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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針灸醫師起訴迫害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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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南報導)近日,河南針灸醫師聶玉蘭女士向最高檢察院郵寄控告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聶玉蘭,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二日生,針灸醫師(已退休),現居河南省鄭州市。

聶玉蘭堅持修煉法輪功,曾被非法抄家三次,拘留五次(行政拘留四次、刑事拘留一次),非法判刑五年半,非法勞教一次(一年),非法洗腦一次(二十天)。

聶玉蘭說:由於十六年一系列的非人迫害,導致我的家庭破碎,沒有了生活來源;兒子因為我的書(法輪功書籍)放到他家裏,被非法判刑兩年關押在鄭州新鄭男監,剛開始借錢經營的生意由於無人管理,造成經濟損失二百多萬,兒子受到身心的迫害、精神的打擊,背負著二百多萬的外債,年紀輕輕就出現了高血壓、心臟病,身體極度虛弱;我的丈夫受不了這樣的重大打擊,精神壓力承受不了被迫與我離婚。

對於江澤民濫用職權、濫用法律,對我及我的家庭造成的重大打擊,親人受到的牽連,遭受的迫害,造成經濟上的損失,申請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江澤民的刑事責任、經濟賠償責任及其它相關責任。

一、要求補發、償還我所有退休工資和應有的一切福利待遇;

二、要求賠償我個人及家庭成員受牽連遭迫害造成的精神損失費一百萬元,經濟損失費二百萬元。

控告事實和理由:

我是河南省司法局、鄭州市監獄醫生,針灸師職稱。由於諸多疾病纏身,曾痛不欲生。一九九六年四月三十日我修煉了法輪功後,二十多年的失眠症、心臟病、胃潰瘍、胃痙攣痛、頸椎錯位、腎盂腎炎、子宮肌瘤等病症全部康復,我的生命有了活力。修煉法輪功這十九年來從未吃過一粒藥,為國家節約了幾十萬元的醫療費,真正嘗到了幾十年從未有過的無病一身輕的愉悅。而且我修煉了法輪功後知道了生命的真實意義,平時為人處事按照「真、善、忍」的修煉標準要求自己,發生矛盾都向內找自己哪做錯了,寬容善待別人,平時處處為別人著想,家務活我搶著幹,社會公益的事搶著幹。一人煉功全家受益,不但我的病好了,丈夫的高血壓、心臟病也不犯了,家庭和睦了,我丈夫到處高興的向別人說法輪功好。

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普世價值給人類社會帶來了和平、理性、祥和的社會狀態。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開始瘋狂的迫害法輪功後,鄭州市公安局、中原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610(凌駕於法律之上的非法組織)人員一下來了數十人將我綁架,其理由是我煉功,並且教人煉功強身健體。這本來是利國利民、造福社會的好事,可江澤民之流卻以此為由作為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藉口。後經家人前往要人而得以回家。

由於江澤民勢力集團不斷的污衊、誹謗法輪功及法輪功創始人,打壓法輪功修煉者,我哭訴無門,無奈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去往北京上訪。剛到北京就被警察綁架,通知單位把我接回鄭州,交給桐柏路派出所,而後又轉送七里閆監視居住一個月,當時正值三九天,他們非要家人先交三千元,否則不讓送棉被。

二零零零年五月,我去公園煉功,被人舉報,警察把我綁架到中原區拘留所,絕食三天才得以回家。

二零零一年二月,警察敲門入室非法抄家並綁架我到鄭州十八里河勞教所,非法勞教半年。我單位(鄭州市監獄)非法扣我半年退休工資。我問:為啥扣我工資?政工科魏長山說:「報紙上登的勞教無退休工資。」難道報紙是法律嗎?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一個年輕女警察由居委會主任陪同來到我家,說:「新所長想見見你問一些情況。」我說我騎自行車去,她說有車送你去送你回來。到樓下一上車,就有兩個男便衣把我夾到中間。我發現不對勁,站起來,讓他們停車,我要下去,一個男的立刻兇狠地按住我。我說:你們為甚麼騙我,沒有任何手續綁架我?他們說沒有辦法,上邊叫幹的。我被綁架到鄭州市晚晴山莊洗腦班,被單獨關押到一個房間。每天都有三至四個人對我謾罵侮辱,逼我「轉化」。有一天,新來幾個人,讓原來的女警察出去,然後他們把門鎖上。其中一中年男子兇狠的瞪著眼對我說:不准信真、善、忍。另一個年輕男子說:你不簽字轉化,就把你送到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吊打你三天。這一次參與秘密綁架迫害我的單位有省、市各級六一零、公安局、派出所、街道辦事處、居委會。他們輪流倒班監視我不讓睡覺,使盡流氓手段威脅恐嚇我。最後他們寫好所謂的「轉化書」,強抓住我的手簽了字。綁架關押折磨我二十天後才放人回家。

二零零七年三月,我在鄭州西三環工地向民眾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被警察綁架並非法抄家搶走聯想電腦一台。並由鄭州市中原區法院非法給我判刑五年半,被非法關押到河南新鄉女子監獄。其間受到非人的奴工虐待,六、七十歲的人整天坐硬板凳,不停的幹著各種活,不能隨便走動,臀部都坐爛成瘡了,累的腰痛背疼,不見陽光,伙食極差,常年很少有蔬菜,身體被折磨垮了,胃痛的睡不著,九監區警察袁文娟還說我是裝病,強制我幹活。直到我從監獄釋放回家後,又開始煉功,身體才逐漸恢復。

同時,我單位(鄭州市監獄)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非法剝奪了我的所有退休工資,口頭傳達說我被除名。我出獄回家後,找單位紀委書記張東河(已退休)問為甚麼停發我的退休工資,他說問610了,610同意的。我找到現任的單位紀委書記張明,他說:必須寫清楚對法輪功的認識,否則沒有辦法向上層交待。我如實寫了。結果張明說:你還在宣傳法輪功,不行!單位現任監獄長的劉年海說:你這退休工資停發沒有任何手續,當初不是我定的,我管不了。由此造成了我生活上的極大困難,正常生活難以維持。

我在被新鄉女子監獄非法關押期間,八十多歲的母親病重,臨終前期盼能見我一面,結果帶著永遠的遺憾走了。

因為我的大法書放到兒子家,兒子受牽連,當時警察綁架我兒子時,動靜很大把剛剛一歲的孫女嚇壞了,落下個毛病直到現在(已六歲)一聽到警車響或看到警察就嚇的哆嗦尿褲子。

我兒子被非法關押前,正在用借的錢做生意,被非法關押後,剛剛起步的生意由於無人管理,生意停滯還不上錢,利滾利,欠款目前已近三百萬,同時給他造成巨大的精神壓力,他已經多次表示不想活了。

十六年來,我多次被綁架、非法抄家、非法判刑、非法關押,被搶走財產、敲詐勒索錢財,多年來被停發退休工資。我丈夫承受不了這巨大的壓力,而被迫與我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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