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淑雲是退休工人,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七日早晨正在家做飯時,被葫蘆島市連山區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五日,連山區法院非法庭審鄭淑雲女士。廣東正義律師毛宏偉為她做了鏗鏘有力的無罪辯護,駁倒了所有「證據。」但是連山區法院罔顧事實,還是誣判鄭淑雲三年。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葫蘆島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鄭淑雲二審上訴案。山東正唐律師事務所李仲偉律師逐條剖析、反駁了「公訴人」所有非法指控,為鄭淑雲作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辯護詞的副標題是:「對待法輪功問題採取和解立場才是明智的選擇,是大勢所趨,違背歷史潮流將會帶來更大的人道災難,付出更大的政治代價!律師告誡:「不要為歷史債務買單!」
連山區法院和葫蘆島市法院相關人員無視律師的辯護,頑固的執行江澤民、周永康的邪惡鎮壓政策,徇私枉法、構陷無辜,也給自己埋下了惡報的種子,他們簽名的「起訴書」、「判決書」、「裁定書」就是清算他們的罪證!
鄭淑雲的親友已經申訴到葫蘆島市中級法院,強烈要求再審本案,也就是再給他們一次機會,希望葫蘆島市公檢法司人員看清已經變化了的形勢,不要給江澤民血債幫當陪葬品。
葫蘆島市中法立案庭:0429-3166500
劉麗雅辦公室:0429-3166436(審監庭)刑二庭:
王亨 0429-3166419、18009899679
詹亞臣 0429-3166416
葫蘆島市政法委:
魏豔春: 副書記,政治部主任,電話 1394290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