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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葫蘆島市中級法院舉行鄭淑雲申訴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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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2015年12月1日上午9點至10點20分,遼寧省葫蘆島市中級法院舉行法輪功學員鄭淑雲女士申訴的聽證會。鄭淑雲現在被非法關押在遼寧省女子監獄,兩名委託代理人宣讀了辯護意見書,並提交了24種證據。

鄭淑雲女士在2014年7月17日在家中被連山區公安分局連山派出所綁架,2014年12月12日被連山區法院非法判三年。葫蘆島市中法在2015年2月13日裁定維持原判。鄭淑雲在2015年3月9日提出申訴,兩名親友代理人也同時辦好了委託代理手續。

代理人最後陳述:要求撤銷以前各部門的錯誤判決,無罪釋放鄭淑雲。主持法庭的法官王靜表示:請代理人聽通知。

兩名代理人在聽證會中提交了24種證據如下:

1、公通字(2000)第39號文件;
2、全球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及其流氓集團一覽表;
3、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3906人名單;
4、江澤民觸犯了哪些法律條文(通用部份);
5、受迫害中的孩子名單、照片(部份):
6、追查國際關於江澤民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證據專輯;
7、1400例真相;
8、國家體委主任伍紹祖來長春調查法輪功情況;
9、《轉法輪》節選:(1)、做好人:142──144頁。針織廠毛巾頭、工廠效益變好了,老太太被車撞,小孩抓獎自行車。(2)、121──122頁,學法輪功不收費。
10、1998年大連健康調查報告;
11、每人只用一張保健卡;
12、法輪功各界學員座談會,國家氣功評審組發言;
13、法輪功真相:去病健身有效率高達97,9%;
14、五份調查報告顯示法輪功健身效果;
16、莫斯科企業家管委會;
17、北京萬例調查報告;
18、法輪功與健康;
19、光明而曲折的歷程;
20、法輪功究竟是甚麼?
21、法輪大法著作出版和發行情況;
22、提問:十三個問題;
23、「四二五」真相問答;
24、光盤:活摘器官。

法庭上只有兩名委託代理人和一名審判長、一名記錄員,共四個人。

參與本案的葫蘆島市中法審判監督庭人員:

審判長:於洋(未出庭)
主審法官:王靜(出庭並主持法庭)
合議庭成員:侯秀菲(未出庭)
書記員:劉佳欣(未出庭)
記錄員:蔡曉博(出庭並記錄)

於洋:手機號碼13998981818
王靜等人辦電:04293166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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