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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通化市逄增德兩次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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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吉林省通化市法輪功學員逄增德堅持信仰遭中共迫害。他曾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被非法判刑四年(後保外就醫),二零一五年三月底他再次被非法判刑七年(監外執行)。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四日,通化市五名法輪功學員劉偉、張學傑、趙紅麗、王麗豔、逄增德開車到集安市農村發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半夜十二點左右,在頭道派出所所長杜國良指揮下,副所長李洪偉、教導員王永利等警察在集安市砬子溝韋沙河處將這五名法輪功學員綁架。

在頭道鎮派出所逄增德被警察從一樓拖到二樓,兩個手腕都被手銬勒出了血,並被頭道鎮派出所教導員王永利用腳踹,用拳頭猛打,逼問姓名和住址,迫害是在所長杜國良、副所長李宏偉的唆使下進行的。所做筆錄部份被篡改,並有部份文件偽造逄增德簽字。

後來五位學員被非法關押在集安看守所,車被扣留。同年八月二十四日他們被集安市檢察院非法批捕。

時任集安主抓政法副市長:康保生;政法委書記於文泉,政法委副書記陸春勝;610辦公室徐青;國保大隊長姚新猛;檢察院公訴科張福生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二日,集安市法院給四位學員家屬(劉偉因身體原因保釋回家)打電話,要求家屬通知各自的律師十六日到集安市法院辦理相應手續。

集安市法院於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二十八日兩次對四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庭審,律師做無罪辯護。

在庭審中,三位律師闡述集安市執法者所有違法事實:

1、執法程序違法:警察不著裝,沒有出示工作證、拘留證、搜查證,非法抓人、抄家。
2、執法過程違法。
3、執法超越職權範圍,違法。
4、刑訊逼供。
5、取證違法。
6、批捕違法:不屬大案要案,必須14天內放人,而集安25天後批捕。違法。
7、公訴機關提供的公訴材料是複印件,違法。
8、沒有合法的人證、物證。違法。
9、所說的「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利用的哪個邪教,破壞了哪條法律實施?在中國法律中找不到。隨意實施罪名抓人、判刑,違法。(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集安市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逄增德、張學傑、王麗豔違法枉判四年、趙紅麗被非法判三年緩期四年。二零一零年逄增德二月五日因身體情況保外就醫。

二零一零年九月左右,集安國保大隊姚新猛勾結通化市國保支隊欲對已回家的法輪功學員劉偉、逄增德、趙紅麗進行所謂「摸底調查」。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日,通化市政法委和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東昌區政法委和610驅使各地警察,從凌晨三點多開始蹲坑,從早晨六點到十點左右,綁架了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

逄增德於當日早六點十分左右,在靖宇中學附近家中,被通化市團結派出所警員張牧等五、六個警察綁架。警察搶走逄增德家中鑰匙,打開逄家防盜門,非法抄家,並把熟睡中的逄增德的兒子(未修煉法輪功)綁架到團結派出所,並非法搜身。後轉入光明派出所,關進鐵籠子裏。警察揚言要關三天,家人多方努力,當日晚上六點多才把孩子放回家。

逄增德隨身攜帶鑰匙、電話本、銀行卡、身份證、兩部手機、駕駛證、三百多元錢、手包、一個U盤、價值二十多萬SUV私家車一輛被搶走。家中被搶物品有:師父法像、八十多本大法書籍、一枚法輪章、筆記電腦一部、兩個花瓶、絹花、沙發墊、坐墊、一個香爐、瓷盤多個、茶盤。後家屬索要回身份證、駕駛證、坐墊、茶盤、銀行卡、瓷盤、沙發墊、手包,汽車。

逄增德因高血壓200/120,看守所拒收,又被劫持回團結派出所,鎖在鐵椅子上,一個多小時後,派出所又把逄增德送回看守所,看守所仍舊拒收。辦案民警張牧等把逄增德扔下就跑了。

當時,逄增德的母親已八十六歲,在兒子被綁架後,因思念擔憂兒子,急火攻心,一度身體不適入院治療。出院不久,因擔心逄增德,著急上火,突發腦出血,又入住醫院。這是逄增德被綁架三個月內,老人第二次住院,醫院一度下達病危通知。但有關部門仍不同意家屬的要老人見逄增德一面的請求。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左右,因承受不住家中頻繁變故,逄增德九十三歲的父親出現腦血栓症狀,也住進醫院。兩位老人都住進高危病房。治療、醫藥費用十多萬。

迫害逄增德的案卷送到檢察院後,九月三十日非法批捕。二零一五年一月五日,案卷送達法院,公訴人:東昌區檢察院公訴科長張磊,承辦法官:東昌區法院刑事庭副庭長崔敏。

逄增德在看守所血壓一直居高不下。二零一五年一月三十日被取保候審回家。

三月二日逄增德就因腦供血不足、小腦萎縮、兩側動脈血管有斑塊、毛細血管堵塞入住通化市醫院,而這些症狀在迫害之前都是沒有的。

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東昌區法院非法開庭,東昌區法律援助中心律師焦勝之受法院指派,做了有罪辯護。法院因二零零九年一案,對年近花甲的逄增德枉判七年重刑,暫監外執行。審判長:崔敏,陪審員:郭玟希、遲海峰,書記員:姜禹含。

七月三十日,逄增德取回執行書,被告知要每月去一次團結司法所,三個月去一次派出所,還要在手機安裝定位卡。而且團結司法所要求每三個月體檢一次,隨時可收監。

參與迫害的單位與人員:
通化市政法委、610辦公室
通化市政法委書記: 趙忠國 13894587888
綜治辦主任:喬久成 13674351926
通化市610辦公室副主任:薛玉亮辦公電話:0435-3908495 宅電:0435-5223195 手機:13904451512
趙樹軍電話:13844540566
東昌區政法委、610辦公室
東昌區政法委書記:臧海江 3315661 3625216 13843515578
東昌區610主任 苗英:手機13514358799
張紀文:13943409639
荊文 :13844588566
司法局
劉慶 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3964595 13009190868
通化市公安局
通化市公安局局長兼副市長(主管公檢法、政法委)紀凱平: 13981600001
通化市公安局副局長(主管迫害法輪功)王毳毳: 13943589555
東昌公安分局
局長:石劍 電話 13614455666
副局長:高曉雷 電話:0435-3900578 13894532226
國保大隊:曹海雷 電話:0435-3258809 手機:15944585556
通化市團結派出所
張牧 18943581189
通化市特警隊、協警隊
通化市看守所
吉林省通化市長流看守所(郵政編碼:134001 地址:通化市長流村)
看守所所長:啜智勇 13843595959
馬雲波 13943580168 所長(原柳河縣公安局局長)
姜宏傑 13766181995 副所長
孫中霞 13966181667 醫務科長
李欣春 13894536715 女獄警隊長
於高明 13943597867 :
於振興 13514358118 :
紀衛斌 13943596777 :
姜紅x 13180685088 :
劉曉飛 13196180666 :
於 洋 13766182499
車勤輝 13844583998
宮樹文 13029191256
王鐵武 13804450001
蔡儀萍 13104351887
杜永新 13843515134
陳金峰 13943594055
郭 斌 13664354062
通化市東昌區檢察院
通化市檢察院:
地址:吉林省通化市新橋路6號
電話:0435-3634853、0435-3634855
公訴科辦公室:
科長張磊18643590715  0435-3207859
通化市東昌區法院
院 長:劉東海 3947299 13704353350
副院長:姚桂英 3947298 13844587677(主管刑事)
副院長:常永彬 3947222 13364356088
副院長:高豔芬 3947297 13944549965
副院長:臧海波 3947293 13844598369
刑事庭:
庭 長:趙岩 3947289 15844587666
副庭長:崔敏 3947228 18843515666
法 官:楊萬成 3947229 13844582848
法 官:鄒喜山 3947285 13069276789
法 官:劉金軍 3376707 13943406217
法 官:賀立輝 3947286 13944546171
法 官:王宏彬 3947287 15043595678
法 官:呂 晶 3947286 15114399555
姜禹含 3947286 15526600101
郭玟希 3376705 18684351656
團結司法所長:張相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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