
古兵令 2872807 13580020831
陳龍海 2892860 13543379797
李錦傑 2887286 13924381388
陳寶林 2289380 13922032713
周曉玲 2872807 18666830168
史燕琨 3397221 15986213268
黃曉穎 2289380 15089626555
陳 勇 2871293 13727790995
康彩玲 3397293 13592993099
徐鳳強 3397232 13922031611
潘朝勇 2866373 13927559898
楊新強 2866373 13828671964
謝偉明 2866373 13828671964
吳華創 2866373 13702663708
袁漢權 3397232 13926715199
改非職人員
楊敏 13592999168
唐亞軒 13926706222
張文 1370286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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