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孫連秋被非法開庭 村委會證明其人品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日】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下午,遼寧省葫蘆島市南票區法院非法開庭審理大法弟子孫連秋。山東元華律師事務所李仲偉律師為孫連秋做了全面、系統的無罪辯護。律師從適用法律角度、事實依據、四要素等各個方面全方位的反駁了公訴人的所有指控。

孫連秋陳述自己以前身體不好,生活中、家庭中又遇到難以解脫的苦難。修煉法輪功使自己身體健康,心胸開闊,以「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沒有違反任何法律。自己已經被非法關押二十一個月,給家裏幼小的孩子以及全家都造成了很大的傷害,要求立即釋放。

孫連秋所在村的村委會給法院開了「證明」,證明孫連秋是個好人,是個善良人。法庭沒有宣布結果。

律師指出:對法輪功信仰者採取的懲治行動違法、違憲,有些行為構成犯罪,甚至構成國際法上的反人類罪。律師還說:對本辯護人上述的辯護內容作出正確的判斷,不需要高深的、專業的知識和甚麼大智慧,僅需要每位合議庭成員具有常識和良知;當然,還需要你們有一些勇氣。本辯護人就請合議庭各位組成人員尊重公民們的憲法權利、正確地面對自己的歷史責任,敢於直面真相和自己的良知,秉持法治精神,做出本案被告人無罪並立即釋放的公正判決。

當今國際國內形勢已經大變-「全國起訴江澤民」、「全球公審江澤民」的歷史大戲已經開始。我們呼籲所有還在執行江澤民邪惡的鎮壓指令,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立即懸崖勒馬,不要為中共的歷史債務背書;不要為江澤民的萬古大罪買單!拋棄江澤民,悔過贖罪,這是最後的機會!

參與迫害孫蓮秋的相關責任人、單位:

南票分局:郭建立(或郭建雲,看不清)張崇立
高橋派出所:袁野、張金波、李衛國,
副局長:劉為民 0429-6667773 15566751199
案件審查科長:劉彥慶6662111 15642979456
南票區國保大隊長:仁元民 15642908558
國保大隊教導員:陳偉13909893066

南票區檢察院:
正檢察長:高志軍
副檢察長:馬奎 手機號碼18042909005
南票檢察院起訴書
葫南檢刑訴(2013)第121號
南票區檢察院:李靖(公訴人)
檢察長羅繼文4198601、7123100、13904291655
偵察科科長楊丹丁:4198611(公用電話)、13130997667
公訴科科長楊向恩:4198613、宅3941099、13898918487
南票區法院:
院長;陳春秋4928001、3121613、13709897677
副院長;邵春雨   李海濤(審判長) 張磊
刑庭庭長劉中林4928013、15642978013、13942921200
李海濤 主審(孫連秋、張井華)法官 辦0429-4928012、15642978058
南票區政法委:
李萬志:政法委書記 4195864、宅2886777、13898921777
方德利:副書記 4192077、15042982156
周洪山:副書記 4192477、13050980893
周文力:副書記 4192477、宅4193057、13998953448
劉 剛:610秘書長 4196011、宅3193345、13942974343
王興剛:主任,電話:4192177 13998932328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