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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法官判好人七年刑 秦皇島中法二審維持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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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近日,秦皇島中級法院不顧事實,二審不開庭,維持對徐永凡的冤判七年的決定。當局在不通知家人的情況下,已偷偷把徐永凡送到河北省韓城監獄。

徐永凡八十三歲滿身是病的老母親傷心欲絕,一提起兒子就老淚縱橫,悲憤交加,老人說:「我越尋思越想不通,我兒子在單位不貪不佔,做好人還遭迫害。中國還有法律可講嗎?只要我不死走到哪,我還要告他們。」

法律界的笑話

徐永凡一審被庭審的所謂「主審法官」是青龍縣法院刑一庭庭長齊維安,在徐永凡被審前,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份左右被舉報受賄,關進看守所。此人以受賄罪被抓後,又以有病取保候審。有罪之人取保候審,反過來卻還讓他繼續「審理」徐永凡的案子,還能給無罪的好人法輪功學員判刑,真是中國法律界的笑話。

非法抓捕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五日,徐永凡在去朋友家的途中,路過青龍縣時被巡警攔截,因為車中有二零一五年真相年曆(半成品)。徐永凡被青龍縣土門子派出所和青龍國保大隊非法抓捕後,被青龍國保與秦皇島海港公安分局合夥在沒有任何手續、沒有家人在場的情況下非法搶劫。警察查抄了徐永凡借用的下房,搶劫了大量徐永凡本人及其他法輪功學員放置在此下房的私人物品。後徐永凡被非法批捕。

青龍縣法院二零一五年四月九日上午九點開庭,圖謀對法輪功學員徐永凡非法判刑。家屬與律師在二零一五年四月八日去青龍縣看守所探望徐永凡時才得知九日開庭。在此之前,因另一律師不一定有時間到庭,律師曾經與法院協商,問其能否延後,法院並沒有給其答覆,也並沒有及時通知家屬。

偽善與欺騙

青龍縣國保警察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檢察員、法院、鄉鎮、派出所在四月九日當天布置了多輛警車,至少四十~五十名著裝或不著裝的警察在法院周圍監控家屬親友,雖然表面說公開審判卻只允許三人進入法庭,其他人不准進入,並以律師不准帶包、還要搜身阻止律師進入法庭。兩位律師當即義正詞嚴,指出法院無權對律師搜身,並對青龍縣法院阻止進入法庭提出投訴。

在律師與法庭交涉準備投訴法院的空當,青龍縣法院、國保、610人員則乘機以偽善的面孔欺騙家屬,讓家屬辭退律師,還欺騙家屬有他們兩個律師介入就會給徐永凡判得更重,不然宣判三天就讓徐永凡回家。家屬被欺騙後在法庭內外讓徐永凡簽字辭去兩位律師,徐永凡不簽。

兩位律師與法院交涉一直沒能進入法庭,不得已打出租車又到看守所等待徐永凡,一直僵持到中午十二點左右,法警用兩輛法院的依維柯將徐永凡送回看守所,家屬又到看守所要求徐永凡辭退律師。被逼無奈,徐永凡在辭退律師的委託書上簽了字。而青龍國保610在脅迫家屬時還要求家屬再交三千元錢另請律師開庭。

枉判七年

從二零一五年四月三十日第二次開庭,當天上午九點多青龍法院所謂「公開」審理徐永凡,只有一個小時左右草草收場,只有家屬,還有青龍公檢法的幾個人參加。青龍縣檢察院指派助理檢察員馬潔出庭,指控徐永凡利用自己家的電腦、打印機製作宣傳法輪功的台曆,台曆芯、有宣傳法輪功平安符的掛墜,等等多少份多少份,要運往青龍縣土門子鎮水泉村的韓躍春家。

當庭沒有結案,法院又送交秦皇島中級法院走了一下形式,一直哄騙家屬讓等著結案,直至八月四日結案:非法枉判徐永凡七年。

八十三歲的老母、親朋好友望眼欲穿相信法院會依法辦事,等待著有了結果好去青龍縣看守所接人,沒想到等來的卻是,青龍縣國保與青龍縣檢察院、法院不顧憲法公民有信仰自由,宣傳自己信仰的自由,非法冤判了徐永凡七年。

家屬及親友不服冤判,又找律師提出上訴,自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中旬徐永凡被綁架,到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中旬,善良的老徐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已近一年零一個月!

徐永凡家屬托關係送禮花費五萬元。徐永凡的家屬親友往返青龍、秦皇島打車、找車、食宿、過橋費等共花了十來萬元冤枉錢。

構陷徐永凡、韓躍春

徐永凡被非法抓捕,青龍國保、土門子鄉企圖以徐永凡給韓躍春送的台曆為名,構陷韓躍春、構陷徐永凡。

以下是韓躍春自述被青龍國保及鄉派出所兩次騷擾的經過: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下午五點,我和妻子剛剛從地裏幹活回到家,一群警察就非法闖進我家中。為首的人穿著便裝,進屋就說,我是專門來迫害你的,你煉功沒有轉化,我們又迫害你們來了。

說著拿出一張搜查證讓我簽字,我說你們這樣做是違法的,我不簽,他說簽不簽都一樣,我們是依法搜查。這時我家不知來了多少警察,屋裏、屋外、院裏到處是人,開始翻箱倒櫃,到處亂翻。

我就給他們講,我煉功是按真善忍做好人,真善忍不好還有甚麼是好的呢!我曾幾次受到迫害,在唐山和保定勞教所,被迫害得生命垂危,急性腎炎、乙肝大三陽,小便便血後,勞教所怕我死在所裏擔責任,才連夜將我送回家中。到家後,家人都認不出我了。我一片藥也沒吃,煉功就好了。

他們打斷我說話,國保大隊隊長李印清一直看著我不讓我動,跟我要鑰匙開箱子,我說沒有不給,他們就讓人砸開。

我的妻子在院子裏接我女兒的電話。他們不讓並搶手機,她不給,幾個人就往屋裏拉她,國保隊長李印清就把她摔在屋地上,幾個人給她戴上了手銬。

我大聲喊,來壞人了,來賊了,救人啊!這時我的兩個哥哥來了,和他們講理,我就走了出去,到另一個哥哥家。

等我回家後,我哥告訴我,我妻子被他們綁架到派出所去了。我回家一看,被翻的一片狼藉,幾張珍貴的師父法像、MP3、手機等物被掠走,不一會兒派出所給村幹部打電話,讓家裏接人去。我嫂子說,讓他們給送回來,他們說不管,只好自己接了回來,並要回兩部手機。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中午,在村婦聯工作的嫂子到我家裏來說,派出所來人了,所長說直接到家裏來怕產生壓力,讓告訴一聲到派出所去一趟,問你點事。我說不去,他們都是騙人的。

這時派出所所長任秀良也來到我家,說上一次搜你家是因為秦皇島市海港區一大法弟子拉了三千本二零一五年真相日曆在大巫嵐被劫下,國保大隊認定日曆是給黃杖子韓躍春送的。派出所才來抄你家,也沒發現甚麼東西。今天你去派出所回答幾個問題,沒事就可以回來。

我說我不認識你們說的人。我是不會去的。一個秦皇島我不認識的人怎麼能說出我的名字和地址呢?你們上次就是非法闖入民宅。任秀良問我是否認識拉日曆的人?十一月中旬是否和他有聯繫?到派出所配合一下詢問,走一下法律程序就行了。我說不去,你們也不要想陷害好人。

後來所長說,這樣吧,你也不用去派出所了,也不用國保來人了,我派人把電腦拿到你家來,詢問一下就行了。

午後一點多,我從地裏回家後,二個年輕的警察正在家裏等著,櫃上放著電腦、打印機,一個人手裏還拿著錄像機,遞我一張紙,上面寫著犯罪嫌疑人等等,我一看解釋說,我不是甚麼罪人,是煉法輪功的。

警察拿錄像機的強行給我錄像,問我叫甚麼名,並說就配合我們做一下吧。我告訴他們,你們上一次就是私闖民宅,我本來就不認識送日曆的,你們怎麼隨意構陷呢?

隨後我就給他們講法輪功真相,講了天安門自焚是假的,這些年對法輪功的迫害都是用謊言欺騙老百姓。

我還講了二零零三年土門子到豐果村這條路壞了,沒法通車,我們好多煉功人主動找車拉土,出工修路,幹了五、六天。道路修好後,派出所把我們修路的綁架到派出所。國保大隊的人問我,誰叫你們修的路,我說家鄉的路修好,與人方便,與已方便。一個警察說,共產黨有的是錢用你們修?幾個警察互相議論說,以甚麼罪名給他們開拘留證呢,有一個說就寫擾亂社會治安吧,我做好人好事還被派出所非法抓捕關押進拘留所一個星期。

說到這一個警察按他們要的做好了筆錄,拿給我看,讓我簽字。我拒絕了,說你們這是構陷。我不認識送日曆的,也沒有聯繫過。不能簽。接著又給他們講真相,他們一再要求我,你就簽了吧。我說不能簽,如果簽了說不定有人會把內容改了拿去害人的。他們說這是電腦打的,改不了。我說腐敗騙人集團甚麼事幹不出來,這樣和我毫不相干的事都讓我配合,我不能配合你們,否則會害了你們。你們會不自覺犯罪。一直拖到了3點鐘,他們才憤憤離去。

以上是先後我被非法抄家、騷擾的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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